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
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公告須予披露的交易
引入第三方投資者對部分附屬公司進行增資
於2024年9月20日及2024年9月23日,本公司與工銀投資及農銀投資兩家投資者及各標的公司及其其他股東分別訂立投資協議。據此,投資者分別同意按照各投資協議的條款及條件,以現金方式向標的公司進行增資,工銀投資及農銀投資增資金額合計分別為人民幣271333萬元及人民幣270000萬元。建議增資完成後,標的公司繼續作為本公司的附屬公司,本公司仍然擁有對標的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進行建議增資後,本公司於標的公司的股權將被攤薄。因此,投資協議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下本公司的視作出售交易。
中國一冶投資協議已經於2024年9月20日簽署,由於最高可適用百分比率低於5%,所以該協議項下的交易(按單獨基準)不構成上市規則
第14章下的須予披露的交易。經考慮上市規則第14.22條及第14.23條的涵義,本公司將投資協議下擬進行的交易按照交易對方進行合併計算(根據每個投資者進行合併計算)。由於經合併計算的最高可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與工銀投資、農銀投資各投資協議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一項須予披露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
第14章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但可豁免遵守股東批准的規定。
–1–一.緒言
於2024年9月20日及2024年9月23日,本公司與工銀投資及農銀投資兩家投資者及各標的公司及其其他股東分別訂立投資協議。據此,投資者分別同意按照各投資協議的條款及條件,以現金方式向標的公司進行增資,工銀投資及農銀投資增資金額合計分別為人民幣
271333萬元及人民幣270000萬元。建議增資完成後,標的公司繼續
作為本公司的附屬公司,本公司仍然擁有對標的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二.投資協議
各投資協議的主要條款大致相同,概述如下:
1.日期:
2024年9月20日(就中國一冶投資協議而言)及2024年9月23日(就其餘投資協議而言)
2.訂約方:
(1)本公司;
(2)相關投資者;
(3)相關標的公司;及
(4)標的公司其他股東(如有)註。
註: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由于中國一冶和上海寶冶分別由本公司持有98.26%和98.73%的股權,該等中國一冶投資協議和上海寶冶投資協議的訂約方為中國一冶和上海寶冶的其他股東,該等簽約方的具體情況請參見本公告章節「八、本公告的定義」。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投資者及其各自之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以外的獨立
第三方。
–2–3.代價:
(1)中國一冶投資協議投資者根據中國一冶投資協議應支付的代價及於建議增資
完成後將持有的中國一冶股權比例載列如下:
將持有的中國一冶投資者代價股權(人民幣萬元)(%)
農銀投資900009.89
農銀投資出資人民幣90000萬元獲得中國一冶9.89%股權。
中國一冶投資協議下的代價乃經各方合理協商,並參考中瑞世聯以收益法對中國一冶於評估基準日作出的評估報告(「中國一冶評估報告」)中評估值(即人民幣808760.09萬元),扣除評估基準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中國一冶預計向本
公司進行利潤分配金額人民幣49158.07萬元而釐定。
(2)中冶建工投資協議投資者根據中冶建工投資協議應支付的代價及於建議增資
完成後將持有的中冶建工股權比例載列如下:
將持有的中冶建工投資者代價股權(人民幣萬元)(%)
農銀投資800009.50
–3–農銀投資出資人民幣80000萬元獲得中冶建工9.50%股權。
中冶建工投資協議下的代價乃經各方合理協商,並參考沃克森以收益法對中冶建工於評估基準日作出的評估報告(「中冶建工評估報告」)中評估值(即人民幣764412.66萬元),扣除評估基準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中冶建工預計向本公司
進行利潤分配金額人民幣42461.74萬元而釐定。
(3)中國十九冶投資協議投資者根據中國十九冶投資協議應支付的代價及於建議增
資完成後將持有的中國十九冶股權比例載列如下:
將持有的中國十九冶投資者代價股權(人民幣萬元)(%)
工銀投資15000021.45
工銀投資出資人民幣150000萬元獲得中國十九冶21.45%股權。
中國十九冶投資協議下的代價乃經各方合理協商,並參考中企華以收益法對中國十九冶於評估基準日作出的評估報告(「中國十九冶評估報告」)中評估值(即人民幣569100.04萬元),扣除評估基準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中國十九冶預計向本公司進行利潤分配金額人民幣19792.28萬元而釐定。
