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关于对无锡新宏泰电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本公司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1、本公司作为你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回复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涉及你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
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重大事项.
2、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不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回复.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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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场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