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
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要求,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2024年6月末的财务报表,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财务公司于2007年7月25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颁发机构编
码为 L0085H314040001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并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获得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治监管分局颁发的变更业务范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2007年8月7日经原长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设立,2024年1月23日,由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400235989941U。
公司注册地址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府后西街 388号颐龙湾综合楼E1栋东侧裙楼1-4层。
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的业务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
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
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1-二、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措施,全面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架构。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治理和各业务活动等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目标、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实际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存款管理办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信息系统故障应急和风险处置办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等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账户的开立、变更与撤销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成员单位存款账-2-户管理办法》保障资金安全。
(3)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存款管理办法》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通过互联网传输路径实现
资金结算,保障了结算的安全、快捷,确保了数据的安全性。
2、信贷业务控制(1)为规范授信业务,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财务公司制定了《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对授信的种类、期限、条件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主要流程包括:申请人申请授信;信贷管理部进行授信调查、材料初审;信贷管理部提出授信建议提交授信评审委员会审批,经授信评审委员会集体审议通过后出具书面授信审批决议(单一客户授信三亿元人民币(不含)以上需再提交董事会审议),经授信评审委员会主任及董事长审批通过后,将结果通知信贷管理部,由信贷管理部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手续。
(2)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财务公司分别制定了《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相关信贷业务的操作程序,保障信贷资产的安全。
(3)对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财务公司制定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承兑汇票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和详细的业务操作规程,为业务执行提供了可依据的规范,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执行,有力的降低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风险。
3、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投资业务,财务公司建立有关投资业务的决策机制,划分审批权限。财务公司制定了《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债券现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为投资业务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的运行,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
4、内部稽核控制
-3-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建立完善了《内部审计章程》、《稽核审计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审计部门针对财务公司的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治理情况独立行使监督权,进行有效评价,针对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和各种风险隐患,内审人员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跟踪落实整改。通过内部稽核审计检查,充分起到业务风险监督职能,促进财务公司稳健运行和价值提升。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财务公司现有的信息系统包含资金管理系统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其中资金管理系统于2007年上线、2018年改造升级;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于2021年1月上线运行,新一代票据系统于2023年3月正式上线运行。资金管理系统具有结算管理、账户管理、资金核算、财务管理、资金调度、信贷管理等业务功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实现了电子商业票据的签发、承兑、转让、贴现、质押等业务全部线上处理。
财务公司坚持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其在信息科技管理、信息技术应用、信息系统运行等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管理缺陷等原因而产生的各类风险的管控力度。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制度和流程,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在投资方面,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地控制投资风险,实际执行情况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266.20亿元,实现总营业收入3.63亿-4-元,利润总额2.42亿元,税后净利润1.85亿元,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二)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监管指标比例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监管要求19.04%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43.54%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53.61%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0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5.97%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16.64%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38.29%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0.07%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62.35%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1.53%
(四)本公司存贷款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借入资金余额为5.5亿元,签发财务公司电子承兑汇票业务0.5亿元。
-5-2、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款项金额合计为134.67亿元,占同类存款金额的比例为57.67%,存款利息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基本一致。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四、风险评估意见综上,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规定要求。
根据对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财务公司存在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的重大缺陷。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