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星宇股份
股票代码:6017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娥小
住所及通讯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
权益变动方式:股份增加
签署时间:2025年2月13日
1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星宇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备查文件..............................................10
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义务披露人指孙娥小
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指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星宇股份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指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配偶逝世,经夫妻共有本次权益变动指财产分割取得公司股份超过5%的权益变动行为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娥小女士,中国国籍,1936年生,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孙娥小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萍女士的母亲,按照《收购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周晓萍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娥小的配偶、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周
八斤先生于近日逝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及江苏省常州市常州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孙娥小女士取得周八斤先生生前持有的星宇股份权益中的夫妻共有部分,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的星宇股份的权益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6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娥小女士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萍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周八斤先生于近日逝世,周八斤先生生前直接持有星宇股份34915307股股份,占星宇股份总股本的12.22%。
2025年2月13日,根据江苏省常州市常州公证处出具的(2025)苏常常州
证字第2014号公证书,周八斤先生的配偶孙娥小女士取得周八斤先生生前持有
的星宇股份权益中的夫妻共有部分17457654股,获得星宇股份6.11%的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股份占公司所持股份占公司姓名持有股份数量持有股份数量总股本比例总股本比例
(股)(股)
(%)(%)
周八斤3491530712.22%00.00%
孙娥小00.00%174576546.11%
周晓萍10252032035.89%11997797342.00%常州星宇
投资管理176760006.19%176760006.19%有限公司
合计15511162754.30%15511162754.3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娥小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尚未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的股份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7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星宇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的前六个月内未买卖星宇股份上市交易的股票。
8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9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江苏省常州市常州公证处出具的(2025)苏常常州证字第2014号公证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0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常州星宇车灯股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常州市新北区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星宇股份股票代码601799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娥小常州市新北区名称通讯地址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变,但持股人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数量变化
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多选)继承□赠与□
其他√: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配偶逝世,经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取得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股票种类:/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17457654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比例:6.11%数量及变动比例
11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是□否√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是□否√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12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娥小
日期:2025年2月13日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