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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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1-6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7-8
公司资产负债表9-10
合并利润表11-12
公司利润表13-1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15-16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17-18
合并现金流量表19-20
公司现金流量表21-22
财务报表附注23-179补充资料
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1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02226_A01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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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
于2024年12月3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我们在内部专家的协助下,执行了相关份有限公司的保险合同负债为人民币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5825026百万元,占总负债的
93.23%。由于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涉*评价保险合同负债计量相关的会计
及管理层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政策(包括过渡衔接)的适当性;
可能对保险合同负债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评价并测试了保险合同负债评估流程相关的关键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需要对保险合同效性;
计量方法的适用性、责任单元的确定及未来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等方面作
出重大判断及估计。*评价并测试用于计量保险合同负债的相关信息系统控制的设计和运行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需要运用复杂的的有效性;
精算模型,并需要管理层在设定假设时作出重大判断和估计。保险合同负*评价保险合同负债计量所使用的主债计量中运用的主要假设包括死亡要判断和假设的合理性,包括将这率、发病率、退保率、折现率、费用些判断和假设与公司历史数据和适
假设、保单红利假设及非金融风险调用的行业经验进行对比;
整等。
*评价保险合同负债评估方法的适当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19、附性,选取主要典型保险产品、合同注六1、附注七1、附注十一28。组,独立计算保险合同负债;
*测试保险合同负债计量过程中使用的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对报告期间保险合同负债的变动进
行分析性复核,评价假设变更对保险合同负债的影响,以评价保险合同负债的总体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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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
于2024年12月3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我们在内部专家的协助下,执行了相关份有限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划分为第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三层级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为人民
币636783百万元,占总资产的*评价并测试第三层级金融资产的公允
9.41%。价值估值流程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
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由于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
量在确定估值方法和重大不可观察输*评价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估值入值时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
方法的适当性,包括将管理层采用的计,使用不同的估值方法和重大不可估值方法与行业实践和普遍使用的估观察输入值可能对公允价值计量产生值方法进行比较;
重大影响,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评价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
相关披露参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四所使用的主要参数的合理性,包括将
8、附注六2、附注七5。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与第三方或市场
数据进行比较;
*对抽样选取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的公
允价值进行独立评估,并将独立计算的结果与账面金额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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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信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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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
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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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02226_A01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辜虹(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欣然中国北京2025年3月26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国务院国办发〔2002〕2576号文及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中国保监会”)保监复〔2003〕88号文《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上市的批复》的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由境内发起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以独家发起方式成立,总部及注册地在北京。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264705000元。2003年12月本公司在海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6年12月本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公司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于2003年6月30日,集团公司向本公司转让:(1)所有依据1999年6月10日及以后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订立的并在1999年6月10日及以后签定的一年期以
上的长期保险保单,并且是(Ⅰ)在重组协议附件数据库中记录为截至2003年6月30日签定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保单或(Ⅱ)具有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类型)保单条款;
(2)1999年6月10日或以后签发的独立的短期保险保单(从签发日起期限为一年或更短);及(3)以上(1)和(2)款所述的附加保险保单连同重组协议附件内所订明的适用再保
险保单(以下简称“转移保单”)。所有其他保单由集团公司保留(以下简称“非转移保单”)。本公司承担所有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和义务。于2003年6月30日后,集团公司继续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于2003年6月30日集团公司资产在本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重组。重组已按照原中国保监会于2003年8月21日批准的重组方案具体实施,集团公司与本公司于2003年9月30日签署重组协议,该协议效力可追溯至2003年6月30日。
本公司主要从事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
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
务、咨询和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本财务报表中统称为“本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6日通过决议批准本财务报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财务报表还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本集团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公司于2024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是人民币。本集团内的各实体决定其各自的记账本位币,并对其财务报表中的项目使用该记账本位币进行计量。除特别注明外,本财务报表的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财务报表披露遵循的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根据自身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集团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
大小的重要性时,本集团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总资产、总负债、股东权益、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4.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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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4.企业合并(续)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6.外币折算
(1)外币交易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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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6.外币折算(续)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买入和卖出金融资产都在交易日确认,即本集团承诺购买或销售资产的日期。初始确认时,对于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以其公允价值加上或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获得或发行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交易费用(如相关收费和佣金)进行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交易费用在损益中予以确认。
8.1金融资产
分类与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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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金融工具(续)
8.1金融资产(续)
分类与计量(续)债务工具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
(a) 本集团管理资产的业务模式;及
(b) 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是否仅为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金额之利息的支付)。
根据这些因素,本集团将债务工具分类为下述三个计量类别:
(1)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则将该资产按照摊余成本计量。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持有的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债权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定期存款、其他应收款等。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并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并列示于投资收益之中。该类金融资产下债务工具的利息收入根据票面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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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金融工具(续)
8.1金融资产(续)
分类与计量(续)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金融工具。
本集团所有权益工具后续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除了获得的股息收入(不包含明显代表投资成本部分收回)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损益。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获取的股息收入和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并列示于投资收益之中。权益工具的股息收入通常按被投资方分配的金额确定,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确立的情况下确认。
减值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或按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对于货币资金、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减值准备。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
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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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8.金融工具(续)
8.1金融资产(续)
分类与计量(续)减值(续)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本集团将计提或者转回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8.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负债主要包括计息贷款和其他借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
券和某些不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所产生的负债(列示于其他负债之中)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某些不具有相机参与分红
特征的投资合同(例如未转移保险风险的养老年金产品)所产生的负债,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或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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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8.金融工具(续)
8.2金融负债(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通常在交易日后180日内到期,且本集团保留与其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因此将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归类为抵押借款。本集团可能被要求以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提供额外的抵押。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摊余成本计价,即以成本加上报告期末已计提的利息列示。卖出回购的标的资产仍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
应付债券在初始确认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计算摊余成本时,考虑购买时的溢价或折价以及交易成本。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8.3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工具初始入账时按衍生工具合约订立日之公允价值确认,其后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在净利润中反映。当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为正数时,均作为资产入账;反之,作为负债入账。
9.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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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续)
9.公允价值计量(续)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级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级:第一层级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级输入值,除第一层级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级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级之间发生转换。
10.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
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价,即以其成本加上于资产负债表日计提的利息入账。购买这些金融资产的成本在合并报表中列为资产。本集团并不亲自保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融出的资金未偿清之前,负责登记该类金融资产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允许出售或转让这些金融资产。当对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留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所登记的相关金融资产。
11.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公司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可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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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长期股权投资(续)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
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
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本集团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会计政策根据需要已作适当变更以与本集团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本集团对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未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的保险公司,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请参见附注四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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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存出资本保证金根据《保险法》规定,本公司及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子公司”)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并存入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银行,除本公司或养老保险子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作其他用途。
1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及摊销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房屋及建筑物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房屋及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土地使用权按照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5至35年3%2.77%-6.47%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房屋及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以及土地使用权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并做适当调整。
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时,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转入和转出。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并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以物权、股权等形式投资的境外房地产根据房地产在当地的使用情况预计使用寿命,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不超过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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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及通讯设备、运输工具等。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后的原值及累计折旧入账外,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按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5年至35年3%2.77%-6.47%
办公及通讯设备3年至11年3%8.82%-32.33%
运输工具4年至8年3%12.13%-24.25%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工程是指兴建或安装中的资本性资产,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在建工程按评估值入账外,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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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按评估值入账外,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寿命为20至70年。对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对于本集团以物权、股权等形式投资的境外房地产所属之土地(可单独核算),若根据境外法律而拥有或视同拥有永久产权,则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16.商誉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超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17.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当期和以后各期负担
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如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予以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8.除金融资产外其他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使用权资产及对子
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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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
19.1定义
本集团签发的合同分为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
保险合同是指合同签发人与保单持有人约定,在特定保险事项对保单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时给予其赔偿,并因此承担源于保单持有人重大保险风险的合同。本集团评估各单项合同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据此判断该合同是否为保险合同,只有转移了重大保险风险的合同才是保险合同。
本集团在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时,认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转移了重大保险风险:
(a) 至少在一个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形下,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项可能导致本集团支付重大额外金额,即使保险事项发生可能性极小,或者或有现金流量按概率加权计算所得的预期现值占保险合同剩余现金流量的预期现值的比例很小。其中,对交易没有经济上的可辨认影响的,表明不具有商业实质。额外金额是保险事项发生时比不发生时多支付金额(包括索赔处理费和理赔估损费)的现值。
(b) 至少在一个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形下,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项可能导致本集团按现值计算遭受损失。但是,即使一项再保险合同可能不会使其再保险分入人(再保险合同签发人)遭受重大损失,只要该再保险合同将对应的保险合同分出部分中几乎所有的保险风险转移给了再保险分入人,那么该再保险合同仍被视为转移了重大保险风险。
本集团签发的投资合同具有保险合同的法律形式但不向本集团转移重大保险风险。本集团对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按照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是指赋予特定投资者合同权利以收取保证金额和附加金额的金融工具。附加金额的支付时间和具体金额由本集团基于特定项目回报相机决定,且预计构成合同利益的重要部分。对不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所产生的负债按照附注四8.2进行处理。
本集团签发的保险合同若在开始日符合以下条件,则为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
(a) 合同条款规定保单持有人参与分享清晰可辨认的基础项目;
(b) 预计将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回报中的相当大部分支付给保单持有人;
(c) 预计应付保单持有人金额变动中的相当大部分将随基础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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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1定义(续)
再保险合同,是指再保险分入人与再保险分出人约定,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对应的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等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本集团针对不同类型的保险合同采取不同的模型进行计量。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按照浮动收费法计量。对于保险责任期间不超过一年的合同或合理预期采用保费分配法与一般计量模型下计量的合同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结果无重大差异
的保险合同及再保险合同,按照保费分配法计量。对于其他类型的保险合同及再保险合同,采用一般计量模型计量。
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评估合同的分类,除非合同修改,否则后续不再进行重新评估。
19.2合并
本集团基于整体商业目的而与同一或相关联的多个合同对方订立的多份保险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以反映其商业实质。
19.3分拆
保险合同中包含多个组成部分的,本集团将下列组成部分予以分拆:
(a)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拆条件的嵌入衍生工具;
(b) 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但与投资成分相关的合同条款符合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定义的仍适用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
(c) 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非保险合同服务的承诺。
投资成分,是指无论保险事项是否发生均须偿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
本集团在识别并分拆出符合上述分拆条件的非保险成分后,剩余部分适用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
19.4分组
本集团将具有相似风险且统一管理的保险合同归为同一保险合同组合。
本集团的保险合同组由一项或多项各自签发日之间间隔不超过1年且预计获利水平相似的保险合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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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4分组(续)
本集团至少将同一合同组合分为下列合同组:
(a) 初始确认时存在亏损的合同组;
(b) 初始确认时无显著可能性在未来发生亏损的合同组;
(c) 该组合中剩余合同组成的合同组。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合与签发的保险合同组合单独进行评估。
本集团将同一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合至少分为下列合同组:
(a) 初始确认时存在净利得的合同组;
(b) 初始确认时无显著可能性在未来产生净利得的合同组;
(c) 该组合中剩余合同组成的合同组。
本集团将分出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的合同归入同一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
合同组为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确定的计量汇总层级,后续不再重新分组。
19.5确认
本集团在下列时点中的最早时点确认签发的合同组:
(a) 责任期开始日。责任期指本集团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期间;
(b) 保单持有人首付款到期日,或者未约定首付款到期日时本集团实际收到首付款日;
(c) 发生亏损时。
本集团在下列时点中的最早时点确认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
(a)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责任期开始日;
(b)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所对应的保险合同组确认为亏损合同组时。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分出成比例责任的,本集团在下列时点中的最早时点确认该再保险合同组:
(a)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责任期开始日和任一对应的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点中较晚的时点;
(b)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所对应的保险合同组确认为亏损合同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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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6保险合同的计量
(1)一般规定(“一般计量模型”)初始计量
本集团以合同组为计量单元,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按照履约现金流量与合同服务边际之和对保险合同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履约现金流量包括:
(a) 与履行保险合同直接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
(b) 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调整;
(c) 非金融风险调整。
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不考虑本集团自身的不履约风险。
本集团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为因销售、核保和承保已签发或预计签发的保险合同组而产生的,可直接归属于其对应合同组合的现金流量。
当本集团在高于合同组或合同组合的汇总层面估计履约现金流量时,本集团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至合同组。
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符合下列要求:
(a) 未来现金流量估计值为无偏的概率加权平均值;
(b) 有关市场变量的估计与可观察市场数据一致;
(c) 以当前可获得的信息为基础,反映计量时存在的情况和假设;
(d) 与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调整分别估计,估计技术适合合并估计的除外。
本集团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时考虑合同组内各单项合同边界内的现金流量,不将合同边界外的未来现金流量用于合同组的计量。
本集团有权要求保单持有人支付保费或者有实质性义务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该权利或义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在保险合同边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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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6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1)一般规定(“一般计量模型”)(续)
初始计量(续)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无实质性义务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险合同服务:
(a) 本集团有实际能力重新评估该保单持有人的风险,并据此可重新设定价格或承诺利益水平以充分反映该风险;
(b) 本集团有实际能力重新评估该合同所属合同组合的风险,并据此可重新设定价格或承诺利益水平以充分反映该风险,且重新评估日前对应保费在定价时未考虑重新评估日后的风险。
本集团采用适当的折现率对履约现金流量进行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调整,以反映货币时间价值及未包含在未来现金流量估计中的有关金融风险。适当的折现率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a) 反映货币时间价值、保险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以及流动性特征;
(b) 基于与保险合同具有一致现金流量特征的金融工具当前可观察市场数据确定,且不考虑与保险合同现金流量无关但影响可观察市场数据的其他因素。
本集团在估计履约现金流量时考虑非金融风险调整,以反映非金融风险对履约现金流量的影响。非金融风险调整,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保险合同时,因承担非金融风险导致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金额和时间方面的不确定性而要求得到的补偿。
合同服务边际是保险合同负债的组成部分,反映本集团因在未来提供保险合同服务而将于未来确认的未赚利润。
本集团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计算下列各项之和:
(a) 履约现金流量;
(b) 在该日终止确认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以及其他相关资产或负债对应的现金流量;
(c) 合同组内合同在该日产生的现金流量。
