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常波动询问函的回复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问函》
已收悉,经自查核实,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4年11月4日、11月5日、11月6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作
为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
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特此回复.
丽水久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None
2024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