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谨慎、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利益,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确保充足的时间出席2024年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经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被选举为公司
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诸成刚,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宁波君联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12月至2009年11月,任宁波京洲联信税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2009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任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宁波分所负责人。
2017年11月至今,任宁波君联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2023年12月至今,任宁
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积极参加
每次会议,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负责地发表审议意见。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方式是否连出席股应参加董续两次投票表决姓名现场通讯委托东大会事会次数缺席未亲自情况出席方式出席的次数参加对参加的董事诸成刚55000否会所审议的议2案均投同意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专门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定期报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是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作为一名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中的会计处理等议题与其他委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供最新的财税政策动态给予参考。
同时,针对本年度开始实行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本人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案例给予建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中小股东意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诉求,通过参与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途径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回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多次
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对公司业务的影响。本人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或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动态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公司调研等形式与公司中小股东保持沟通。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有利条件,定期向本人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对本人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说明,便于本人做出审慎的判断,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
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勤勉尽责,信誉良好,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任职人员具备任职资格和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任职人员具备任职资格和能力,
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
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以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任期内,本人将继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有效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诸成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