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8证券简称:中国银行公告编号:临2025-02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6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6日
1至2025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
A 股和 H 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
一般性授权
2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3.00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2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3.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03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3.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3.06发行数量√
3.07限售期√
3.08上市地点√
3.09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3.10决议有效期√
4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5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6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
7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
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8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战略投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10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
11审议批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2审议批准选举刘进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13审议批准外部监事2024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3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第1、3、4、7、8、10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2-13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
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6、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见本行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刊登的日期为
42025年3月26日和2025年3月30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
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行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
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
持有本行股权的百分之五十,则其已质押部分股权在股东大会上不能行使表决权。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及时向本行提供涉及质押股权的相关信息。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见下表),并
5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行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告和通函。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988中国银行2025/4/10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4月16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二)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三)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
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
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填妥及签署回执(附件2),并于
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或之前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
6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18
联系人:黄子芸
电话:8610-66593455
传真:8610-66594579
电子邮件:ir@bankofchina.com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0日
附件: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7附件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6日
召开的贵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一
般性授权
2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3.00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3.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03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3.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3.06发行数量
3.07限售期
3.08上市地点
83.09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3.10决议有效期
4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5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6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
7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8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战略投资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10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
11审议批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2审议批准选举刘进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13审议批准外部监事2024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9附件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股东地址出席会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持股数股东代码联系人电话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年月日
注: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的形式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或之前以邮寄、传
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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