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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垦农发: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垦农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07 00:00 查看全文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见证法律意见书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 419号人保 (南京 )金融大厦 A座 9、 10楼

电i活 : (025) 84715285 传真: (025) 84703306 由阝编 : 210001江 苏 新 高 的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江 苏 省 衣 昱 农 业 发 展 腴 份 有 限 公 旬

⒛⒛年第三玖临时驳东人会的见证法律鹿见书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苏高律股字⒓024】第lO902】号

致: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以

“”

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陆佳佩、“陶洪飞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

和文件均己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

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合法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江 苏 新 宥 的 律 师 事 务 所 头 于 江 苏 昝 农 丛 衣 IL线展 股 份 有 限 仑 旬⒛⒛牟穿三玖临时双泰人会的见证法律扈见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会己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发

布《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前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人员资格、投票方式等。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4年9月6日下午1⒋30在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12楼1208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6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⒐30-1130

1⒊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江苏新甯的律师事务所头子江苏省农垦农业线展股份有限公旬

⒛⒛年第三久临时腴东人会的见证法律莨见书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根据公司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36363794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67.9509%。

(二)网络投票的股东根据上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27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04313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51111%。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股东外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资格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未提出新提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

东大会议事日程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并在监票人和记票人监票、验票和计票

后当场公布表决结果;上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提供的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统计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下列议案:讧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头子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旬

⒛⒛年第三玖临时股东人舍的见证法律莨见书

1、《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2024年上半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

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共子江苏省衣黑农皿炭展双份有限公旬⒛⒛丰第三玖临时驳东人会的见证法律卮见书(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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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郭少伟〓^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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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律师签名:陆佳佩掬亻狃¢卵陶洪飞叼肜夕江苏犰00溯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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