上述各项之和反映为现金净流入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反映为现金净流出的,本集团将其作为首日亏损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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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1)一般规定(“一般计量模型”)(续)后续计量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未到期责任负债与已发生赔款负债之和对保险合同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未到期责任负债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保险合同组的、与未到期责任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当日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已发生赔款负债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保险合同组的、与已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
对于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应当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各项调整后予以确定:
(a)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b)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计提的利息,计息利率为该合同组内合同确认时、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现金流量所适用的加权平均利率;
(c)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履约现金流量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以及履约现金流量减少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除外;
(d)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
(e)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本集团按照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合理确定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责任单元,并据此对根据上述(a)至(d)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保险服务收入。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包括:
(a) 采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所适用的反映保险合同组现金流量特征的折现率计量
的、由当期收到的与未来服务相关的保费及相关现金流量产生的经验调整;
(b) 采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所适用的反映保险合同组现金流量特征的折现率计量
的、未到期责任负债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计变更,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及其变动的影响所导致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除外;
(c) 投资成分的当期预计应付金额与当期实际应付金额之间的差额;
(d) 保单贷款的当期预计应收金额与当期实际应收金额之间的差额;
(e)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非金融风险调整变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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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规定(“一般计量模型”)(续)
后续计量(续)
对于中期财务报表中作出的相关会计估计处理结果,本集团将在同一年度以后中期或年度报告期间进行调整。
(2)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计量(“浮动收费法”)
除下列会计政策外,浮动收费法计量方法与一般计量模型一致。
本集团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本集团按照基础项目公允价值扣除浮动收费的差额,估计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
浮动收费,是指本集团因代保单持有人管理基础项目并提供投资相关服务而取得的对价,等于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减去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履约现金流量。
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组,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应当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调整后予以确定:
(a)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b)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变动金额,但以下情形除外: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减少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增加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
(c) 与未来服务相关且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以下情形除外:
*该履约现金流量的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
*该履约现金流量的减少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
(d)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
(e)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本集团按照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合理确定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责任单元,并据此对根据上述(a)至(d)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保险服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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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亏损合同组的计量
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时发生首日亏损的,或合同组合中的合同归入其所属亏损合同组而新增亏损的,本集团确认亏损并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合同组的账面价值等于其履约现金流量,合同服务边际余额为零。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组在后续计量时发生亏损的,本集团确认亏损并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亏损部分账面价值:
(a) 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发生变更,导致履约现金流量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
(b) 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其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减少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确认合同组的亏损后,将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的下列变动额,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至未到期责任负债中的亏损部分和其他部分:
(a) 因发生保险服务费用而减少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b) 因相关风险释放而计入当期损益的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金额;
(c)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不计入当期保险服务收入。
在确认合同组的亏损后,本集团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a) 将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变更所导致的履
约现金流量增加额,以及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减少额,确认为新增亏损并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将该亏损部分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
(b) 将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变更所导致的履
约现金流量减少额,以及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增加额,减少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冲减当期保险服务费用;超出亏损部分的金额,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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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6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4)保险合同组计量的简化处理规定(“保费分配法”)本集团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组内合同保险责任期间都不超过一年的合同组或合理预期采用保费分配法与一般计量模型下计量的合同组未到期责任负债无重大差异的合同组。
初始计量
本集团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合同组的,初始确认时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等于已收保费减去初始确认时发生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减去(或加上)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终止确认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以及其他相关资产或负债的金额。
后续计量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未到期责任负债与已发生赔款负债之和对保险合同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等于期初账面价值加上当期已收保费,减去当期发生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加上当期确认为保险服务费用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摊销金额和针对融资成分的调整金额,减去因当期提供保险合同服务而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的金额和当期已付或转入已发生赔款负债中的投资成分。
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同组存在亏损时,本集团将该日与未到期责任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超过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亏损,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
本集团根据与已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计量已发生赔款负债。
19.7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计量
(1)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再保险合同组
本集团初始确认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时,按照履约现金流量与合同服务边际之和对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指本集团为在未来获得再保险分入人提供的保险合同服务而产生的净成本或净利得。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包含与履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直接相关的未来现
金流量的估计、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调整,以及非金融风险调整。本集团根据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转移给再保险分入人的风险,估计非金融风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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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7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计量(续)
(1)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再保险合同组(续)
如果在报告期间内,本集团有义务向再保险公司支付保费或本集团有实质性权利获得再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那么在报告期间内既存的实质性权利和义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在合同边界内。
本集团在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初始确认时计算下列各项之和:
(a) 履约现金流量;
(b) 在该日终止确认的相关资产或负债对应的现金流量;
(c)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内合同在该日产生的现金流量;
(d)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
本集团将上述各项之和所反映的净成本或净利得,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与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之和对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与未到期责任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当日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与已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摊回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
对于订立时点不晚于对应的保险合同确认时点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在初始确认对应的亏损合同组或者将对应的亏损保险合同归入合同组而确认亏损时,根据下列两项的乘积确定分出再保险合同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
(a) 对应的保险合同确认的亏损;
(b) 预计从分出再保险合同组摊回的对应的保险合同赔付的比例。
按照上述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调整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同时确认为摊回保险服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进行后续计量时,调整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反映对应的保险合同亏损部分的变化,调整后的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不超过本集团预计从分出再保险合同组摊回的对应的保险合同亏损部分的相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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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7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计量(续)
(1)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再保险合同组(续)本集团资产负债表日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各项调整后予以确定:
(a)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b)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计提的利息,计息利率为该合同组内合同确认时、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现金流量所适用的加权平均利率;
(c) 在初始确认对应的亏损合同组或者将对应的亏损保险合同归入合同组而确认亏
损时计算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以及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无关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转回;
(d)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分摊至对应的保险合同组且不调整其合同服务边际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而导致的变动,以及对应的保险合同组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时因确认或转回亏损而导致的变动除外;
(e)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
(f)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本集团按照取得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合理确定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责任单元,并据此对根据本条(a)至(e)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损益。
(2)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再保险合同组本集团采用相同的原则计量保费分配法下的签发的保险合同组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时,本集团将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确认和转回的金额,调整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账面价值,同时确认为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19.8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
对于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中有关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下列各项按照以下特殊规定处理:
(a) 初始确认的时点为本集团成为合同一方的日期;
(b) 本集团有支付现金的实质性义务的,该义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在合同边界内。
本集团有实际能力对其支付现金的承诺进行重新定价以充分反映其承诺支付现
金的金额及相关风险的,表明本集团无支付现金的实质性义务;
(c) 本集团按照投资服务的提供模式,在合同组期限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合同服务边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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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9修改及终止确认
保险合同条款的修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合同,并按照修改后的合同条款确认一项新合同:
(a) 假设修改后的合同条款自合同开始日适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修改后的合同不属于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的适用范围;
*修改后的合同应当予以分拆且分拆后适用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的组成部分发生变化;
*修改后的合同的合同边界发生实质性变化;
*修改后的合同归属于不同的合同组。
(b) 原合同与修改后的合同仅有其一符合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定义;
(c) 原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修改后的合同不符合采用保费分配法的条件。
保险合同条款的修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集团将合同条款修改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作为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变更进行处理。
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因履行、取消或到期而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保险合同。
19.10列报
(1)保险服务收入
本集团因当期提供保险合同服务导致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的减少额,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
本集团确认保险服务收入的方式反映其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保险服务收入的确认金额反映因提供这些服务而预计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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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10列报(续)
(1)保险服务收入(续)
对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保险服务收入包括如下各项:
(a) 与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变动相关的金额;
*预计在当期发生的,与提供保险合同服务有关的保险服务费用,不包括:
a) 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
b) 投资成分偿还的金额;
c) 代第三方收取的基于交易的税款;以及
d)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减少,不包括:
a) 计入承保财务损益的变动;
b) 与未来服务相关而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变动;以及
c) 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以及*其他。
(b) 本集团将合同组内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随时间流逝进行系统摊销,确认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保险服务收入,以反映该类现金流量所对应的保费的收回。
对于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组,本集团基于时间的推移在合同组保险责任期间确认保险服务收入。
(2)保险服务费用
本集团因当期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导致已发生赔款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额,以及与之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后续变动额,确认为保险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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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10列报(续)
(2)保险服务费用(续)
保险服务费用包括如下各项:
(a)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投资成分除外;
(b)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
(c)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即与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以及
(d)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即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
对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计入保险服务费用的金额等于计入保险服务收入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金额。对于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基于时间的推移进行摊销。
(3)分出保费的分摊本集团因当期取得再保险分入人提供的保险合同服务而导致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
账面价值的减少额,确认为分出保费的分摊;将预计从再保险分入人收到的不取决于对应的保险合同赔付的金额,作为分出保费的分摊的减项。本集团在确认分出保费的分摊时,不包含分出的再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
(4)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本集团因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摊回导致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账面价值
的增加额,以及与之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后续变动额,确认为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本集团在确认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时,不包含分出的再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
(5)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由如下事项导致的保险合同负债、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账面金额
的变动组成:
(a) 货币时间价值及其变动的影响;
(b) 金融风险及其变动的影响。
本集团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解,分别计入承保财务损益、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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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10列报(续)
(5)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续)
针对未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的合同,本集团将折现率等金融变量的变动导致的保险合同负债账面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针对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的合同,承保财务损益为能够消除与持有的基础项目计入损益的收益或费用之间会计错配的金额,其余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9.11过渡日衔接方法
于2022年1月1日,本集团追溯采用新保险合同准则,当追溯调整法不切实可行时,本集团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或公允价值法。按照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规定,本集团对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重述。
(1)修正追溯调整法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对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在过渡日的合同服务边际或未到期责任负债
亏损部分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时,本集团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衔接处理:
(a) 以过渡日估计的未来现金流量为基础,根据合同组初始确认时至过渡日或更早日期(如适用)发生的现金流量进行调整,确定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时的未来现金流量;
(b) 以过渡日估计的非金融风险调整金额为基础,根据在过渡日签发或分出的类似保险合同的相关风险释放方式,估计过渡日之前合同组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金额,确定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时的非金融风险调整金额;
(c) 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时确认合同服务边际的,按照初始确认时折现率计提利息,并基于过渡日合同组中的剩余责任单元和该日前的责任单元,确定过渡日前计入损益的合同服务边际;
(d) 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时确认未到期责任负债亏损部分的,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分摊至过渡日前的亏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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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险合同(续)
19.11过渡日衔接方法(续)
(1)修正追溯调整法(续)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对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在过渡日的合同服务边际或未到期责任负债亏
损部分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时,本集团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衔接处理:
(a) 以过渡日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减去该日履约现金流量的金额为基础,根据过渡日前相关现金流量以及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进行恰当调整;
(b) 合同组根据上述(a)确认合同服务边际的,基于过渡日合同组中的剩余责任单元和该日前的责任单元,确定过渡日前计入损益的合同服务边际;
(c) 合同组根据上述(a)确认未到期责任负债亏损部分的,将该亏损部分调整为零,同时将未到期责任负债除亏损部分以外的部分增加相同的金额。
(2)公允价值法
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法时,将过渡日合同组公允价值与履约现金流量的差额确认为过渡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或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
合同组的公允价值的计算采用现值法,根据过渡日可获取的合理的、可支持的信息来计算。
20.保险保障基金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原中国银保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令2022年第7号)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3〕2号)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缴纳的基金额等于业务收入和基金费率的乘积,基金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等于基准费率与风险差别费率之和。
(1)基准费率
?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8%缴纳;
?人寿保险、长期健康保险、年金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3%缴纳;其中,投资连结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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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保险保障基金(续)
(2)风险差别费率
风险差别费率以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基础,评级为A(含AAA、AA、A)、B(含BBB、BB、B)、C、D时,适用的费率分别为-0.02%、0%、0.02%、0.04%。
当人身险保险保障基金达到行业总资产的1%时,暂停缴纳。行业总资产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确定的数据为准。
2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
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集团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
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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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
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1)作为承租人
(a)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等。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b) 后续计量本集团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
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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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租赁(续)
(2)作为出租人租赁开始日若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与报酬实质上仍由出租方承担的租赁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23.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4.或有事项
或有负债是由过去发生的事件而产生的,且该事件的存在只有通过本集团不能完全控制的一项或多项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来确认的可能发生的义务。或有负债还可以指由过去发生的事件所导致的当前责任,但因该责任导致的经济资源流出并非很可能或该责任的数额无法被可靠计量而不予确认。或有负债不在财务报表中确认,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因过去的经营行为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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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的支出。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需在职工提供
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全部予以支付,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的职工薪酬,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企业年金计划等,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1)职工社会保障
本集团的在职职工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及管理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本集团按规定的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规定上限的基础上提取保险费及公积金,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相应的支出计入当期成本或费用。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年金计划”),公司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年金,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2)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计划是以本公司H股股票价格为标的的现金激励计划,按照本集团应承担的以H股股票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股票增值权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股票增值权的确认基于已发生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待行权期计入相关期间损益。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是通过包括期权定价模型在内的估值技术估计确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相关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重新估值,将所有估计影响值计入业务及管理费中,相关负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股票增值权待行权期满后,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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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中国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从事保险业务及基金管理业务的金融企业需要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用于补偿巨灾风险或弥补亏损。其中,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按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基金管理的金融企业按净利润的1%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另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当按照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
