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朱卫东先生、独立董事刘志迎先生、董事刘宝莹先生3名委员组成,其中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朱卫东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各委员均勤勉尽责,亲自出席会议,并对相关议案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4月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审计委员会第27日职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一次会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8月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计委员会第28日《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二次会议的专项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第月26日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审计委员会第月27日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四次会议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观公正地履行了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建议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财务、内控等方面内容,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中有重大问题存在。
(三)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四)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重要会计政策及财务状
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为保证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各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协调、配合,保障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以更加积极和负责的态度,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