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林志权、翟海涛、
陈洁、卢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林志权、翟海涛、陈洁、卢锋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