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5证券简称:福莱特公告编号:2024-096
转债代码:113059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2月23日~2025年2月22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0万元~60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946.692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份比例0.40%
累计已回购金额22145.7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7.00元/股~26.25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方案之日(即 2024 年 2 月 23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7月19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0.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人民币29.6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 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A 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A 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至 2025 年 2 月 22 日止,即回购 A 股股份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2月23日至2025年2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 A 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 A 股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10 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截至 2024 年 10月 31 日,公司累计回购 A 股股份 9466921 股,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已发行股份总数2343039519股的0.40%,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7.00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26.2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2145.7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A 股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 A 股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 A 股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