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设集团”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设集团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22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8386792.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613207.5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10Z0020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上期现金管理情况根据《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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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华设创新中心项目34527.2528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
合计46527.2540000.00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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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
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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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审计办公室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好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4核查意见(以下无正文)
5核查意见(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姜磊庄晨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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