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0证券简称:爱普股份公告编号:2024-036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天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舜”、“被担保人”),系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爱普股份”)控股子公司天舜(杭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舜食品”、“目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担保情况:为支持上海天舜的业务开展,公司为其6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海天舜提供的该笔担保仍存在。公司出售天舜食品的股份后,天舜食品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笔担保将被动形成对外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优化资产结构,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就出售所持控股子公司天舜食品45.6522%的股份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与杭州东华卓越控股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
第1页共4页本次交易前,天舜食品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经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支持天舜食品全资子公司上海天舜开展业务,公司为其6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海天舜提供的该笔担保仍存在。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天舜食品股份,天舜食品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提供的该笔6000万元担保将被动形成对外担保。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担保的延续,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为防范本次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将落实相应的反担保措施,由天舜食品的法定代表人暨股东宣鑫龙将其持有的天舜食品30.43%股份全部质押给公司以就上
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双方后续将签署《股份质押协议》并按照质押协议约定办理相应的股份质押手续。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因出售子公司股份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事项,本次被动对外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被动形成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天舜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UACX08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宣鑫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北和公路 680 号 2幢 1层 A区、2层 A 区,1幢 120室、122室、126室
营业期限:2017年9月27日至2047年9月26日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详见许可证),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食品销售,包装材料、纸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2页共4页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天舜(杭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
项目(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20793.7618270.71
负债总额15588.0511421.40
净资产5205.716849.31
2023年度2024年1-6月
项目(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40791.2825219.18
净利润2302.691643.60
经核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天舜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2023年9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公司为上海天舜最高额6000万元授信额度向银行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保证责任期间为履行债务期届满之日起3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海天舜提供的该笔担保仍存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系公司拟转让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控股权所致,属于公司对原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担保的延续,并未在原有担保责任上新增公司的担保义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公司为天舜食品子公司上海天舜提供担保事项发生时,天舜食品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企业,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业务发展而向其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天舜食品股份,上述担保即构成公司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舜食品及其子公司上海天舜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第3页共4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次对外担保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将落实反担保措施,即由天舜食品的法定代表人暨股东宣鑫龙将其持有的天舜食品30.43%股份全部
质押给公司以就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双方后续将就上述反担保事项签署《股份质押协议》并按照质押协议约定办理相应的股份质押手续。本次对外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是因公司出售下属子公司股份被动导致,实质为公司对原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担保的延续,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海天舜提供的该笔担保仍存在,且宣鑫龙先生将其持有的天舜食品30.43%股份全部质押给公司以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董事会同意本次因出售下属子公司股份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8739.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2.34%,均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