本集团根据上述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上述一般风险准备金不得用于分红或转增资本。
27.股利分配
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8.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构成关联方。
29.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
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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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1.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于2024年1月1日开始采用
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本集团选择不对比较期间信息进行重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首次执行日的账面价值调整计入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分类和计量,以及金融资产减值的相关政策发生了变化。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8。
首次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主要影响披露如下:
资产负债表2024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附注五2)资产
包括: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257054定期存款413255405361存出资本保证金6520633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2263047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1707198贷款不适用333153交易性金融资产1705375不适用债权投资211349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2744169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8005不适用负债
包括: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6851216704长期借款1285712719
5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续)
1.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于2024年1月1日,本集团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详见下表:
账面价值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257054
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257054)
2024年1月1日-
2定期存款
2023年12月31日405361
重新列示调整:应收利息8103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209)
2024年1月1日413255
3存出资本保证金
2023年12月31日6333
重新列示调整:应收利息194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7)
2024年1月1日6520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2263047
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1408607)
减: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716435)
减: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8005)
2024年1月1日-
5持有至到期投资
2023年12月31日1707198
减:转出至债权投资(2822)
减: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1704376)
2024年1月1日-
6贷款
2023年12月31日333153
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30774)
减:转出至债权投资(207526)
减: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94853)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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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续)
1.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于2024年1月1日,本集团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详见下表(续):
账面价值
7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
加:自原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转入257054
加:自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1408607
加:自原分类为贷款转入30774
重新计量:由摊余成本计量变为公允价值计量1199
重新列示调整:应收利息7741
2024年1月1日1705375
8债权投资
2023年12月31日-
加:自原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转入2822
加:自原分类为贷款转入207526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350)
重新列示调整:应收利息1351
2024年1月1日211349
9其他债权投资
2023年12月31日-
加:自原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转入1704376
加:自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716435
加:自原分类为贷款转入94853
重新计量:由摊余成本计量变为公允价值计量198185
重新列示调整:应收利息30320
2024年1月1日274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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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续)
1.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于2024年1月1日,本集团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详见下表(续):
账面价值
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3年12月31日-
加:自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138005
2024年1月1日138005
1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3年12月31日216704
重新列示调整:应付利息147
2024年1月1日216851
12长期借款
2023年12月31日12719
重新列示调整:应付利息138
2024年1月1日12857
于2024年1月1日,本集团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以下简称“原金融工具准则”)已发生损失模型计量的
减值准备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的减值准备披露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类别计提的减值准备重新列示重新计量计提的减值准备
定期存款减值准备--209209
存出资本保证金减值准备--77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350350
贷款减值准备836(836)--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704-16720
小计1540(836)5821286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942490143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49321(49321)--
小计49321(48379)4901432
合计50861(49215)1072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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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续)
1.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本集团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金融工具采用原金融工具准则编制,相关会计政策如下:
(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a) 金融资产
(I)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和在购入时即被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主要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或存在于具有短期获利目的的投资组合中,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
另一种金融资产在购入时由本集团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这种金融资产因本集团投资连结保险业务而产生,在独立账户资产中列示,用于偿付本集团对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除贷款和应收款项外的其他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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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1)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 金融资产的分类(续)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各项应收款项、保户质押贷款、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投资、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
(II) 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以成本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值列示。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在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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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续)
1.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1)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I) 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本集团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基于但并不仅限于下列几项因素:(i)公允价值下降的幅度或持续的时间;(ii)发行机构的财务状况和近期发展前景。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则表明其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期后公允价值的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按其账面价值超过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IV)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i)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ii)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iii)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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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金融工具准则(续)
(1)金融工具(续)
(b) 金融负债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集团的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保户储金及投资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独立账户负债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为本集团以外的投资者享有的对纳
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权益。对于此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或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借款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项借款。短期借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
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摊余成本计价,即以成本加上资产负债表日已计提的利息列示。本集团的政策是对卖出需回购金融资产进行实际控制,包括保持对金融资产的实质性持有,且本集团保留大部分其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因此这些金融资产继续在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
长期借款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借款。长期借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应付债券在初始确认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在计算摊余成本时,考虑发行时的溢价或折价以及交易成本。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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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续)
2.新保险合同准则
2020年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本集团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并已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要求重述了比较期间信息。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导致本集团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方法、保险合同相关收入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财务报表列报规则等均发生了重大变化。本集团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19。
本集团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过渡日为2022年1月1日,按照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规定,本集团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保险合同会计处理与新保险合同准则规定不一致的,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本集团进行追溯调整无须披露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受影响项目的调整金额。对于追溯调整法不切实可行的合同组,本集团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或公允价值法进行衔接处理。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导致2022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减少人民币90641百万元。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列报。
六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在财务报表的编制中所采用会计估计和假设会影响相关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列报金额。本集团在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的基础上对会计估计和专业判断不断进行评估,包括根据客观环境对未来事件的合理预期。本集团在制定假设时需要运用关键的判断,实际结果可能会因所采取的会计估计和判断的变化而有重大差异。
1.保险合同
(1)合同组合本集团将具有相似风险且统一管理的保险合同归为一个保险合同组合。本集团对是否具有相似的风险因素与管理方式进行判断。
(2)投资成分
本集团对不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制定了拆分规则,一般而言,对于相关合同,本集团以保单现金价值等类似合同特征为基础确定不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
(3)责任单元的确认
本集团的责任单元通过考虑每项合同所提供的利益,及其预期的保险责任期限来确定。对于包含投资回报服务或投资相关服务的保单,其投资回报服务或投资相关服务所提供的利益为其投资成分的金额或者保单持有人有权收回的一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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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1.保险合同(续)
(4)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来给付、保费的估计
履约现金流量依据本集团对于未来给付、保费、相关费用的估计并考虑非金融风险调整而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所采用的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假设和保单红利假设等根据最新的经验分析、当前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测而确定。
在评估过程中运用的判断和估计将会影响保险合同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确认金额。
(a) 未来现金流量估计计量保险合同组时包含该合同组边界内的所有未来现金流量。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预期未来会产生的现金流量、产生的时间以及产生的概率。本集团的预期基于过去事项、当前情况所提供的信息,以及对未来情况的预测信息。本集团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为能够反映全部可能结果的各类情景的概率加权平均值。
本集团调整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以反映货币时间价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当前可获取的相关信息,重新评估未来现金流量估计时使用的假设。
重大精算假设概述如下:
折现率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相关信息,以最新的无风险收益率曲线为基础附加税收溢价和流动性溢价,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确定保险合同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率,即期折现率假设如下表所示:
折现率假设
2024年12月31日1.55%~4.77%
2023年12月31日2.57%~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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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1.保险合同(续)
(a) 未来现金流量估计(续)
死亡率/发病率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是根据本集团签发的保单死亡率经验和发病率经验确定。死亡率和发病率因被保险人性别、年龄和保险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本集团根据中国人身保险业2010-2013年经验生命表确定死亡率假设,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本集团历史死亡率经验。本集团根据历史实际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发病率假设。保险合同死亡率及发病率假设受传染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生活方式、医学水平和社会条件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退保率
退保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可替代金融工具、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根据过去可信赖的经验、当前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期等因素为基础,确定退保率假设。
费用假设
费用假设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考虑以往的费用分析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费用假设受未来通货膨胀和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保单红利假设
保单红利假设受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本集团的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
合理预期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有责任向分红险合同持有人支付累积可分配收益的70%,或按照保单约定的更高比例。
(b) 非金融风险调整
非金融风险调整在本集团层面计算,然后根据风险概况分摊至各合同组。本集团基于置信区间法,并按75%置信水平确定非金融风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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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工具
本集团有关投资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与投资分类、减值的确认和公允价值的计量有关。
(1)金融资产的分类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
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3)运用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为市场法和收益法,包括参考市场参与者最近进行的有序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
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市场利率、外汇汇率、商品价格、股价或股价指数。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本集团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如本集团就自身和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流动性调整等作出估计。
使用不同的估值技术或输入值可能导致公允价值估计存在较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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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本集团必须估计长期股权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4.所得税计量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某些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基于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合理预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5.对投资对象控制程度的判断
本集团发起设立某些结构化主体(如基金和资产管理产品),并依据合同约定担任该等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同时,本集团可能因持有该等结构化主体的部分份额而获得可变回报。此外,本集团也可能持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发起并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如信托计划)。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所享有的对结构化主体的整体经济利益(包括直接持有产生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以及对结构化主体的决策权范围。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持有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基金子公司”)、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并管理的部分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资产管理产
品、第三方发行并管理的部分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等纳入合并范围,详情见附注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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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风险管理
1.保险风险
(1)保险风险类型每份保单的风险在于承保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由此引起的赔付时间和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从每份保单的根本性质来看,上述风险具有随机性。对于按照概率理论进行定价和计提保险合同负债的保单组合,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赔付超出保险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这种情况发生在实际赔付频率或严重程度超出估计时。保险事件的发生具有随机性,实际赔付的数量和金额每年都会与通过统计方法建立的估计有所不同。
本集团保险业务包括长期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年金保险、意外保险及健康保险,以及个人和团体短期意外保险和健康保险。对于本集团的保险业务而言,传染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不断改善的医学水平和社会条件都可能影响
赔付频率、赔付时间和赔付金额。保险风险也会受保单持有人终止合同、减少支付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行使年金转换权利影响,即保险风险受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
经验显示具有相同性质的保险事件承保数量越多,风险越分散,实际结果和预期假设的偏离度就越小。本集团已经建立起了分散承保风险类型的保险承保策略,并在每个类型的保险风险中保持足够数量的保单,从而减少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
本集团通过有效的再保险安排来管理保险风险,包括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超赔分保。再保险合同基本涵盖了全部含风险责任的产品。从产品类别角度看包括寿险、意外险及健康险等,从保险种类或功能角度看包括身故、伤残、意外和疾病等。
这些再保险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保险风险,降低了对本集团潜在损失的影响。尽管本集团使用再保险安排,但其并未解除本集团对保单持有人负有的直接保险责任。
本集团与多家再保险公司开展再保险业务合作,避免造成对单一再保险公司的依赖。
(2)保险风险集中度目前,本集团的保险业务主要来自中国境内。本集团承保的保险合同不存在重大地区差异。
7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风险管理(续)
1.保险风险(续)
(3)敏感性分析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敏感性分析
保险合同负债计算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假设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以及折现率等。
若其他变量不变,本集团考虑死亡率假设和发病率假设、退保率假设的变动预计对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及合并税前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并考虑对本集团的保险合同及其经分出的再保险合同进行风险缓释后的影响如下。折现率假设变动的影响参见附注七 2(1)(a)。
2024年度2023年度
对税前其他综合对税前其他综合收假设假设变动对税前利润的影响收益的影响对税前利润的影响益的影响再保前再保后再保前再保后再保前再保后再保前再保后
死亡率/
发病率增加10%(6458)(4560)(9008)(5975)(5407)(3556)(4928)(3184)
死亡率/
发病率减少10%65234579977765895540365152993471
退保率增加10%2307203111224108602499222955055294
退保率减少10%(1644)(1355)(11338)(10956)(2606)(2322)(5562)(5340)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敏感性分析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赔款金额等因素的变化,有可能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假设水平的变动,进而影响已发生赔款负债的同步变动。
若其他变量不变,本集团考虑赔付率假设的变动预计对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的影响如下:
不考虑分出业务情况下,若其他变量不变,赔付率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100个基点,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减少或增加人民币253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
减少或增加人民币249百万元);考虑分出业务情况下,若其他变量不变,赔付率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100个基点,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减少或增加人民币
242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减少或增加人民币238百万元)。
7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风险管理(续)
1.保险风险(续)
(3)敏感性分析(续)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不考虑分出业务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事故年度)
20202021202220232024合计
未经折现的累计赔付款项总额估计额(再保前)当年末5336957727552566241168200一年以后53202576425487961693二年以后527695689055294三年以后5204357072四年以后52105
累计已支付的赔款总额(52020)(56908)(54899)(59710)(46478)(270015)
总负债-从2020到2024的事故年度8516439519832172224349
总负债-事故年度在2020年之前44
间接理赔费用、非金融风险调整及折现等的影响5107已发生赔款负债总额29500
7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风险管理(续)
1.保险风险(续)
(3)敏感性分析(续)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考虑分出业务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事故年度)
20202021202220232024合计
未经折现的累计赔付款项总额估计额(再保后)当年末5277456651534166089666629一年以后52405561255269459873二年以后519385539553535三年以后5123455574四年以后51296
累计已支付的赔款总额(51212)(55425)(53164)(58333)(45471)(263605)
总负债-从2020到2024的事故年度8414937115402115823302
总负债-事故年度在2020年之前44
间接理赔费用、非金融风险调整及折现等的影响3132已发生赔款负债总额26478
7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多样化的金融风险。主要的金融风险是出售金融资产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本集团的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产品形成的负债。金融风险中最重要的组成因素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计划侧重于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对其财务业绩的可能负面影响。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指定的部门按照管理层批准的政策开展,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金融风险。本集团书面规定了全面的风险管理原则并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金融风险,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
下面的敏感性分析是基于假定一个假设变量发生变化,而其他假设变量保持不变。这种情况在实际中不太可能发生,因为这些假设变量的变化可能是相互关联的(如利率变动和市场价格变动)。
(1)市场风险
(a) 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的变动而使金融工具的价值及保险合同计量结果发生变动的风险。本集团受利率风险影响较大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务工具。利率的变化将对本集团整体投资回报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对本集团保险合同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计量产生影响。
本集团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结构和久期来管理利率风险,并尽可能使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相匹配。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阐明利息收入和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的公允价值,及保险合同负债等,将如何随着市场利率变化而波动。
于2024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如果市场利率提高或降低50个基点,本集团本年的税前利润将增加人民币23873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56871百万元(2023年
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14380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22613百万元),主要由于浮动利率
工具增加或减少的利息收入和固定及浮动利率工具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及保险合同负债等的变动;税前其他综合收益将增加人民币331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2537百万元,主要由于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的减少或增加,及保险合同负债等的变动(2023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139046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49884百万元,主要是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权型投资公允价值的减少或增加,及保险合同负债等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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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1)市场风险(续)
