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2人
2024年末执业人注册会计师1552人
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81人
业务收入总额28.72亿元
2023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27.4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4.99亿元客户家数394家
审计收费总额4.88亿元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
2023年上市公司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含 A、B 股)审计 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涉及主要行业情况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5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中国境内审计机构,为公司2024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同时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事前对公司续
聘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并对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及审计结论进行沟通,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