–4–(4)中國二十二冶投資協議投資者根據中國二十二冶投資協議應支付的代價及於建議
增資完成後將持有的中國二十二冶股權比例載列如下:
將持有的中國二十二冶投資者代價股權(人民幣萬元)(%)
工銀投資300004.17
工銀投資出資人民幣30000萬元獲得中國二十二冶4.17%股權。
中國二十二冶投資協議下的代價乃經各方合理協商,並參考中企華以收益法對中國二十二冶於評估基準日作出
的評估報告(「中國二十二冶評估報告」)中評估值(即人民幣615545.82萬元),扣除評估基準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中國二十二冶預計向本公司進行利潤分配金額人民幣
26256.04萬元而釐定。
(5)上海寶冶投資協議投資者根據上海寶冶投資協議應支付的代價及於建議增資
完成後將持有的上海寶冶股權比例載列如下:
將持有的上海寶冶投資者代價股權(人民幣萬元)(%)
工銀投資913335.68
–5–工銀投資出資人民幣91333萬元獲得上海寶冶5.68%股權。
上海寶冶投資協議下的代價乃經各方合理協商,並參考上海立信以收益法對上海寶冶於評估基準日作出的評估報告(「上海寶冶評估報告」)中評估值(即人民幣1523000.00萬元),扣除評估基準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上海寶冶預計向本
公司進行利潤分配金額人民幣53150.91萬元而釐定。
(6)中國華冶投資協議投資者根據中國華冶投資協議應支付的代價及於建議增資
完成後將持有的中國華冶股權比例載列如下:
將持有的中國華冶投資者代價股權(人民幣萬元)(%)
農銀投資10000021.23
農銀投資出資人民幣100000萬元獲得中國華冶21.23%股權。
中國華冶投資協議下的代價乃經各方合理協商,並參考中企華以收益法對中國華冶於評估基準日作出的評估報告(「中國華冶評估報告」)中評估值(即人民幣383061.10萬元),扣除評估基準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中國華冶預計向本公司
進行利潤分配金額人民幣12047.37萬元而釐定。
–6–4.支付:
根據投資協議,投資者以現金向標的公司增資。投資者在建議增資後對標的公司的出資金額按照其實際認繳金額計算。
在下述先決條件已全部滿足,同時向投資者發出加蓋標的公司公章的增資款項的繳款通知書,載明繳款日(「約定繳款日」)、支付的增資款金額、增資賬戶信息等內容。
投資者在對收到標的公司及本公司發出的先決條件書面確認
函和標的公司發出的繳款通知書完成確認後,將增資款於約定繳款日前(含當日)一次性全額支付至標的公司指定銀行賬戶,並由監管銀行對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
標的公司應當於增資款全額劃入標的公司增資賬戶之日起(含當日)(「交割日」)120個工作日內,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市場主體變更登記材料,並辦理完相關變更登記,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5.先決條件:
(1)建議增資獲得有權主體同意採取非公開協議方式進行增資的書面文件;
(2)建議增資已完成並取得相關的內、外部的全部批准及備案
手續(包括但不限於標的公司股東作出的同意建議增資的股東決定、本公司作出的同意建議增資的董事會決議、國有資產評估備案機構已出具對建議增資的評估報告的備案意見等),且已將該等批准、備案文件(提供複印件加蓋公章)遞交給投資者;
–7–(3)建議增資的投資協議(如本公告「八.釋義」章節中定義)已經各方簽署並生效;
(4)為辦理此次股權增資業務,標的公司有權決策機構已按照
其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規出具文件同意建議增資,標的公司原股東承諾針對投資者的建議增資放棄優先認繳出資權;
(5)截至交割日,各方在投資協議項下所作的陳述、保證及承
諾持續保持真實、完整、準確;
(6)截至交割日,標的公司的財務、業務經營、資產狀況於簽署投資協議時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及
(7)自增資協議生效日起至本公司就建議增資事宜的確認函出具之日,標的公司股權結構及資產未發生任何重大不利變化。
6.過渡期損益:
過渡期損益由投資人和原股東共同享有。
7.退出安排:
投資者的退出安排包括選擇由本公司或經投資者同意的其指
定第三方向投資者定向發行股票或可轉換公司債券等方式置
換投資者持有的標的股權的交易(「資本市場退出」)或其他資本市場方式退出。資本市場退出將於交割日後36個月內完成。在擬定實施資本市場退出方案時,投資者持有的標的股權定價、股票發行價格╱資產重組交易價格應依照屆時適用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行業慣例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由各方協商確定。
–8–8.優先收購權及收購:
A. 觸發優先收購權的特定情形
