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证券简称:嘉泽新能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13039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且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荣益弘”),系公司现控股股东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龙博”)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
人陈波先生控制的企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459770114股测算,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嘉实龙博变更为博荣益弘,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发行事项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获
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并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
1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博荣益弘发行459770114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博荣益弘全部以现金参与认购。博荣益弘为公司现控股股东嘉实龙博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博荣益弘系公司关联法人,博荣益弘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三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三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4年11月12日,公司与博荣益弘签署了《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实控人陈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认购股份数股东名称量(股)持股数量持股比持股数量持股比
(股)例(股)例北京嘉实龙博
投资管理有限39320904316.15%-39320904313.59%公司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33359123713.70%-33359123711.53%有限公司
陈波446007881.83%-446007881.54%
博荣益弘--45977011445977011415.89%
2合计77140106831.69%123117118242.54%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本总额为2434351234股,实控人陈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771401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9%。
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459770114股计算,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嘉实龙博变更为博荣益弘,陈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54%。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波先生,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景乐路228号3幢(廊下乐农文化创意产业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咨询策划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实际控制人:陈波。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
3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博荣益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博荣益弘于2024年11月12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认购标的、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款项支付、认购金额、认购数量、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生效条件和
违约责任等,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并批
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
定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豁免博荣益弘的要约收购义务后,博荣益弘可免于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3、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459770114股测算,
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嘉实龙博变更为博荣益弘,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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