(b) 价格风险价格风险主要由本集团持有的金融工具因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而引起。本集团面临的价格风险会由于资本市场的波动而增大。本集团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的保险合同受到价格风险的影响。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价格风险,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
于2024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如果本集团所有面临价格风险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价格提高或降低10%,本集团本年的税前利润将增加人民币79887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80200百万元,主要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上市股票及证券投资基金等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及保险合同负债等的变动(2023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
7385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7847百万元,主要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及保险合同负债等的变动);
税前其他综合收益将增加人民币3998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3936百万元,主要由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的增加或减少,及保险合同负债等的变动(2023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56739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56636百万元,主要是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股权型投资公允价值的增加或减少,及保险合同负债等的变动)。
(c) 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汇率风险敞口主要包括持有的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其他货币(包括美元、港币、英镑和欧元等)计价的货币资金、定期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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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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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风险(续)
(1)市场风险(续)
(c) 汇率风险(续)
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的主要外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人民币列示如下:
折合人民币百万元美元港币英镑欧元其他合计
2024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32731381878112275148675490
债权投资157----157
其他债权投资237----23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6338---36338
定期存款3223----3223货币资金141314843163101777合计377617467385424381496117222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65--65
长期借款6960-25113222-12693
合计6960-25763222-12758折合人民币百万元美元港币英镑欧元其他合计
2023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股权型投资20928497575411426107473726
债权型投资6753-211456793
定期存款2788----2788货币资金2575995210222830合计33044498566141542108186137金融负债
长期借款6870-24853364-12719
合计6870-24853364-1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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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1)市场风险(续)
(c) 汇率风险(续)
于2024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港币、英镑、欧元及其他外币汇率升值或贬值10%,本集团本年的税前利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6813百万元,主要由于上表中以美元、港币、英镑、欧元或其他外币计价的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外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因汇兑折算而产生的汇兑损失或收益(2023年12月31日:减少
或增加人民币1035百万元,主要由于上表中以美元、港币、英镑、欧元或其他外币计价的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型投资外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因汇兑折
算而产生的汇兑损失或收益)。税前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汇兑折算而减少或增加人民币3634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减少或增加人民币6306百万元,主要是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型投资外币汇兑折算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年实际汇兑损失为人民币25百万元(2023年度:汇兑损失为人民币381百万元)。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交易的一方或某金融工具的发行机构因不能履行义务而使另外一方
遭受损失的风险。因本集团的投资组合受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限制,投资组合中的大部分是国债、政府机构债券、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债和存放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因此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总体相对较低。
信用风险通过申请信用许可、信用额度和监控程序来控制。本集团通过对中国经济、潜在债务人和交易结构进行内部基础研究和分析来管理信用风险。适当情况下,本集团会通过获取现金、证券、物业和设备等作为抵押的方法以降低信用风险。
(a) 信用风险敞口
若不考虑担保或其他信用增强安排,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代表投资业务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均不存在与资产负债表外项目有关的信用风险敞口(2023年12月31日:无)。
(b) 担保及其他信用安排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对手方持有的债权型证券或定期存款作为质押。当对手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获得该质押物。本集团持有权益的各类结构化主体,或以评级较高的第三方提供担保,或以质押提供担保,或以财政预算内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或借款人信用评级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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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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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c)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涉及的模型、参数和假设说明如下: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按照不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违约风险敞口、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三者的乘积折现后的结果。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判断标准
在考虑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阶段划分时,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变化。本集团进行金融资产的减值阶段划分判断时充分考虑反映其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著变化的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本集团通过设置定量、定性标准以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判断标准主要包括债务人违约概率的变化和其他表明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情况。在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变化时,本集团根据准则要求将逾期超过30天作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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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c)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前瞻性信息及管理层叠加在确定12个月及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时应考虑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出口金额和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等,通过宏观因子池建立、数据准备、前瞻性调整建模等步骤建立宏观经济前瞻调整模型。
本集团于本报告期内综合考虑可获得的数据,结合专家判断,调整了前瞻性经济指标的预测,同时考虑了各情景发生的可能性,并确定最终的宏观经济情景和权重。这些经济指标对风险参数的影响,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有所不同。本集团综合考虑内外部数据的统计分析确定这些经济指标与风险参数之间的关系。本集团至少每年对这些经济指标进行评估预测,提供未来的最佳估计,并定期检测评估结果。与其他经济预测类似,对预计经济指标和发生可能性的估计具有高度的固有不确定性,因此实际结果可能同预测存在重大差异。本集团认为这些预测体现了本集团对可能结果的最佳估计。
于2024年度,本集团根据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使用的前瞻性参数进行了更新。其中,国内生产总值累计同比在2025年的基准、乐观、悲观情景下数值范围为3.9%-5.0%。各情景权重中,乐观、悲观情景权重相同,基准情景权重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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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c)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下表对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评估范围的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敞口进行了列示:
账面余额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货币资金86519--8651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0560--30560
定期存款438455--438455
债权投资196505249-196754
其他债权投资34570221873-3458895
存出资本保证金6591--6591
其他资产13554-5113605总计4229206212251423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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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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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c)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下表进一步说明了主要金融资产的账面总额和减值准备的本年变化:
2024年度
账面总额减值阶段三阶段变动
第一阶段至第第一阶段至第第二阶段至第
本年净增加/二阶段净转入/三阶段净转入/三阶段净转入/
年初余额(减少)(注)(转出)(转出)(转出)本年核销年末余额
债权投资第一阶段211699(14459)(250)---196990
第二阶段--250---250
第三阶段-------
合计211699(14459)----197240其他债权投资
第一阶段27355777146496796---3457022
第二阶段859277(6796)---1873
第三阶段-------
合计2744169714726----3458895
总计2955868700267----3656135
注:本年因购买、源生或除核销外的终止确认而导致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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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风险管理(续)
2.金融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c)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下表进一步说明了主要金融资产的账面总额和减值准备的本年变化(续):
2024年度
减值准备减值阶段三阶段变动
第一阶段至第第一阶段至第第二阶段至第
本年净增加/二阶段净转入/三阶段净转入/三阶段净转入/年初余额
(注)(减少)(转出)(转出)(转出)本年核销年末余额
债权投资第一阶段350136(1)---485
第二阶段--1---1
第三阶段-------
合计350136----486其他债权投资
第一阶段750(282)364---832
第二阶段44614(364)---96
第三阶段236(236)-----
合计1432(504)----928
总计1782(368)----1414
注:本年因购买、源生或除核销外的终止确认而导致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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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风险(续)
(2)信用风险(续)
(d) 信用质量
本集团面临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国债、政府机构债券、企业债券和次级债券等。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99.1%的企业债券或其发行人信用评级为AA/A-2或以
上(2023年12月31日:99.9%)。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100.0%的次级债券信用
评级为AA/A-2或以上,或是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银行发行(2023年12月31日:
100.0%)。债券或其发行人的信用评级由其发行时国内符合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级,
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更新。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97.8%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四大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和其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银行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31日:
96.5%)。主要分出的再保险合同为与国家控股再保险公司订立。本集团确信这些商业
银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在国内都具有高信用质量。因此,本集团认为与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等相关的信用风险将不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023年12月31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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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风险(续)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在一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成本取得资金以偿还债务或者满足资产增长需求的风险。
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本集团寻求金融资产与保险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日的匹配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下表列示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资产和保险负债的未经折现现金流量。
合同和预期现金流入/(流出)(未折现)
2024年12月31日无到期日1年以内1至3年3至5年5年以上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8553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0560---
定期存款-989212207901580316513交易性金融资产954938182734258146161557563771
债权投资-45123982706013951323
其他债权投资-276528480528297260371479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71817----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66192706275936490
存出资本保证金-48325664202-
交易性金融负债(5352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51564)---
短期借款-(67)---
长期借款-(9987)(3348)--
保险合同负债-333654(116952)(400199)(8740310)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33)(53)(49)(304)
应付债券-(753)(1505)(36307)-
租赁负债-(767)(679)(1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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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风险(续)
(3)流动性风险(续)
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合同和预期现金流入/(流出)(非折现)无到期日1年以内1至3年3至5年5年以上
债权型投资-3152635388733985993992119
股权型投资10996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9790---
定期存款-178809144146120329-
存出资本保证金-55110895461-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55902799301133282
贷款-68365125851100807118964
应收利息-5055136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49003---
保险合同负债-35543714374(317979)(8454552)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4)(7)(6)(54)
应付债券-(35332)---
租赁负债-(757)(580)(89)(22)
长期借款-(1312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717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13878)----
上表所列示的各种保险合同现金流量是现有保单预期未来净现金流,主要包括保费、赔付、费用支出和保单贷款等现金流,未考虑未来新业务产生的净现金流。该等估计受许多假设影响,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假设等,这些估计具有不确定性,未来实际的经验可能与上述估计存在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保险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825026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4859175百万元),保单持有人可随时要求偿还的金额为人民币
4198058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795388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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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风险管理(续)
3.资本管理
本集团进行资本管理的目标是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规定计算最低资本和实际资本,监控偿付能力充足性,防范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维护保单持有者利益,实现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持续回报。
本集团主要通过监控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结果,以及参考年度压力测试预测结果,对资本进行管理,确保偿付能力充足。
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底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本公司已按照上述要求计算2024年12月31日的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列示如下: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核心资本767446710527实际资本1039821981594最低资本500489449160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53%158%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8%219%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根据上述偿付能力充足率结果和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战略风险、
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四类难以量化风险的评价结果,评价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风险,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监管:
(1) A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小的公司;
(2) B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较小的公司;
(3) C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
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较大的公司;
(4) D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
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严重的公司。
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显示,本公司最近一次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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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风险管理(续)
4.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
本集团持有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中核算。这些结构化主体通常以发行证券或其他受益凭证募集资金。这些结构化主体的目的主要是收取管理服务费或为公共和私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本集团对投资对象控制程度的判断因素详见附注六5。
对于本集团持有权益或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本集团均未提供任何担保或者资金支持。
(1)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认为,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账面价值代表了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最大风险敞口。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本集团最大风险敞口如下:
2024年12月31日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
规模资产账面价值最大风险敞口本集团持有权益性质关联方管理基金23139583668366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基金注1274550274550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信托计划600467467投资收益
第三方管理信托计划注19351293512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813873859338593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注14530345303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其他(注2)719652654026540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其他(注2)注1158411158411投资收益
2023年12月31日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
规模资产账面价值最大风险敞口本集团持有权益性质关联方管理基金17540297949794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基金注1174195174195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信托计划209012941294投资收益
第三方管理信托计划注15176851768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737222912729127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注14458144581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其他(注2)4011691199119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其他(注2)注1102790102790投资收益
注1:第三方管理基金、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及其他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发起,其规模信息为非公开信息。
注2:其他包括理财产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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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风险管理(续)
4.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续)
(2)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为人民币886017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623539百万元),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管理服务费而发起设立的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养老保障产品和养老金产品等,2024年度从该类结构化主体中获得的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590百万元(2023年度:人民币1651百万元),该服务费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本集团未向该类结构化主体转移资产。
5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通常使用估值日可直接观察到的相同资产和负债的活跃报价(未经调整)。
不同于第一层级使用的价格,第二层级公允价值是基于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以及与资产整体相关的进一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同类资产在活跃市场的报价,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其他市场输入值,通常用来计量归属于第二层级的证券的公允价值。本层级包含可从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取得报价的证券,且第三方估值服务商是基于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以及与资产整体相关的进一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来确定公允价值。管理层会对估值服务商提供的公允价值进行验证。验证程序包括对使用的估值模型、估值结果的复核以及在报告期末对从估值服务商获取的价格进行重新计算。
本集团估值团队可能使用内部制定的估值方法并基于非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对资产或
者负债进行估值,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分析估值变动并向管理层报告。如果内部估值并非基于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其反映了管理层根据判断和经验做出的假设。
使用该种方法评估的资产及负债被分类为第三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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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风险管理(续)
5公允价值层级(续)
于2024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一层级的占比约为
30.9%。归属于第一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在活跃的交易所市场或银行
间市场进行交易的证券以及具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开放式基金。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交易的特定发生时期、相关交易量和可观察到的债权型证券内含收益率与本集团对目前相关市场利率和信息理解差异的程度等因素来决定单个金融工具市场是否活跃。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可公开查询,以资产负债表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一层级。开放式基金有活跃市场,基金公司每个交易日会在其网站公布基金净值,投资者可以按照基金公司公布的基金净值在每个交易日进行申购和赎回,本集团采用未经调整的资产负债表日基金净值作为公允价值,属于公允价值第一层级。
于2024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二层级的占比约为
57.6%。归属于第二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部分投资证券。本层级
估值普遍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对近期交易价格进行调整来确定公允价值。第三方估值服务提供商通过收集、分析和解释多重来源的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和其他关键估值模型的输入值,并采用广泛应用的内部估值技术,提供各种证券的理论报价。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债券,若以银行间债券市场近期交易价格或估值服务商基于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以及与资产整体相关的进一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确定的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二层级。
于2024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三层级的占比约为
11.5%。归属于第三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非上市投资。其公允价值
采用现金流折现法、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确定。判断公允价值归属第三层级主要根据计量资产公允价值所依据的某些不可直接观察的输入值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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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风险管理(续)
5.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
基金306351200-306551
股票440417513-440930
国债5633342-3905
政府机构债券4598390-8849企业债券421519866345202923
次级债券155498192106-347604其他53853113523429960597336其他债权投资
国债455156233599-688755
政府机构债券2041141975710-2179824
企业债券14240431981-446221
次级债券83020399-21229
其他-233412053212286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股票60153--60153
优先股--5144451444其他1794874703480260220合计171379731882306367835538810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53521)--(53521)
合计(53521)--(53521)下表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2024度的变动情况。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资产合计
2024年1月1日4295069743780062607005
购买4531030428400079738
计入损益的影响9428(4)-9424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331421845498
出售或行权(26134)(1051)-(27185)
结算(28105)(9592)-(37697)
2024年12月31日4300051205328624663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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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已重述)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权型投资
基金189386--189386
股票39844115667-414108
优先股--5044550445其他10162552877227367381869债权型投资
国债4303888890-131928
政府机构债券111099218902-330001
企业债券9415258242-267657
次级债券113268195387-308655
其他-425718474118899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股权型投资
基金17135442-17577
股票1600587-16092其他1380159441280030124债权型投资
国债3703185-3555
政府机构债券3666239-6605企业债券230815589645158249其他5120564423724852合计10038871036579479635252010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3878)--(13878)
合计(13878)--(13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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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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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2023度的变动情况。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已重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资产合计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债权型投资股权性投资