如發生以下特定情形,投資者有權向本公司發出股權轉讓徵詢通知,詢問本公司是否選擇受讓投資者所持標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投資者選擇向本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徵詢本公司意見的,本公司有權(但無義務)自行或者指定第三方按照股東協議所約定的程序行使優先收購權,受讓價款按下述價格約定價格執行。特定情形包括:
(1)在投資者持有標的股權期間,標的公司自交割日起的任一年度末經審計的合併報表口徑的資產負債率超過各投資協議中約定的資產負債率;且未能在報表審定
後投資者給予的六(6)個月寬限期內完成整改的。
(2)在投資者持有標的股權期間,發生可能導致控股股東
對標的公司的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含本數)或者喪失
控制權或者標的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的情形,或控股股東未能將標的公司納入其合併報表,且未能在投資者給予的寬限期內完成糾正的。
(3)標的公司、控股股東違反投資協議等本次增資相關交
易文件約定,且未能在投資者給予的寬限期內完成糾正的。
–9–(4)標的公司發生重大風險事件(含被訴、仲裁)、重大違法
行為或嚴重影響本公司受讓標的股權能力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出現重大債務危機、重大違約、受到各監管
機構重大處罰、刑事處罰等情形,且未能在投資者給予的寬限期內完成糾正的。
(5)增資協議被解除或終止的。
本公司應當在收到投資者發出的書面通知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向投資者書面反饋是否自行或者指定第三方受讓投資者書面通知列明的標的股權。本公司有權(但無義務)在依法合規履行資產評估程序後,選擇以下述價格其一收購投資者所持有的標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
轉讓價款一: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標的公司全部股權價值進行評估後確認的資產評估價格乘以投資者所持標的公司股權比例;
轉讓價款二:投資者向標的公司繳付的增資款金額-投資
者已取得的標的股權出售價款+(P–D)╱0.75;
P為自交割日(含)至轉讓價款支付日(不含)期間按照各年度的業績目標金額計算投資者當次擬轉讓股權對應的可獲分配的利潤總額。
D為投資者持有標的股權期間已實際獲得的利潤分配款。
– 10 –B. 收購條款
如發生上述列明的任一特定情形,且本公司未選擇行使優先收購權自行或者指定第三方受讓投資者所持標的股權或雖已選擇行權但最終未按時足額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及逾期
付款違約金(如有)的,投資者有權以向本公司和標的公司發出書面通知的方式選擇行使以下全部或部分權利(例如投資者有權要求標的公司股東會審議發行公司債券、處置標的公司的資產等),標的公司及本公司屆時應在投資者要求的期限內,為投資者行使該等權利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與配合,包括但不限於按照約定完成其內部決議、相關協議或章程等文本修改、內外部審批、備案或登記等必要程序、
手續或工作事項,否則投資者有權要求本公司自投資者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90工作日內,將按照上述「轉讓價款二」計算的標的股權轉讓價款支付至投資者指定的銀行賬戶(該等收購價款不超過相關投資者建議增資的對價),投資者持有的股權從其收到本公司足額支付的轉讓價款及逾期付款
違約金(如有)之日起轉讓給本公司,投資者應當配合辦理股權交割手續。
三.有關訂約方的資料
本公司為隸屬於中國五礦的特大型建築央企,是全球最大最強的冶金建設承包商和冶金企業運營服務商,是國家確定的重點資源類企業之一、國內產能最大的鋼結構生產企業之一、國務院國有資產監
督管理委員會首批確定的以房地產開發為主業的16家中央企業之一,業務範圍包括工程承包、資源開發、特色業務、綜合地產等其他業務。
–11–工銀投資為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A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碼:601398;其H股在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01398)的全資附屬公司,主要從事市場化債轉股業務。
農銀投資為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A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碼:601288;其H股在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01288)的全資附屬公司,主要從事市場化債轉股業務。
標的公司的資料請參見本公告「四.有關標的公司的資料」部分。
四.有關標的公司的資料
