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现有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王建优、祝默泉和周德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王建优、祝默泉和周德全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本人王建优作为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⒛24年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要求现将本人2眨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是否系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或系任职人员的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口否□是(请注明)__ˉ
2、是否系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或系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系前述股东的配偶、父母、子女;
口否□是(请注明)
3、是否系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或系其任职人员的配偶、父母、
子女;
口否□是(请注明)
4、是否系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或系
其配偶、父母、子女;
口否□是(请注明)
5、是否系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
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系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的人员;
曰否□是(请注明)
6、是否系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前述所述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
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囡否□是(请注明)
7、是否属于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口否□是(请注明)8、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各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囡否□是(请注明)综上所述本人在2∞4年度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将持续核查确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管理的要求。
本人承诺上述报告内容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保证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
独立董事:彡“彡厂⒛25年3月21日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2m4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本人祝默泉作为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⒛⒛年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要求现将本人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是否系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或系任职人员的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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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系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或系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系前述股东的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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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系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或系其任职人员的配偶、父母、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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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系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或系
其配偶、父母、子女;
口否□是(请注明)
5、是否系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
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系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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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系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前述所述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
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口否□是(请注明)
7、是否属于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口否□是(请注明)8、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口否□是(请注明)综上所述本人在2∞4年度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将持续核查确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管理的要求。
本人承诺上述报告内容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保证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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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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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系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或系任职人员的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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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系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或系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系前述股东的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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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系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或系其任职人员的配偶、父母、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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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系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或系
其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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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系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
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系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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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系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前述所述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
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口否□是(请注明)
7、是否属于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口否□是(请注明)
8、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口否□是(请注明)综上所述本人在 2u4年度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将持续核查确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管理的要求。
本人承诺上述报告内容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保证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
独立董孰撼镱缸
⒛25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