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bm56000001/2024-00012967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在部分项目中未勤勉尽责;未识别出个别项目非市场化发行;个别项目债券发行结果公告未披露银河证券认购债券情况;个别员工通过他人代领年终奖金逃避缴纳税款;薪酬递延支付执行不到位;质控、内核核查把关不严;对子公司廉洁从业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信息披露不到位等。
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按照《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你公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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