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辽港股份股票代码:601880公告编号:临2023-050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9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第二次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二次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4-049)。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9月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
股比例的情况公告如下:
序持股比股份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号例(%)种类
1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6916185012 28.83 A 股
2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5310255162 22.14 A 股
3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H 股) 5122352887 21.35 H 股
4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700140302 2.92 A 股
5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48701298 1.87 A 股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A 股) 222833655 0.93 A 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
7 115197273 0.48 A 股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8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81718678 0.34 A 股9 辽宁港湾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7309590 0.28 A 股
10 大连市融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9408200 0.16 A 股
注:1、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因此,公司前十大股东亦为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2、“持股比例”,按公司截至2024年9月5日的总股本23987065816股计算。
“股份种类”中,A股指人民币普通股,H股指境外上市外资股。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