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6证券简称:友发集团公告编号:2024-164
债券代码:113058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
11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4年11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克春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为董事会秘书。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陈克春、陈自林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16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公司“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陈克春、陈自林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2人,其作为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满足解除限售期后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7.40股。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编号:2024-
169)。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及2024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充分激发公司员工积极性等因素,公司将变更2023年及2024年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共计40456183股股份由原用途“用于可转债转股”变更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及2024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编号:2024-170)。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