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18证券简称:际华集团公告编号:临2025-015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广茂大街44号院2号楼5层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8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2618748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1.544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主持人:夏前军董事长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255851985 99.7337 5509101 0.2436 513800 0.022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1关于《终止部分2551897.694355092.1091513800.1967募投项目并将93941010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莲花、崔满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