2023年1月1日1733022207012150-396153
购买200504265336401292179264
转入第三层级-17134--17134
计入损益的影响--253-253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影响47566108--10864
出售或行权-(8284)(934)(121)(9339)
到期(13367)(500)(827)-(14694)
2023年12月31日184741277812428212800479635
对于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2024年度,由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的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108990百万元,由第二层级转入第一层级的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122581百万元。(2023年度:由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的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
38459百万元,由第二层级转入第一层级的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24747百万元。)
于2024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归属于第三层级的主要资产和负债在估值时使用贴现率、流动性折扣等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2023年12月31日:同)。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主要第三层级金融工具的重
大不可观察参数信息:
重大不可公允价值与不可观估值方法观察参数范围察参数的关系
2024年12月31日:13%-35%公允价值与流动性
可比公司法流动性折扣2023年12月31日:15%-33%折扣成反比关系
2024年12月31日:1.62%-13.00%公允价值与贴现率
现金流折现法贴现率2023年12月31日:2.40%-16.70%成反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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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要税项
1.企业所得税
除本集团境外业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当地税法有关规定确定外,本集团中国境内业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
2.增值税
本集团增值税应税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其他年金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险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九分部信息
1.经营分部
(1)寿险业务
寿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寿险保单,包含未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寿险保单。
(2)健康险业务
健康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健康险保单,包含未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健康险保单。
(3)意外险业务意外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意外险保单。
(4)其他业务其他业务主要指附注十三所述的与集团公司等公司的交易所发生的相关代理业务收入
和成本、子公司的收入和支出及相关合并抵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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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分部信息(续)
2.需分摊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分摊基础
与分部直接相关的保险服务收支等项目直接认定到各分部。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项目使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到各分部。不可直接归属于保险合同所在合同组合的业务及管理费、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项目直接认定到其他业务分部。
3.需分摊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分摊基础
与分部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资产负债直接认定到各分部,其他资产和负债使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至各分部。
4.本集团对外交易收入、资产主要来自于中国(包括香港地区)。由于人身保险
业务投保人的分散性,本集团对单一投保人的依赖程度很低。
5.本集团向经营决策者提供的2023年度分部信息中的保险合同相关数据,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进行编制;金融工具相关数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等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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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分部信息(续)
2024年度
项目寿险业务健康险业务意外险业务其他业务合计
一、营业收入416384751881444222553528567
保险服务收入1374055684413912-208161利息收入10915671772074418120958投资收益6518842861247807037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06477002071012077
其他收益---14314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463568811996445118160
汇兑损益---(25)(25)
其他业务收入---1070410704
资产处置损益---8888
二、营业支出(326474)(58209)(14338)(13946)(412967)
保险服务费用(119797)(46610)(14137)-(180544)
分出保费的分摊(958)(4006)(107)-(5071)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3904794265-5449
承保财务损益(197269)(12338)(345)-(209952)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1265414-671
利息支出(2935)(193)(6)(1066)(420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798)(1798)
税金及附加---(1430)(1430)
业务及管理费---(7378)(7378)
信用减值损失(3446)(227)(7)3887207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585)(170)(5)1149(1611)
其他业务成本---(7310)(7310)
三、营业利润89910169791048607115600
加:营业外收入---3535
减:营业外支出---(422)(422)
四、利润总额89910169791048220115213
补充资料:
折旧和摊销费用284311063357455029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寿险业务健康险业务意外险业务其他业务合计分部资产6125372427088117022053846769546分部负债5672377374159101591916036248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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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分部信息(续)
2023年度
项目寿险业务健康险业务意外险业务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营业收入6950531194591442412655(3732)837859
已赚保费51135510675714029--632141
保险业务收入51262211402314735--641380
减:分出保费(1267)(6110)(618)--(7995)提取未到期责任准
备金-(1156)(88)--(1244)
投资收益17737312287386581-19062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881660719(916)-8526
其他收益876-51-14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8942688(1)-4169
汇兑损益16511-(557)-(381)
其他业务收入2110125112582(3732)11086
其中:分部间交易---3732(3732)-
资产处置损益695-(1)-73
二、营业支出(689444)(117405)(13625)(8876)3732(825618)
退保金(46383)(2335)(22)--(48740)
赔付支出(103907)(63894)(7018)--(174819)
减:摊回赔付支出5066164339--7009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375952)(31089)(170)--(407211)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9715139--287
保单红利支出(11614)(81)---(11695)
税金及附加(889)(202)(21)(305)-(141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47281)(9833)(4260)(1718)-(63092)
业务及管理费(24825)(10592)(2059)(3600)-(41076)
减:摊回分保费用37634210--728
其他业务成本(30238)(2629)(353)(3103)3732(32591)
其中:分部间交易(3484)(240)(8)-3732-
资产减值损失(49334)(3407)(110)(150)-(53001)
三、营业利润560920547993779-12241
加:营业外收入816-7-94
减:营业外支出(425)(29)(1)(2)-(457)
四、利润总额526520317983784-11878
补充资料:
折旧和摊销费用28041118233861-5016
分部信息与合并利润表的调节如下:
2023年度
差异调整分部信息合并利润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
营业收入:837859(432819)营业收入:405040
利润总额:1187840110利润总额:51988
9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分部信息(续)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寿险业务健康险业务意外险业务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资产
货币资金13263691352897506-14956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35852162445131270-2538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6213111735122-17487
应收利息472483254103274-50879
应收保费811912939463--21521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58656--642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313334--647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700----700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4573---4573
贷款570812301726731982-603639
定期存款371105255608086658-4041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99921144633456913924-2263047
持有至到期投资159100410958134622394-1706441
长期股权投资2152171482346827098-257606
存出资本保证金527836411680-6333
独立账户资产7--8409-8416
可分配资产合计52941123732941178470317-5749507不可分配资产其他资产138972合计5888479
二、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510635211--546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00368138004362100-216704
应付赔付款609795302311--66592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46661919864---486483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04903730--14220
未决赔款准备金-206083853--24461
寿险责任准备金3981728-1705--3983433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66376---266376
长期借款---12719-12719
独立账户负债7--8409-8416
其他可分配负债35745229171--38107
可分配负债合计47505523390831011723228-5122980不可分配负债其他负债295457合计5418437
9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分部信息(续)
分部信息与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调节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差异调整分部信息合并资产负债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递延所得税影响
资产:5888479(279283)44531资产:5653727
负债:5418437(102426)-负债:5316011十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注册地及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主要经营地比例
资产管理子公司中国北京金融人民币4000百直接持股60%60.00%万元
养老保险子公司中国北京金融人民币3400百直接持股70.74%,通74.27%万元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
接持股3.53%注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中国香港金融不适用1注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50.00%3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香港子间接持股50%公司”)
国寿(苏州)养老养生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江苏投资咨询人民币3236百直接持股67.38%,通100.00%(以下简称“苏州养生子公司”)万元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
司间接持股32.62%
国寿基金子公司中国上海金融人民币1288百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85.03%
万元间接持股85.03%注金梧桐有限公司(Golden Phoenix 中国香港 投资 不适用 1 直接持股100% 100.00%Tree Limited,以下简称“金梧桐子公司”)
King Phoenix Tree Limited 注英属泽西岛 投资 不适用 1 通过金梧桐子公司间 100.00%
接持股100%
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上海金融人民币200百万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100.00%
元间接持股48%,通过国寿基金子公司间接
持股52%
上海瑞崇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上海投资人民币5380百直接持股100%100.00%(以下简称“瑞崇子公司”)万元注
新华奥有限公司中国香港投资不适用1直接持股100%100.00%
(New Aldgate Limited,以下简称“新华奥子公司”)注
恒悦富有限公司中国香港投资不适用1直接持股100%100.00%
(Glorious Fortune ForeverLimited,以下简称“恒悦富子公司”)
9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注册地及业务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主要经营地性质比例
CL Hotel Investor L.P. 注美国 投资 不适用 1 直接持股100% 100.00%
Golden Bamboo Limited 注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不适用 1 直接持股100% 100.00%
Sunny Bamboo Limited 注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不适用 1 直接持股100% 100.00%
Fortune Bamboo Limited 英属维尔京群岛注
投资不适用1直接持股100%100.00%
China Century Core Fund Limited 英属开曼群岛注
投资 不适用 1 通 过Golden Bamboo 100.00%
Limited、Sunny
Bamboo Limited、
Fortune Bamboo
Limited间接持股100%
国寿(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北京健康人民币1530直接持股100%100.00%(以下简称“国寿健康子公司”)管理百万元
国寿富兰克林(深圳)私募股权投资中国深圳投资人民币100百通过资产管理香港子公100.00%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元司间接持股100%注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扬果晟投资管中国浙江投资不适用2直接持股89.997%89.997%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扬果晟子公司”)
New Fortune Wisdom Limited 注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不适用 1 通过国扬果晟子公司间 100.00%
接持股100%
New Capital Wisdom Limited 注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不适用 1 通过国扬果晟子公司间 100.00%
接持股100%
Wisdom Forever Limited 英属开曼群岛注
投资 不适用 1 通 过New Fortune 100.00%
Partnership Wisdom Limited、New
Capital Wisdom
Limited间接持股100%注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佰宁投资合伙企中国浙江投资不适用2直接持股99.98%99.98%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佰宁子公司”)上海远墅圆品投资管理中心中国上海投资注
不适用2直接持股99.98%99.98%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墅圆品子公司”)注
上海远墅圆玖投资管理中心中国上海投资不适用2直接持股99.98%99.98%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墅圆玖子公司”)
大连希望大厦有限公司中国辽宁投资人民币484百通过远墅圆品子公司、100.00%万元远墅圆玖子公司间接持
股100%注
上海丸晟实业合伙企业中国上海投资不适用2直接持股99.98%99.98%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丸晟子公司”)注
芜湖远翔天复投资管理中心中国安徽投资不适用2直接持股99.98%99.98%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翔天复子公司”)注
芜湖远翔天益投资管理中心中国安徽投资不适用2直接持股99.98%99.98%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翔天益子公司”)
9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注册地及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主要经营地比例
西安盛颐京胜置业有限公司中国陕西投资人民币831百通过远翔天复子公100.00%
万元司、远翔天益子公
司间接持股100%
Global Investors U.S. Investment I LLC 注美国 投资 不适用 1 直接持股99.99% 99.99%注(以下简称“CG Investments”) 4注
国寿广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中国天津投资不适用2直接持股99.95%99.95%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寿广德子公司”)北京国寿养老产业投资基金中国北京投资注
不适用2直接持股99.90%99.90%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注
国寿启航壹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中国天津投资不适用2直接持股99.99%99.99%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航基金子公司”)注
星湾(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天津投资不适用2通过启航基金子公99.98%注(以下简称“国寿星湾子公司”)4司间接持股99.98%
中国人寿年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京保险代理人民币544百直接持股90.81%90.81%(以下简称“国寿年丰公司”)万元
国寿(杭州)酒店有限公司中国浙江酒店管理人民币65百万通过养老产业基金99.99%(以下简称“国寿杭州酒店子公司”)元子公司间接持股
99.99%
国寿嘉园(厦门)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福建健康咨询服人民币1500通过养老产业基金99.99%务百万元子公司间接持股
99.99%
国寿(天津)养老养生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天津投资管理人民币1551通过养老产业基金99.99%百万元子公司间接持股
99.99%
国寿(青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山东健康管理人民币211百通过养老产业基金99.50%万元子公司间接持股
99.5%
国寿秦皇岛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河北养老服务人民币33百万通过养老产业基金100.00%
元子公司、国寿杭州酒店子公司间接持
股100%
珠海鑫湾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广东不动产经营人民币2890通过启航基金子公100.00%
百万元司、国寿星湾子公
司间接持股100%
10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注册地及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主要经营地比例
国寿(深圳)健康养老服中国广东养老服务人民币123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100.00%注
务有限公司5百万元司、国寿杭州酒店子公司
间接持股100%
国寿(北京)健康养老服中国北京养老服务人民币1170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99.99%注
务有限公司5百万元间接持股99.99%
国寿(杭州)健康养老服中国浙江养老服务人民币151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100.00%注
务有限公司5百万元司、国寿杭州酒店子公司
间接持股100%注
珠海领航鲲鹏股权投资中国广东投资不适用2直接持股99.913%99.913%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注海领航子公司”)5国寿(昆明)健康养老中国云南养老服务人民币107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100.00%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百万元司、国寿杭州酒店子公司简称“国寿昆明子公间接持股100%注司”)5注
北京鑫颐股权投资基金中国北京投资不适用2通过养老保险子公司间接89.7197%合伙企业(有限合持股89.7197%伙)(以下简称“北京注鑫颐”)5北京涌昇企业管理合伙中国北京管理咨询注
不适用2通过养老保险子公司和北99.9965%注企业(有限合伙)5京鑫颐间接持股99.9965%
注1: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设立或投资的该等子公司,无注册资本的相关信息。
注2:该等合伙企业,无注册资本的相关信息。
注3:资产管理子公司在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董事会中占多数席位。
注4:于2024年5月,国寿星湾(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星湾(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8月,CBRE Global Investors U.S. InvestmentI LLC更名为Global Investors U.S. Investment I LLC。
注5:于2024年度,新设立的子公司。
10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2.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重要结构化主体
业务性质实收基金/信托/投资款持有份额比例
国寿资产-源流1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管理106936百万元直接持有63.20%
国寿资产-源流2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管理30384百万元直接持有61.10%
直接持有66.49%;通过养老
国寿资产-源流3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管理26623百万元保险子公司间接持有0.40%
中国人寿-云南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计划(首期)投资管理17000百万元直接持有100%
中国人寿-沪发1号股权投资计划投资管理11122百万元直接持有99.15%
国寿投资-东航集团股权投资计划投资管理11000百万元直接持有100.00%百瑞恒益8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直接持有88.70%;通过养老国国新)投资管理10000百万元保险子公司间接持有1.30%
光大信托·惠盈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89.00%
陕国投·京投公司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投资管理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8.40%
中国人寿-中国华能债转股投资计划投资管理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100.00%
交银国信·国寿中铝股份供给侧改革项
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9.99%
交银国信-京投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9964百万元直接持有91.99%
中航信托·天启【2020】372号东航权
益工具投资集合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9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9.99%
直接持有91.86%;通过国寿
国寿安保安吉纯债半年定开债券发起式投资管理8841百万元安保子公司间接持有1.4%
江苏信托-信保盛144号(京投公司)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8000百万元直接持有84.00%
中航信托*天启21A155号永续债权益工
具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8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9.38%
3.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资产和负债项目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1港币=0.9260人民币1港币=0.9062人民币
10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货币资金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存款81600103718结算备付金491946802合计86519150520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活期银行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风险准备金、债权投资计划专项风险准备专户存款及
营业保证金共计人民币981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511百万元)。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1413百万元(2023年
12月31日:折合人民币2547百万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债权型投资国债3555政府机构债券6605企业债券158249其他注24852小计193261股权型投资基金17577股票16092其他注30124小计63793合计257054
注:债权型投资的其他主要包括次级债券以及同业存单等;股权型投资的其他主要包括永续债和私募基金等。
10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到期期限(已重述)
30天以内(含30天)3056019672
30天以上-77
合计3056019749
4.应收利息
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应收存款利息8590应收国债利息3931应收政府机构债券利息18251应收企业债券利息9436应收次级债券利息4428其他3327合计47963
5.定期存款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到期期限(已重述)
1个月至3个月(含3个月)62194118825
3个月至1年(含1年)2157151627
1年至2年(含2年)7835846770
2年至3年(含3年)12524973281
3年至4年(含4年)3508080640
4年至5年(含5年)10973634218
5年以上6500-
减:减值准备(233)-合计438455405361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定期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风险准备金存款合计人民币1104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503百万元)。
10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4年12月31日
国债3905政府机构债券8849企业债券202923次级债券347604基金306551股票440930其他注1597336合计1908098上市632428非上市注21275670合计1908098
注1:主要包括信托计划、永续债、私募股权基金和未上市股权等。
注2:主要包括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非公开交易的信托计划、永续债、私募股权基金和未上市股权等。
7.债权投资
2024年12月31日
信托计划114677债权投资计划70120其他注112443
减:减值准备(486)合计196754上市2238非上市注2194516合计196754
注1:主要包括大额存单及债券等。
注2:主要包括非公开交易的信托计划及债权投资计划等。
10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债权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及层级。
2024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层级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
信托计划--120981120981
债权投资计划--7384873848其他8752746876512386合计8752746203594207215
8.其他债权投资
2024年12月31日
国债688755政府机构债券2179824企业债券446221次级债券21229其他注1122866合计3458895
其中:
摊余成本2920952累计公允价值变动537943上市432849非上市注23026046合计3458895
注1:主要包括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等。
注2:主要包括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非公开交易的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
10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4年12月31日
股票60153优先股51444注其他60220合计171817
其中:
成本160609累计公允价值变动11208上市113683非上市注58134合计171817
注:主要包括永续债等。
2024年度,本集团处置了人民币29331百万元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的累计收益
人民币2559百万元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本年确认的股息收入详见附注十一37。
10.贷款
2023年12月31日
到期期限(已重述)
5年以内(含5年)210660
5年至10年(含10年)103750
10年以上19579
合计333989
减:减值准备(836)净值333153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的公允价值主要归属于公允
价值第三层级。
10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权型投资国债131928政府机构债券330001企业债券267657次级债券308655注其他188998小计1227239股权型投资基金189386股票414108优先股50445其他注381869小计1035808合计2263047
注:主要包括未上市股权型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信托计划及永续债等。
2023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11640701123417
其他综合收益累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63609(38728)
减:减值准备(440)(48881)公允价值12272391035808
10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持有至到期投资
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
摊余成本公允价值债权型投资国债314087359667政府机构债券12343481371054企业债券149192161280次级债券916010074其他411414合计17071981902489下表列示了本集团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及层级。
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债权型投资
国债205352154315-359667
政府机构债券700681300986-1371054
企业债券945160335-161280
次级债券2010054-10074
其他--414414合计27638516256904141902489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无须计提减值准备。
10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3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主要金融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如下: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2024年2023年2024年2023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已重述)(已重述)货币资金865191505208651915052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257054不适用25705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0560197493056019749定期存款438455405361438455405361交易性金融资产1908098不适用1908098不适用债权投资196754不适用207215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3458895不适用3458895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71817不适用171817不适用贷款不适用333153不适用34503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2263047不适用2263047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1707198不适用1902489存出资本保证金6591633365916333
短期借款(65)-(6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不适用(13878)不适用(13878)
交易性金融负债(53521)不适用(53521)不适用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51564)(216704)(151564)(216704)
长期借款(12693)(12719)(12693)(12719)
应付债券(35194)(34999)(35387)(35111)
本集团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如下: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货币资金3820335968定期存款10260719254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60172交易性金融资产702762不适用债权投资1938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1457353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0316不适用贷款不适用21378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810071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633419其他项目6943239097合计24226111985049
11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长期股权投资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合营企业
