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5-032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部分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花王股份”)近日收到
控股股东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辰顺浩景”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良先生发来的《关于部分变更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的函》,辰顺浩景及徐良先生拟变更《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中作出的部分承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要求,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的内容及履行情况
(一)原承诺的内容根据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披露的《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产业投资人和/或其指定主体取得转增股票且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择机注入国家鼓励的、监管认可的、具有较好行业前景的新质生产力方向相关资产。产业投资人承诺:“在重整程序终结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如果花王股份重整程序于2024年终结,即为2025年会计年度),花王股份主营业务收入将达到4亿元以上,并在2025年1月31日前启动向花王股份注入国家鼓励的、监管认可的、具有较好行业前景的新质生产力方向
相关资产的工作,包括依法合规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等,具体以监管部门审批为准;在重整程终结后第二个至第四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如果花王股份重整程序于2024年终结,即为2026年、2027年、2028年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每年均达到5亿元以上,3个会计年度合计净利润不低于1.8亿元;如合计净利润未达到前述标准,则不足部分由产业投资人向花王股份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二)原承诺履行情况
自辰顺浩景及徐良先生出具上述承诺以来,一直积极整合优质资源,积极按照原承诺进行各项工作推进。
二、变更承诺的原因
在前述工作推进过程中,公司对产业投资人相关资产进行了综合分析。若现阶段整体注入产业投资人的资产,则所需周期较长,相关事项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不利于公司现阶段的稳定发展。基于审慎考虑,产业投资人计划先引入第三方优质资产。该资产有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提升盈利能力和长期价值。
三、变更后的承诺鉴于以上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规定,辰顺浩景及徐良先生提议对其前述资产注入承诺事项调整如下,并在花王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产业投资人承诺:“在重整程序终结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如果花王股份重整程序于2024年终结,即为2025年会计年度),花王股份主营业务收入将达到4亿元以上,并在2025年1月31日前启动向花王股份注入国家鼓励的、监管认可的、具有较好行业前景的新质生产力方向相关
第三方资产的工作,包括依法合规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等,具体以监管部门审批为准;在重整程终结后第二个至第四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如果花王股份重整程序于2024年终结,即为2026年、2027年、2028年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每年均达到5亿元以上,3个会计年度合计净利润不低于1.8亿元;如合计净利润未达到前述标准,则不足部分由产业投资人向花王股份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四、变更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资产注入承诺事项有利
于公司保持持续盈利能力,其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余雅俊女士、刘建哲先生、何祖洪先生、祝小林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