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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26 00:00 查看全文

嘉泽新能 -1.37%

证券代码:601619证券简称:嘉泽新能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13039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于2025年3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缺额1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0123882.82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5672643.6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983464801.48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302238822.06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43435218.20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3%,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67778730.54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为方便测算,假设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34352182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约1.00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相关经营现状,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4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本次计提金融资产减值的情况概述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末金融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通过违约风险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拟对2024年末金融工具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信用减

值损失计提方法,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应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为

44661467.71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42852984.86元,其他应收

款计提1808482.85元。应收账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电费收入计提的坏账准备。其中主要客户计提坏账金额为: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计提40604713.33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

3计提627114.64元,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计提497156.71元,国网

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南供电公司计提327721.84元。

2、本次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相应减少44661467.71元。

以上数据已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文亮2024年度述职报告》《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米文莉42024年度述职报告》《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柳向阳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兼任本公司高管的董事赵继伟、杨宁、郑小晨回避表决后,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十四)关于调整2025年度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和融资决策权

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缩短决策流程,保证设立和建设项目公司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2025年度董事长对外投资和融资决策权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以下事项行使决策权

(一)单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当年度累计金额不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的公司对外投资,包括投资设立企业和对所投资企业的增资和/或股权转让或收购;

(二)单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当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公司融资;……”

拟将2025年度董事长对外投资决策权额度调整为:单项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4000万元及以下)、2025年度累计金额不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8%及以下)的公司对外投资,包括投资设立企业和对所投资企业的增资和/或股权转让或收购。

拟将2025年度董事长融资决策权额度调整为:单项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8000万元(8000万元及以下),2025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0%及以下)的公司融资。

上述调整后的对外投资和融资决策权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十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

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50亿元授信额度,均用于

各自的项目建设、融资置换及基础设施建设。

2、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5亿元流动资金授信额度,

均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在融资范围内开具各类保函等融资业务。

具体金额视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上述授信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署各类法律文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前述项目融资贷款、基础设施建

设贷款、EPC总承包单位垫资建设及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保函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71、因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及融资置换所需,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50亿元的授信额度。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要求将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其项目地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2、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5亿元流动资金

授信额度,均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在融资范围内开具各类保函等融资业务。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3、2025年度,公司部分在建项目拟采取 EPC 总承包单位垫资建设的模式。在该模式下,公司拟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及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向 EPC 总承包单位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为EPC 合同对应的应付账款。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

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其

8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中期进行分红。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公司拟于2025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的

30%。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订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后实施。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公司与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合作暨共同出资设立新能源公司的议案;

1、为进一步开拓区外市场、寻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投资

机会、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公司董事会同意与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能源集团”)组成联合体共同申报风电项目。截至目前,拟共同申报10个风电项目,约140万千瓦;取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7个陆上风电项目共85万千瓦的项目建设指标。

92、为推进实施广西能源集团控股的4个鹿寨风电项目,公司董事会同意一级全资子公司柳州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嘉泽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6100万元与广西能源集团共同设立广西能源集团柳电(鹿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能源鹿寨公司”),柳州嘉泽公司持股比例为35%,共同投资开发鹿寨5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广西能源鹿寨公司首期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柳州嘉泽公司首期出资额为人民币350万元;剩余出资根据项目开发实际需要,自广西能源鹿寨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之内,由股东方按比例分期注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合作暨共同出资设立新能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关于公司投资建设风电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 442.4MW风电项目,项目名称为鸡东县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 200MW 风电项目、鸡东县博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200MW 风电项目、敦化市 4.24 万千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项目建

设单位均为公司下属公司。上述拟投建风电项目估算总投资共计约人民币264992.83万元,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避免影响项目工程进度,公司董事会同意经营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开展前期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

10设风电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黑龙江省密山市 100MW/400MWh 共享储

能电站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下属公司。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41052.08万元,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避免影响项目工程进度,公司董事会同意经营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开展前期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关于向三级全资子公司鸡东县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18900万元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二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向三级全资子公司鸡东县

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18900万元进行前述风电项目建设,增资后鸡东县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风电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关于向三级全资子公司鸡东县博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增

11资19100万元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二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向三级全资子公司鸡东县

博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19100万元进行前述风电项目建设,增资后鸡东县博祥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9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风电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关于三级全资子公司开展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三级全资子公司鸡西市泽瑞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开展??江省鸡东永和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

公司将根据前期工作进展状况,在条件具备后,按规定履行核准程序并适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级全资子公司开展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关于设立二级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一级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下设立二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嘉嵘

12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进行风电项目建设;注册资本5000万元,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经营范围为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

业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等。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前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八项、第十二

项、第十四项至第二十二项议案均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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