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9证券简称:北特科技公告编号:2024-052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书约定的投资项目尚处于初期阶段,具体实施时间、步骤及范围存在变动可能性。
*本协议书约定的项目实质性投资尚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书中所述的项目尚未进行备案、环评等前置审批程序,实施进程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本协议书中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书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与
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公司拟在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投资18.5亿元,规划用地约140亩(一期用地约80亩,二期用地约60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建设行星滚柱丝杠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在项目具体实施前,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书的签署对方为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
1关联关系,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主体
甲方: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乙方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行星滚柱丝杠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总投资18.5亿元,规划用地约140亩,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用地约80亩,二期用地约60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2、依据昆山市《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昆办发〔2022〕103号)以及昆山开发区《关于全力支持和鼓励“企业敢干”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昆开办〔2023〕8号)等文件内容,鉴于行星滚柱丝杠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符合开发区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方向,对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业有强链补链延链促进作用,甲方拟给予乙方如下支持: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通过土地招拍挂形式取得位于昆山开发
区剑湖路南侧、西江路东侧约140亩工业用地(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项目分两期供地,一期80亩、二期60亩。乙方自拿地起6个月内开工。
(2)甲方将在乙方新公司完成届时约定的经济效益指标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给予支持。
(3)甲方为乙方成立项目推进工作专班,精准落实从注册登记、开工建设
到竣工投产各环节全要素支撑、全过程服务、全方位保障,以“一站式服务”全力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3、乙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组织生产经营,
明确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开展日常的生产和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本协议书约定的项目实质性投资推进,需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5、本协议系双方意向性框架协议,具体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项目投资相关
文件及土地招拍挂相关协议约定为准。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
22030年12月底。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扎根汽车底盘零部件行业20多年,公司研发团队在相应的精密车加工、磨加工、原材料调质、表面热处理、探伤、校直等环节,形成了一套专业性高、体系性强的工艺流程和生产方案,所积累的生产工艺与机器人用行星滚柱丝杠产品的生产工艺有较高的同源性。公司将充分发挥该优势,切入到机器人相关领域,从而实现公司现有产业链的延伸和扩展,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建设行星滚柱丝杠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可将公司布局的机器人相关技术和产品落地并实现商业化、规模化生产,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书约定的投资项目尚处于初期阶段,具体实施时间、步骤及范围
存在变动可能性,项目涉及的金额是协议双方投资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项目的实质性推进,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2、本协议书中所述的项目尚未进行可行性研究、立项核准或备案、环境影
响评估等一系列前置审批程序,项目实施进程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3、公司须参与本次项目建设用地的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目前根据客户需求,配合推进机器人用行星滚柱丝杠零部件的样件
研发工作,尚未取得客户的正式定点,且机器人行业的市场环境、技术方案、相关政策、下游市场需求状况等方面,均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协议书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3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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