Joy City Commercial Property Fund L.P.(以下简称“Joy City”) 5135 5414
Mapleleaf Century Limited
(以下简称“MCL”) 2636 3025注1其他8019746042小计8796854481联营企业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发银行”)112036104645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期货”)21001795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川气东送管道公司”)118401210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联通”)2348423052注1其他6464962795小计214109204391合计302077258872
注1:本集团通过该等企业投资于不动产、工业物流资产等。
11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年增减变动按权益法
2023年2024年新增或减调整的净宣告分派其他权益计提减值2024年年末减值
核算方法投资成本12月31日1月1日少投资损益的股利变动准备12月31日持股比例准备合营企业
Joy City 权益法 6281 5414 5414 - 270 (549 ) - - 5135 66.67% -
MCL 权益法 7656 3025 3025 - (489 ) - 100 - 2636 75.00% -
其他权益法831774604246042330682435(970)911(1289)80197(1289)
小计971145448154481330682216(1519)1011(1289)87968(1289)联营企业注
广发银行2权益法53201104645104645-5745(765)2411-11203643.686%-
中粮期货权益法133917951795-91(30)244-210029.58%-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权益法100001210412104-790(1063)9-1184043.86%-注
中国联通3权益法218012305223052-854(473)51-2348410.03%-
其他权益法71407627956268311072381(1478)269(313)64649(6680)
小计15774820439120427911079861(3809)2984(313)214109(6680)
合计2548622588722587603417512077(5328)3995(1602)302077(7969)
注2:于2024年6月20日,广发银行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0.0804元。本公司收到总计人民币765百万元的现金股利。
注3:于2024年7月11日,中国联通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0.0524元。本公司收到总计人民币167百万元的现金股利。于2024年8月15日,中国联通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24年中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0.0959元。本公司收到总计人民币306百万元的现金股利。中国联通于2024年12月31日的股价为每股人民币5.31元。
11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集团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基本信息列示如下:
企业类型注册地/主要经营地业务性质合营企业
Joy City 合伙企业 英属开曼群岛 物业投资
MCL 有限责任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 物业投资联营企业广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广州银行中粮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京期货川气东送管道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武汉管道运输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京电信
11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长期股权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4年度,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财务信息: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Joy City MCL 广发银行 中粮期货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 中国联通资产合计95302486536449932651821099672837负债合计7131403345982217877261304048权益合计952311725299011473113838368789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合计952311725249012471313838164847注
调整合计4(1821)(8210)150-34015093调整之后的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合计77023515249162471314178179940
本集团的持股比例66.67%75.00%43.686%29.58%43.86%10.03%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余额5135263611203621001184023484
减值准备------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5135263611203621001184023484收入合计3107696923712184474399008净利润2963015284265186020601
其他综合收益-223552017-263综合收益合计29625320804282186020864
11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长期股权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3年度,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财务信息: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Joy City MCL 广发银行 中粮期货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 中国联通资产合计96292412735095222616921814662845负债合计7128263232537225857430304910权益合计962211301276985358414384357935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合计962211301231993357114384159241注
调整合计4(1501)(7267)251-36215565调整之后的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合计81214034232244357114746174806
本集团的持股比例66.67%75.00%43.686%35.00%43.86%10.03%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余额5414302510464517951210423052
减值准备------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5414302510464517951210423052收入合计1559736967837796213379643净利润14137116019239303018713
其他综合收益-(444)28413-319
综合收益合计141(73)18860242303019032
注4:调整合计包括会计政策差异调整,公允价值调整及其他调整。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相关的或有负债(2023年12月31日:无)。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出资承诺为人民币18970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3638百万元),该金额已包含在附注十五1的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中。
11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5.存出资本保证金
2024年2023年
存放形式存期12月31日12月31日(已重述)本公司民生银行协议存款61个月36063553宁波银行定期存款60个月17431600建设银行协议存款61个月507-
浙商银行协议存款61个月-500小计58565653养老保险子公司交通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292280招商银行定期存款60个月214180民生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132120交通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105100小计743680
减:减值准备(8)-合计65916333
11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投资性房地产
房屋及建筑物原价
2023年12月31日15222
本年增加4
本年减少-
2024年12月31日15226
累计折旧
2023年12月31日(2469)
本年增加(438)
本年减少-
2024年12月31日(2907)
净额
2024年12月31日12319
2023年12月31日12753
公允价值
2024年12月31日16060
2023年12月31日16677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未发生减值(2023年12月31日:同)。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尚未办理产权证明的投资性房地产(2023年12月31日:无)。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用于抵押、查封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投资性房
地产(2023年12月31日:无)。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级,在进行公允价值评估时采用市场比较法作为估值方法。市场比较法以类似房产的近期平均成交价格为基础,考虑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地理位置、楼龄、装修条件和楼层与建筑面积等因素形成的综合调整系数,以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在上述评估方法下,综合调整系数的上升/(下降)将会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变动。
11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7.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及通讯设备运输工具合计原价
2023年12月31日634869963134574794
本年增加本年购置389470967
在建工程转入198631-2017其他增加611926本年减少
转让和出售(46)(6)(80)(132)
清理报废(264)(154)(59)(477)
其他减少(117)-(19)(136)
2024年12月31日6505410729127677059
累计折旧
2023年12月31日(18342)(7261)(1057)(26660)
本年增加(2152)(942)(100)(3194)本年减少355155152662
2024年12月31日(20139)(8048)(1005)(29192)
减值准备
2024年12月31日(22)--(22)
2023年12月31日(22)--(22)
净额
2024年12月31日44893268127147845
2023年12月31日45122270228848112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融资租入、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无重大的闲置固定资
产(2023年12月31日:无)。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在办理产权证明的房屋及建
筑物账面净值为人民币4234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4617百万元)。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用于抵押、质押、查封、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固定资产(2023年12月31日:无)。
11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8.在建工程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单项金额超过总资产1%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本年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人民币9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无)。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用于抵押、查封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在建工程(2023年12月31日:无)。
19.使用权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其他合计原价
2023年12月31日357043574
本年增加112211123
本年减少(1371)(1)(1372)
2024年12月31日332143325
累计折旧
2023年12月31日(2091)(3)(2094)
本年计提(899)(1)(900)本年减少122511226
2024年12月31日(1765)(3)(1768)
减值准备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净额
2024年12月31日155611557
2023年12月31日147911480
11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0.无形资产
2023年2024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原价
土地使用权1101929(8)11040
其他1579273-1852
原价合计12598302(8)12892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3158)(267)4(3421)
其他(1071)(138)-(1209)
累计摊销合计(4229)(405)4(4630)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7861(238)(4)7619
其他508135-643
账面净值合计8369(103)(4)8262减值准备
土地使用权----
其他----
减值准备合计----账面价值土地使用权78617619其他508643账面价值合计83698262
2024年度本集团无重大的开发支出,且无重大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2023年
12月31日:无)。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用于抵押、质押、查封等所有权
或使用权受限的无形资产(2023年12月31日:无)。
12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和列示净额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递延所得税资产18795078288
递延所得税负债(148071)(5019)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4002674818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147)(1549)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
可抵扣暂时性差可抵扣暂时性差递延所得税资产异及可抵扣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异及可抵扣亏损保险合同负债1427945711764777819111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不适用1975资产减值准备220388121431557261应付工资2271908418637453可抵扣亏损384541538161235549418政府补助21842288其他2207882819367744合计18795075180078288313151
(3)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
应纳税暂时性应纳税暂时性递延所得税负债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差异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32041280不适用不适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不适用501200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137328549312不适用不适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不适用423016919其他42316922881152合计148071592284501920076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可抵扣亏损为人民币2248百万元
(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7116百万元),预计在5年内到期。
12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2.其他资产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
其他应收款(1)1360517908长期待摊费用441473注其他91689536合计2321427917
注: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资产的其他项目主要为子公司不动产相关资产
(2023年12月31日:同)。
(1)其他应收款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暂借及垫付款51404662应收及预付投资款28057765应收关联公司款10841005押金及保证金660566应收股利及分红款41150预付工程款9995其他41794486合计1437818629
减:坏账准备(773)(721)净值1360517908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
1年以内(含1年)1184916148
1年至2年(含2年)731730
2年至3年(含3年)262225
3年以上15361526
合计1437818629
减:坏账准备(773)(721)净值1360517908
12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卖出回购89390149910证券交易所卖出回购6217466794合计151564216704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剩余到期期限在30日之内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1561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16433百万元),30日以上
90日之内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71百万元)。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对应的质押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7422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
166073百万元)。
本集团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正回购时,证券交易所要求本集团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在证券交易所质押库的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95843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85428百万元)。质押库债券在存放质押库期间流通受限。
24.应付职工薪酬
2023年2024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724118395(17176)8460
职工福利费18596(593)21注
股票增值权181240-421
社会保险费471253(1254)46
其中:医疗保险费371194(1197)34
工伤保险费634(33)7
生育保险费425(24)5
住房公积金421610(1605)47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82627(573)336
设定提存计划7723648(3171)1249
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费1322176(2173)135
失业保险费1778(78)17
企业年金缴费6231394(920)1097
其他3288(289)2
合计858626657(24661)10582
12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4.应付职工薪酬(续)
注: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月5日和2006年8月21日分别批准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授
予4.05百万单位和53.22百万单位的股票增值权。这两批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分别为2005年7月1日和2006年1月1日前5个交易日的本公司H股股票平均收盘价
港币5.33元和港币6.83元。2005年7月1日和2006年1月1日为股票增值权待行权期起始日及行权价格确定日。股票增值权行权后,行权者将收到代扣相关税收后行权数量乘以行权价与行权时H股股价差额的等值人民币。
本公司股票增值权按单位授出,每单位代表一股H股股份。授予股票增值权并不涉及任何新股发行。根据有关股票增值权计划,所有股票增值权有五年行权期,而除非能够达到特定的市场表现或其他条件,否则于授出日起四年内不可行权。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2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票增值权有效期限的议案》,已授出的股票增值权期限顺延至国家政策明朗后实施。
于2024年12月31日,尚有55.01百万单位股票增值权尚未行权并且可行权(2023年12月31日:同)。于2024年12月31日,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内在价值为人民币408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68百万元)。
本公司使用链梯法模型评估股票增值权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模型使用的参数为预期股价波动率27%至53%,预计股息收益率不高于5.05%,无风险利率3.17%至4.20%。
2024年度,本公司因股票增值权负债增加而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人民币
240百万元(2023年度:本公司因股票增值权负债减少而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为人民币159百万元)。于2024年12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中的股票增值权包括人民币408百万元未行权部分和人民币13百万元已行权但未支付部分(2023年12月31日:分别为人民币168百万元和人民币13百万元)。于2024年12月31日,无尚未确认的股票增值权费用(2023年12月31日:同)。
25.应交税费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237309增值税720306扣缴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218210其他442281合计16171106
12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6.长期借款
2024年2023年
到期日年利率12月31日12月31日
保证借款 2026年9月8日 EURIBOR+2.8% 729 770
保证借款 2026年9月8日 EURIBOR+2.8% 2493 2594
信用借款2025年5月16日3.08%25112485
信用借款 2025年9月22日 6M SOFR+1.15% 6960 6870合计1269312719
27.应付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应付债券为资本补充债券,账面总金额为人民币35194百万元
(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4999百万元),公允价值总金额为人民币35387百万元
(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5111百万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二层级,按面值列示明
细如下:
2024年2023年
起息日到期日票面年利率12月31日12月31日
2019年3月22日2029年3月22日4.28%-35000
2024年9月26日2034年9月25日2.15%35000-
合计3500035000
2019年3月20日,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35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并于2019年3月22日发行完毕。本年债券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五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4.28%。倘若本公司在第五年末不行使赎回权,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5.28%。
本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发布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资本补充债券(债券通)赎回选择权行使公告》,并于2024年3月22日全额赎回该资本补充债。
2024年9月24日,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35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并于2024年9月26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五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2.15%。倘若本公司在第五年末不行使赎回权,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3.15%。
12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保险合同
28.1保险合同负债
(1)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余额调节表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未到期责任负债非亏损部分亏损部分已发生赔款负债合计
2024年1月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475911430904353874825405
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的合
同的保险服务收入(109785)--(109785)过渡日采用公允价值法的合同的
保险服务收入(20282)--(20282)
其余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26808)--(26808)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156875)--(156875)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3366)4717643810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45167--45167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39044-39044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
变动--650650保险服务费用合计451673567847826128671
保险服务业绩(111708)3567847826(28204)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592442523-592965综合收益变动合计4807343620147826564761
投资成分(252214)-252214-
收到的保费747663--747663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47785)--(47785)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300588)(300588)
现金流量合计699878-(300588)399290
2024年12月3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568751267105348395789456
12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保险合同(续)
28.1保险合同负债(续)
(1)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余额调节表(续)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续)未到期责任负债(已重述)非亏损部分亏损部分已发生赔款负债合计
2023年1月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417603320169348734231075
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的合同的保
险服务收入(122628)--(122628)过渡日采用公允价值法的合同的保险服
务收入(20943)--(20943)
其余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16727)--(16727)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160298)--(160298)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309)4637144062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42118--42118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2595-12595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247247保险服务费用合计42118102864661899022
保险服务业绩(118180)1028646618(61276)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256720449-257169综合收益变动合计1385401073546618195893
投资成分(209261)-209261-
收到的保费704912--704912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51110)--(51110)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55365)(255365)
现金流量合计653802-(255365)398437
2023年12月3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475911430904353874825405
12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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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保险合同(续)
28.1保险合同负债(续)
(1)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余额调节表(续)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未到期责任负债已发生赔款负债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非金融风非亏损部分亏损部分的估计险调整合计
2024年1月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62517982614357833770
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的
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21)---(21)
其余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51265)---(51265)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51286)---(51286)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638)3626551536142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16795---16795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147--1147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
流量变动--(1687)(524)(2211)
保险服务费用合计1679550934578(9)51873
保险服务业绩(34491)50934578(9)587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405-659162080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33086)5093523772667
投资成分(34956)-34956--
收到的保费83993---83993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7439)---(17439)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67421)-(67421)
现金流量合计66554-(67421)-(867)
2024年12月3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476313072891558535570
12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保险合同(续)
28.1保险合同负债(续)
(1)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债余额调节表(续)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续)未到期责任负债已发生赔款负债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非金融风(已重述)非亏损部分亏损部分的估计险调整合计
2023年1月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341117782995972435872
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的
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108)---(108)
其余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52039)---(52039)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52147)---(52147)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1669)3919651838045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16531---16531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689--689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
流量变动--(3250)(684)(3934)
保险服务费用合计16531(980)35946(166)51331
保险服务业绩(35616)(980)35946(166)(816)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297-674201991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34319)(980)36620(146)1175
投资成分(25665)-25665--
收到的保费79681---79681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6857)---(16857)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66101)-(66101)
现金流量合计62824-(66101)-(3277)
2023年12月3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62517982614357833770
12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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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保险合同(续)
28.1保险合同负债(续)
(2)签发的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未来现金流非金融风险量现值调整合同服务边际合计
2024年1月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4019340369287691374825405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64126)(64126)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2033)-(2033)
当期经验调整(1739)--(1739)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1739)(2033)(64126)(67898)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58079)1450577081079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44088(466)(43622)-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37444521-37965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2345315051408639044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6482-650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6482-650
保险服务业绩22362(526)(50040)(28204)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564894468023391592965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5872564154(26649)564761
收到的保费747663--747663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47785)--(47785)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300588)--(300588)
