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 HUANG RAN、孙鑫海、朱超、张同意、张澄、左强、上海咨凡企业
发展有限公司、徐云峰、芜湖尼威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阕阕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鸠控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天使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计购买其所持有的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威动力”)2225.6832万元出资额(占尼威动力注册资本的55.5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尼威动力的控股股东将由 HUANG RAN变更为上市公司,尼威动力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徐良。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就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25年2月14日至 2025 年 3月 14日),上市公司股票( 603007.SH)、上证指数( 000001.SH)、
建筑指数(882129.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首次公告前第21首次公告前第1项目个交易日(2025年个交易日(2025涨跌幅
2月14日)年3月14日)
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9.618.10-15.71%
上证指数(000001.SH) 3346.72 3419.56 2.18%
建筑指数(882129.WI) 2035.70 2072.36 1.80%
剔除大盘影响涨跌幅-17.89%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涨跌幅-17.51%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