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中国电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3号)核准,中国电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8012421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95999918.84元。2022年12月30日,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57267899.65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13338732019.19元,
扣除剩余应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0205985.02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13328526034.1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3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794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
1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储存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承诺使用截至2024年5月31待使用募集序号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日累计投入金额资金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
1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工40.007.7632.24
程1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包项目
越南金瓯 1 号 350MW 海上风电 EPC
215.003.0411.96
项目
3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2.212.21-
75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购
43.002.530.47
置项目
5 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 EPC 项目 33.08 1.95 31.13
6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40.0040.00-
合计133.2957.4975.80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号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余额中国工商银中国电力建行股份有限
1设股份有限0200049319200187908449809424.96
公司北京四公司道口支行中国建设银中国电力建行股份有限
2设股份有限1105016736000900015779751266.48
公司北京宣公司武支行中国电力建招商银行股
3设股份有限份有限公司110906862910909235389350.05
公司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中国电力建份有限公司
4设股份有限34937309390083735917.85
北京中银大公司厦支行中电建南方中国建设银
5建设投资有行股份有限110501673600000019314200.16
限公司公司北京宣
2序号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余额
武支行中国银行股中电建南方份有限公司
6建设投资有32597333639566.90
北京中银大限公司厦支行中电建南方招商银行股
7建设投资有份有限公司7559196903109031031.67
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水电建中国工商银设集团国际行股份有限
802000493192002025630.00
工程有限公公司北京海司淀西区支行中国水电建招商银行股设集团国际
9份有限公司1109022876103020.00
工程有限公北京分行司浙江华东建中信银行股
10设工程有限份有限公司8110701013202539350449.06
公司北京分行中国电建集中信银行股团中南勘测
11份有限公司811070101340250532747627946.58
设计研究院北京分行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中国银行股团中南勘测份有限公司
1232987430501913777338.82
设计研究院北京中银大有限公司厦支行中国银行股中国水利水份有限公司
13电第十工程34547429516317344976.98
北京中银大局有限公司厦支行中国工商银中国水利水行股份有限
14电第五工程02000493192001414977968195.95
公司北京海局有限公司淀西区支行中国水利水中国工商银
电第十四工行股份有限
1502000493192001440792427.79
程局有限公公司北京海司淀西区支行
合计—935412593.25
注:公司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募集账户资金余额与未使用资金差额主要为公司前次使用
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临2024-047号公告,公司已于2024年7月19日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7.33亿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3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5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7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7)。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4.31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该部分资金将投入公司主营业务,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4.3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上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4.3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64.3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
中金公司对中国电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5(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一飞乔小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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