现金流量合计399290--399290
2024年12月3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5005886410827424885789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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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保险合同(续)
28.1保险合同负债(续)
(2)签发的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续)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续)未来现金流非金融风险(已重述)量现值调整合同服务边际合计
2023年1月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3413416341867834734231075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65689)(65689)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1771)-(1771)
当期经验调整(6658)--(6658)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6658)(1771)(65689)(74118)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51821)124951093521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2265529(22684)-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1413661-12074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17753)19392840912595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2425-247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2425-247
保险服务业绩(24169)173(37280)(61276)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231656256922944257169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2074872742(14336)195893
收到的保费704912--704912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51110)--(51110)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55365)--(255365)
现金流量合计398437--398437
2023年12月31日的保险合同负债4019340369287691374825405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预计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的
63.82%(2023年12月31日:62.92%)将于未来10年内进行摊销计入利润。
13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保险合同(续)
28.1保险合同负债(续)
(3)签发的保险合同的当期初始确认的影响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2024年度2023年度(已重述)
非亏损合同亏损合同合计非亏损合同亏损合同合计
未来现金流入现值的估计(699363)(112729)(812092)(773096)(14355)(787451)保险获取现金流量6071319566266953205164954854其他57965611168869134466755913217680776未来现金流出现值的估计64036911364475401372076414866735630非金融风险调整128616414501239101249
合同服务边际57708-5770851093-51093
合计-10791079-521521
(4)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过渡日采用修正过渡日采用公追溯调整法计量允价值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其余合同合计
2024年1月1日55749413690974734769137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46347)(11647)(6132)(64126)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5770857708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28590)1060(16092)(43622)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28590)10604161614086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61234208306023391
2024年12月31日498680130530113278742488
过渡日采用修正过渡日采用公追溯调整法计量允价值法计量(已重述)的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其余合同合计
2023年1月1日61220013389037383783473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50470)(12088)(3131)(65689)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5109351093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21347)11175(12512)(22684)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21347)111753858128409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71113932190122944
2023年12月31日55749413690974734769137
13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保险合同(续)
28.2分出再保险资产/(负债)
(1)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余额调节表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分保摊回已发生非亏损摊回部分亏损摊回部分赔款资产合计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50432290708724420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42)-19(123)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149012290710624297
分出保费的分摊(4690)--(4690)
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193)31162923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6)-(6)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
金流量变动--23462346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99)54625263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4690)(199)5462573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4032121-4153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658)(78)54624726
投资成分(1820)-1820-
支付的分出保费2523--2523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3001)(3001)
现金流量合计2523-(3001)(478)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1494622121138728545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511022121136928691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64)-18(146)
13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保险合同(续)
28.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续)
(1)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余额调节表(续)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续)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已重述)非亏损摊回部分亏损摊回部分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合计
2023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28421990683721669
2023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57)-22(135)
2023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126851990685921534
分出保费的分摊(4141)--(4141)
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196)37453549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389-389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
金流量变动--696696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9344414634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4141)1934441493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337107-1444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2804)30044411937
投资成分(1674)-1674-
支付的分出保费6694--6694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5868)(5868)
现金流量合计6694-(5868)826
2023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149012290710624297
2023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50432290708724420
2023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42)-19(123)
13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保险合同(续)
28.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续)
(1)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余额调节表(续)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非亏损摊回未来现金流量现部分亏损摊回部分值的估计非金融风险调整合计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402)281790101426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66)1100-(65)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568)291890101361
分出保费的分摊(381)---(381)
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9)63210613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24--24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
流量变动--(442)(9)(451)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5)1901186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381)(5)1901(195)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38-36-74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343)(5)2261(121)
投资成分(1308)-1308--
支付的分出保费1206---1206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413)-(413)
现金流量合计1206-(413)-793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1013)243011112033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954)232967112047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59)144-(14)
13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保险合同(续)
28.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续)
(1)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余额调节表(续)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续)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非亏损摊回未来现金流量现(已重述)部分亏损摊回部分值的估计非金融风险调整合计
2023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399)572757122427
2023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55)129-(25)
2023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454)582786122402
分出保费的分摊(585)---(585)
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59)6349584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30--30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
流量变动--(799)(11)(810)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29)(165)(2)(196)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585)(29)(165)(2)(781)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40-37-77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545)(29)(128)(2)(704)
投资成分(1283)-1283--
支付的分出保费1714---1714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2051)-(2051)
现金流量合计1714-(2051)-(337)
2023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568)291890101361
2023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402)281790101426
2023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66)1100-(65)
13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保险合同(续)
28.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续)
(2)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未来现金流量非金融风险现值调整合同服务边际合计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71977859(10636)24420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78)35(80)(123)
2024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271197894(10716)24297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980980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395)-(395)
当期经验调整(2352)--(2352)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2352)(395)980(1767)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影响(84)4737-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82689(915)-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7)1-(6)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735137(878)(6)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
流量变动2346--2346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2346--2346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729(258)102573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35121174(533)4153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4241916(431)4726
支付的分出保费2523--2523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3001)--(3001)
现金流量合计(478)--(478)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308828810(11147)28545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312508774(11333)28691
2024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368)36186(146)
13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保险合同(续)
28.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续)
(2)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续)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续)未来现金流量非金融风险(已重述)现值调整合同服务边际合计
2023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79987870(14199)21669
2023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64)60(131)(135)
2023年1月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
债)279347930(14330)21534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857857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352)-(352)
当期经验调整(1097)--(1097)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1097)(352)857(592)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影响(9)36(27)-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3095)(302)3397-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36425-389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2740)(241)3370389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
流量变动696--696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696--696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3141)(593)4227493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500557(613)1444
综合收益变动合计(1641)(36)36141937
支付的分出保费6694--6694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5868)--(5868)
现金流量合计826--826
2023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负债)271197894(10716)24297
2023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71977859(10636)24420
2023年12月31日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78)35(80)(123)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预计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分出再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的56.49%(2023年12月31日:56.80%)将于未来10年内进行摊销计入利润。
13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保险合同(续)
28.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续)
(3)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当期初始确认的影响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2024年度2023年度(已重述)
存在净利得存在净成本存在净利得存在净成本的分出的再的分出的再的分出的再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合计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合计未来现金流入现值的估计639269908560191751
未来现金流出现值的估计(570)(422)(992)(551)(209)(760)非金融风险调整33144727936
合同服务边际(102)13937(36)9(27)
合计------
(4)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计量的再保险合同其余合同合计
2024年1月1日(10585)(131)(10716)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1003(23)980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影响-3737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159)244(915)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1159)281(878)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529)(4)(533)
2024年12月31日(11270)123(11147)
13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保险合同(续)
28.2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负债)(续)
(4)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余额调节表(续)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整法计量(已重述)的再保险合同其余合同合计
2023年1月1日(13806)(524)(14330)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857-857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影响-(27)(27)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29624353397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29624083370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598)(15)(613)
2023年12月31日(10585)(131)(10716)
29.其他负债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人款项9642883728
其他应付款(a) 17717 18670存入保证金10561107
递延收益(b) 84 88其他1236613381合计127651116974
14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9.其他负债(续)
(a) 其他应付款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暂收客户款66996794应付工程及设备款25022189应付中介机构服务费12392965注风险准备金8251711代理人暂存款720738应付关联公司607673押金580494保险保障基金124132应付投资款83136其他43382838合计1771718670
于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5486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825百万元),主要是暂收客户款和应付工程及设备款等款项。
注:养老保险子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计提风险准备金。
(b) 递延收益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金融大街中国人寿广场注6670其他1818合计8488
注:2024年度,该项政府补助无新增金额,计入其他收益人民币4百万元。
14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0.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2024年
1月1日本年增加/(转回)转销及其他12月31日
其他债权投资1432(456)(48)928
债权投资350167(31)486
长期股权投资63671602-7969
其他96191(6)1046
合计91101404(85)10429本年减少
2022年2023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转回转销12月31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858854643(206)(23704)49321
长期股权投资6367---6367
贷款234326(1533)-836
其他67371-(7)737
合计2797154740(1739)(23711)57261
31.股本
本年增减变动
2023年2024年
12月31日发行新股送股转股其他小计12月31日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
通股20824-----20824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7441-----7441
合计28265-----28265本年增减变动
2022年2023年
12月31日发行新股送股转股其他小计12月31日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
通股20824-----20824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7441-----7441
合计28265-----28265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14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2.资本公积
2023年2024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公司成立日股本溢价9609--9609
境内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26310--26310
境外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17942--17942
其他73224-297
合计53934224-54158
2022年2023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公司成立日股本溢价9609--9609
境内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26310--26310
境外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17942--17942
其他(307)380-73
合计53554380-53934
33.盈余公积及一般风险准备
2023年会计政策2024年2024年
12月31日变更影响1月1日本年提取本年减少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附注十一34)56306988166187--66187
任意盈余公积(附注十一34)54539-545391753-56292
小计11084598811207261753-122479
一般风险准备(附注十一34)5434898816422910136-74365
合计1651931976218495511889-196844
2022年2023年
12月31日本年提取本年减少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附注十一34)545531753-56306
任意盈余公积(附注十一34)506073932-54539
小计1051605685-110845
一般风险准备(附注十一34)524291919-54348
合计1575897604-165193
14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4.未分配利润
金额
2023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238723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184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3)注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53)1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932)注2注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919)1注
派发普通股股利(13850)2
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268440
2024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283133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93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2005
减: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注(1753)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注(10136)1
派发普通股股利注(17807)2
2024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362377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4年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23年度:人民币1753百万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9933百万元(2023年度:人民币1753百万元),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提取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203百万元(2023年度:人民币166百万元)。
注2:本公司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额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经2024年6月27日股东大会批准,按2023年年报本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1753百万元(2023年度:按2022年年报本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3932百万元),并以每股人民币0.43元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2154百万元和每股人民币0.20元派发2024年中期现金股利人民币5653百万元(2023年度:以每股人民币0.49元派发
2022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3850百万元)。
14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5.保险服务收入
2024年度2023年度(已重述)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与未到期责任负债变动相关的金额预计当期发生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4557150712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20111779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6412665689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4516742118小计156875160298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5128652147合计208161212445
36.利息收入
2024年度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注26332其他债权投资94626合计120958
注: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定期存款等产生的利息收入。
14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7.投资收益
2024年度
股息及利息收入股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2760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882利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28057小计62546已实现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28443)其他债权投资24166长期股权投资32
小计(4245)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12077合计70378
2023年度(已重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575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59271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65322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8493银行存款类利息22471贷款利息1587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110合计178297
其中: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141801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60
14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24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119063
交易性金融负债(663)
股票增值权(240)合计118160
2023年度(已重述)债权型投资2146股权型投资1736股票增值权15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29合计4170
39.其他业务收入
2024年度2023年度(已重述)年金管理服务费27882069
保单销售代理费-财产险公司(附注十三5(1))17301706投资管理服务费15611534租赁收入10581175其他35673808合计1070410292
14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0.保险服务费用
2024年度2023年度(已重述)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当期发生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4381044062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4516742118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3904412595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650247小计12867199022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5187351331合计180544150353
41.净投资回报及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2024年度2023年度(已重述)净投资回报在损益中确认的投资回报利息收入120958不适用投资收益70378178297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181604170信用减值损失207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不适用(53001)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611)不适用小计308092129466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投资回报305932100909合计614024230375
