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平煤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烃烃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凯联系电话:010-56839300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平煤股份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就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
1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划。况制定了相应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已与平煤股份签署保荐协议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该协议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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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务。
2024年度,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3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经保荐机构核查,2024年度公司不存
1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在须保荐机构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经保荐机构核查,2024年度公司或相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5关当事人未出现与本次可转债承诺相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关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经保荐机构核查,2024年2月,公司董事王羊娃先生为履行其所做的增持承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诺,在2023年年报窗口期内违规增持公司股票20000股,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6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相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除此之外,2024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年度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不履行承诺的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经保荐机构核查,2024年度公司在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行《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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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符合相关规章员的行为规范等。制度的要求。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已建立完善的
8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内控制度体系,该等内部控制制度符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进行核查,审阅了信息披露文件及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他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备,
9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
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大遗漏。
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10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11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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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经保荐机构核查,2024年12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控股股东
予以通报批评的意向书,因公司控股股东在股票买卖及信息披露方面违反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拟对公司控股股东作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出通报批评纪律处分,保荐机构已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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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促控股股东规范股票买卖行为,及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此之外,公司正。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形。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保荐机构核查,本持续督导年度,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3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在未履行承诺的事项。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经保荐机构核查,2024年度公司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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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生该等情况。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本所业务规则;(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
经保荐机构核查,2024年度公司未发
15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生该等情况。
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
现《保荐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
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16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并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完成了2024年度现场检查。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经保荐机构核查,2024年度公司未发
17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生该等情况。
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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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
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平煤股份2024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审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信其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平煤股份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烃烃李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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