2024年度2023年度(已重述)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基础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19312966193计提利息10101988070利率及其他金融假设变化300897104897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合计595045259160在损益中确认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209952127426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385093131734合计595045259160
14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2.税金及附加
2024年度2023年度(已重述)城市维护建设税326301教育费附加238220其他866892合计14301413
43.业务及管理费
2024年度2023年度(已重述)职工薪酬2637822576
其中:工资及奖金1835715105社保及其他福利80217471物业及设备支出78287883
其中:折旧及摊销45914579短期租赁费用288319业务拓展及保单管理支出79127833
其中:提取保险保障基金24862366行政办公支出13011454其他支出15601330小计4497941076
减:计入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9669)(19149)
计入保险服务费用的金额(17932)(15620)合计73786307
14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4.信用减值损失
2024年度
其他债权投资(456)债权投资167定期存款24存出资本保证金1其他应收款57
合计(207)
45.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54437
贷款减值损失(1507)其他71合计53001
46.营业外收入
计入2024年度
2024年度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3123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利得3113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333其他297929合计359435
15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7.营业外支出
计入2024年度
2024年度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7197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565对外捐赠233823其他392400392合计422457422
48.所得税费用
(1)在本集团利润表中支出的所得税如下:
2024年度2023年度(已重述)当期所得税15661241
递延所得税4707(1960)
合计6273(719)
(2)将列示于本集团利润表的税前利润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2024年度2023年度(已重述)税前利润11521351988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2880312997
以前期间企业所得税调整-(10)
非应税收入(19388)(18123)不可用予抵扣税款的费用610171
确认以前年度的可抵扣亏损(4291)-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774034其他462212
所得税费用6273(719)
15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9.每股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
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4年度2023年度(已重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10693551184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2826528265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3.78元人民币1.81元
其中: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3.78元人民币1.81元
(2)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
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2024年度,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2023年度:同)。
15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0.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
2024年1月1日所得税前发生额所得税费用结转留存收益2024年12月31日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07)3854(567)-2880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83614292419(72699)-403334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1074(504)126-69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0(66)--(16)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263973)(385081)96270-(552784)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41003556(889)-6767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019)554-(87)(55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7878355(2089)(1920)8133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420)(12)32(427)
合计(73194)(76925)20155(2005)(131969)
15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0.其他综合收益(续)
其他综合收益(已重述)2023年1月1日所得税前发生额所得税费用结转留存收益2023年12月31日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84)(453)(5)-(84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75)325--50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110580)(131734)32935-(209379)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3421905(226)-41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705)28457(6907)-18845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87)752-13(822)
合计(112110)(101748)2579713(188048)
15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1.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2023年度(已重述)年金管理服务费27882069
保单销售代理费-财产险公司17301706投资管理服务费15611534其他84494361合计145289670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2023年度(已重述)保险保障基金24862366业务宣传费21532213其他1709318793合计2173223372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2023年度
借款保证金-750
合计-750
(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2023年度
租赁10741149
其他-1769合计10742918
15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024年度2023年度(已重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利润10894052707
加:资产减值损失不适用53001
信用减值损失(207)不适用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611不适用折旧与摊销5029501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损益(84)(6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18160)(4170)
投资收益(70378)(178297)
利息收入(120958)不适用利息支出4200不适用投资合同以外的利息支出不适用8190汇兑损益25381
递延所得税4707(1960)保险合同负债和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的变动58002446000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的减少/(增加)-(1377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的增加/(减少)-(2187)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增加)24(7863)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减少)(15978)133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8795384366
(2)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存款80590101633结算备付金49154642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85505148061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148061)(1275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62556)20467
15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3)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
其他负债-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资人款项
2023年12月31日1271934999125521670483728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1381167-147567
2024年1月1日12857361661255216851842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变动(831)(1498)(1074)(68743)12133
汇率变动(33)----
新增租赁--1133--
计提利息765526452751-
其他--(41)705-
2024年12月31日1275835194131815156496428
本集团2024年度未发生重大的收购或处置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的交易行为(2023年度:同)。
15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存款7321390013结算备付金416345342合计77376135355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
债权型投资国债2387政府机构债券2368企业债券59828注其他8615小计73198股权型投资基金13221股票8635其他注16656小计38512合计111710
注:债权型投资的其他主要包括次级债券以及同业存单等;股权型投资的其他主要包括永续债和私募基金等。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到期期限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30天以内(含30天)2541413152
合计2541413152
15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应收利息
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应收存款利息6493应收国债利息3920应收政府机构债券利息18162应收企业债券利息8268应收次级债券利息4340其他3479合计44662
5.定期存款
到期期限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
1个月至3个月(含3个月)52911111200
3个月至1年(含1年)1119540613
1年至2年(含2年)1971534870
2年至3年(含3年)11158416670
3年至4年(含4年)3326080520
4年至5年(含5年)10942432550
5年以上6500-
减:减值准备(207)-合计344382316423
15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4年12月31日
国债1862政府机构债券7497企业债券75700次级债券336556基金292382股票433468其他注1454483合计1601948上市590290非上市注21011658合计1601948
注1:主要包括信托计划、永续债、私募股权基金和未上市股权等。
注2:主要包括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非公开交易的信托计划、永续债、私募股权基金和未上市股权等。
7.债权投资
2024年12月31日
债权型投资注8684
减:减值准备(1)合计8683非上市8683
注:主要包括大额存单等。
16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其他债权投资
2024年12月31日
国债687305政府机构债券2177270企业债券444621次级债券21229注其他1294833合计3625258
其中:
摊余成本3078505累计公允价值变动546753上市431444注非上市23193814合计3625258
注1:主要包括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等。
注2:主要包括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非公开交易的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
16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4年12月31日
股票60153优先股51444注其他34926合计146523
其中:
成本138046累计公允价值变动8477上市113683非上市注32840合计146523
注:主要包括永续债等。
2024年度,本公司处置了人民币29303百万元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的累计收益
人民币2571百万元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本期间确认的股息收入详见附注十二14。
10.贷款
到期期限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
5年以内(含5年)197961
5年至10年(含10年)96953
10年以上22286
合计317200
减:减值准备(836)净值316364
16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权型投资国债131807政府机构债券329131企业债券265982次级债券308543其他179080小计1214543股权型投资基金185683股票413847优先股50445其他279293小计929268合计2143811
2023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11525091020829
其他综合收益累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62474(42802)
减:减值准备(440)(48759)公允价值1214543929268
16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持有至到期投资
2023年12月31日
摊余成本公允价值债权型投资国债313488359041政府机构债券12330391369562企业债券148380160430次级债券914010054合计17040471899087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一层级为人民币275939百万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二层级为人民币1623148百万元。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无须计提减值准备。
13.长期股权投资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已重述)
子公司(a) 50360 48727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b) 258587 217829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276749267202合计585696533758
16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子公司
2023年2024年本年宣告分派的
子公司核算方法投资成本12月31日本年增减变动12月31日持股比例减值准备现金股利
资产管理子公司成本法16801680-168060.00%-589
养老保险子公司成本法26262626-262670.74%-171
苏州养生子公司成本法21812181-218167.38%--
金梧桐子公司成本法264264(264)-100.00%(264)-
瑞崇子公司成本法53806100(720)5380100.00%--
新华奥子公司成本法11671167-1167100.00%--
恒悦富子公司成本法----100.00%--
CL Hotel Investor L.P. 成本法 285 285 - 285 100.00% - -
Golden Bamboo Limited 成本法 3101 3101 - 3101 100.00% - -
Sunny Bamboo Limited 成本法 2359 2359 - 2359 100.00% - -
Fortune Bamboo Limited 成本法 2435 2435 - 2435 100.00% - -
国寿健康子公司成本法15301530(28)1502100.00%(28)-
国扬果晟子公司成本法28352835-283589.997%--
远墅圆玖子公司成本法470505(35)47099.98%--
远墅圆品子公司成本法470505(35)47099.98%--
上海丸晟子公司成本法4060404812406099.98%--
宁波佰宁子公司成本法16801680-168099.98%--
远翔天复子公司成本法457479(22)45799.98%-8
远翔天益子公司成本法457479(22)45799.98%-8
16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子公司(续)
2023年2024年本年宣告分派
子公司核算方法投资成本12月31日本年增减变动12月31日持股比例减值准备的现金股利
CG Investments 成本法 4111 2073 (1890 ) 183 99.99% (3928) -
国寿广德子公司成本法16021436166160299.95%-10
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成本法551939871532551999.90%--
启航基金子公司成本法990369722931990399.99%--
国寿年丰公司成本法----90.81%--
珠海领航子公司成本法8-8899.913%--
合计5458048727163350360(4220)786
(b) 本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情况请参见附注十一 14。
16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投资收益
2024年度
股息及利息收入股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225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180利息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23187小计51877已实现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27358)其他债权投资23727长期股权投资294
小计(3337)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11368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利及分红9690合计69598
2023年度(已重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269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54460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65233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8868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08)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利及分红7826银行存款类利息20143贷款利息1494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975合计175037
其中: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137548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60
16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
2024年1月1日所得税前发生额所得税费用结转留存收益2024年12月31日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873187(7)-3667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88921294860(73715)-410066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1434(488)122-1068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69)27--(142)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264746)(385368)96342-(553772)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41003556(889)-6767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14)510-(87)(39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5877600(1900)(1928)6359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420)(12)32(427)
合计(68620)(76128)19956(2013)(126805)
16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其他综合收益(续)
其他综合收益(已重述)2023年1月1日所得税前发生额所得税费用结转留存收益2023年12月31日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3(1)(4)-48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82)13--(169)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110580)(131528)32882-(209226)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3421905(226)-41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580)25779(6444)-14755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417)800-13(604)
合计(113285)(104032)2620813(191096)
16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024年度2023年度(已重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利润9932747460
加:资产减值损失不适用55665信用减值损失3679不适用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761不适用折旧与摊销4285434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的损益(84)(6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11714)(2090)
投资收益(69598)(175037)利息收入116541不适用利息支出3134不适用投资合同以外的利息支出不适用4225
汇兑损益(23)(176)
递延所得税949(2357)保险合同负债和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的变动57973846020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的减少/(增加)-(19418)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增加)4962672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减少)(258866)45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5091373883
(2)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存款7318690019结算备付金41604533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77346135355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135355)(1190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58009)16319
17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三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控股股东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注册地点法人代表业务性质
集团公司国有中国北京蔡希良已承保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的续期收费和给付保险金等保险服务以及再保险业务;控股或参股境内外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控股股东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023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4年12月31日
集团公司4600--4600
(3)控股股东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集团公司68.37%68.37%68.37%68.37%
2.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含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请参见附注十。
3.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请参见附注十一14。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企业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产险公司”)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寿海外”)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投资公司”)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本公司参与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
17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三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重大关联交易本集团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交易2024年度2023年度集团公司分配股利125779806收取保单代理费457463收取委托投资管理费110141财产险公司收取保单销售代理费17301706收取股利16780收取租赁费及服务费10499收取委托投资管理费5042国寿投资公司支付委托投资管理费566542中寿海外收取委托投资管理费80102本集团与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广发银行收取利息7612453
收取股利(附注十一14)765742支付保单代理手续费140252收取房屋租赁费163163收取保费968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收取股利(附注十一14)43964032
17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三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重大关联交易(续)本集团与企业年金基金的交易2024年度2023年度缴纳企业年金基金13941051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支付委托投资管理费资产管理子公司37013265
收取股利(附注十二13)资产管理子公司589483养老保险子公司171248收取租金养老保险子公司7775
对子公司增资(附注十二13)国寿广德子公司166120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15321595启航基金子公司293157
对子公司减资(附注十二13)
瑞崇子公司720-远墅圆品子公司3535远墅圆玖子公司3535远翔天益子公司2223远翔天复子公司2223本公司与已合并结构化主体的交易已合并结构化主体向本公司分配收益2248820616
17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三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2)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本集团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银行存款广发银行2005243707持有理财产品及债券广发银行105408059其他应收款1006993集团公司548549财产险公司316335中寿海外142109
其他应付款607)625
国寿投资公司461)483
广发银行70)74
财产险公司76)68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司与子公司往来款项余额应付资产管理子公司20711771
应收CL Hotel Investor L.P. 2154 6241应收瑞崇子公司49010
17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三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4年度2023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621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中列明的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本公司2024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再行披露。2023年度薪酬已经获得监管机构最终审批确认,薪酬总额为人民币21百万元,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延期支付部分合计约人民币6百万元。
十四或有事项
本集团重大的或有负债如下所示: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未决法律诉讼704583本集团已经涉入一些日常经营活动引起的诉讼中。为准确披露未决诉讼的或有负债情况,每半年度末和年度末本集团都会进行逐案统计分析。如果管理层依据第三方法律咨询能够确定本集团承担了现时义务,并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需要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以及负债金额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则需要对本集团在索赔中可能遭受的损失计提准备。除此之外,对于负债金额可以可靠估计的未决诉讼,本集团会作为或有负债进行披露。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其他的或有负债,但由于其金额无法可靠估计且不重大,因此无法对其金额进行披露(2023年12月31日:同)。
17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五承诺事项
1.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或执行的资本性支出如下: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对外投资8127686590在建工程844851固定资产436615合计8255688056
2.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作为出租人,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合同,于未来年度内最低租赁收入为: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857914
1年至2年(含2年)620648
2年至3年(含3年)398407
3年至4年(含4年)215251
4年至5年(含5年)150107
5年以上267198
合计25072525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2025年3月26日董事会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28264705000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末期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2719百万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17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主要外币货币性项目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货币资金
美元1977.188414133647.08272575
港币1600.92601481100.906299
英镑59.07654369.041152
欧元227.5257163137.8592102其他102小计1777283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
美元547.0827384
英镑29.041121
欧元27.859214其他5小计424应收利息不适用
美元107.082774小计74其他应收款
美元8827.188463408837.08276257
港币2430.9260225-0.9062-
英镑19.076511-9.0411-
欧元27.52571737.859224其他109小计66036290贷款不适用
美元1647.08271159小计1159定期存款
美元4487.188432233947.08272788小计3223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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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主要外币货币性项目(续)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
美元7097.08275024小计5024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
美元267.0827186小计186其他应付款
美元(902)7.1884(6483)(890)7.0827(6303)
英镑(2)9.0765(20)-9.0411-
港币(81)0.9260(75)(3)0.9062(3)
欧元(1)7.5257(4)-7.8592-
其他-(9)
小计(6582)(6315)长期借款
美元(968)7.1884(6960)(970)7.0827(6870)
英镑(277)9.0765(2511)(275)9.0411(2485)
欧元(428)7.5257(3222)(428)7.8592(3364)
小计(12693)(12719)短期借款
美元(9)7.1884(65)-7.0827-
小计(65)-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适用
美元6267.18844501
港币540.926050
英镑229.0765196
欧元1317.5257986其他595小计6328
17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七主要外币货币性项目(续)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债权投资不适用
美元227.1884157小计157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
美元337.1884237小计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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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2023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
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2024年度2023年度((已重述)净利润10894052707加(减)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4)(6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68)(75)
-对外捐赠233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363321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59)(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91155287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712251359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931511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本计算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4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已重述)(已重述)(已重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21.59%14.75%3.781.813.781.8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21.63%14.81%3.791.823.791.82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并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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