(1)有關中國一冶的資料中國一冶為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一冶是一家集工程總承包、裝備製造、房地產開發三大主業的為一體的公司,業務遍佈市政、機械、電力、石油、化工、輕紡、交通、建材、環保等領域。
基於中國一冶之經審計合併財務報表(經中國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中國一冶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除稅及非經常性項目前後的淨利潤如下:
截至二零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十一日止年度止年度(人民幣百萬元)(人民幣百萬元)
營業利潤1310.661567.90
淨利潤1131.971335.30
根據中國一冶評估報告,中國一冶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經審核資產淨值為人民幣8087.6百萬元。
–12–(2)有關中冶建工的資料中冶建工為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中冶建工主營業務涵蓋工程施工總承包及專業承包、房地產開發、裝備製造、商品混凝土生產及銷售等。
基於中冶建工之經審計合併財務報表(經中國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中冶建工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除稅及非經常性項目前後的淨利潤如下:
截至二零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十一日止年度止年度(人民幣百萬元)(人民幣百萬元)
營業利潤784.891355.57
淨利潤662.631161.05
根據中冶建工評估報告,中冶建工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經審核資產淨值為人民幣7644.13百萬元。
(3)有關中國十九冶的資料中國十九冶為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十九冶的主營業務包括冶金工業、路橋隧、建築房建、市政公用、能源環保等。
基於中國十九冶之經審計合併財務報表(經中國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中國十九冶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除稅及非經常性項目前後的
淨利潤如下:
截至二零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十一日止年度止年度(人民幣百萬元)(人民幣百萬元)
營業利潤121.88596.20
淨利潤116.69522.95
根據中國十九冶評估報告,中國十九冶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經審核資產淨值為人民幣5691百萬元。
–13–(4)有關中國二十二冶的資料中國二十二冶為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二十二冶的主營業務為工程總承包、房地產開發、技術裝備製造、多元化產業。
基於中國二十二冶之經審計合併財務報表(經中國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中國二十二冶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除稅及非經常性項目前後
的淨利潤如下:
截至二零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十一日止年度止年度(人民幣百萬元)(人民幣百萬元)
營業利潤453.99785.55
淨利潤390.01669.02
根據中國二十二冶評估報告,中國二十二冶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經審核資產淨值為人民幣6155.46百萬元。
(5)有關上海寶冶的資料上海寶冶為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寶冶的主營業務主要包括工程承包、裝備製造、房地產開發等。
基於上海寶冶之經審計合併財務報表(經中國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上海寶冶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除稅及非經常性項目前後的淨利潤如下:
截至二零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十一日止年度止年度(人民幣百萬元)(人民幣百萬元)
營業利潤1201.991607.58
淨利潤1036.911434.94
根據上海寶冶評估報告,上海寶冶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經審核資產淨值為人民幣15230百萬元。
–14–(6)有關中國華冶的資料中國華冶為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冶主要經營冶金工程建設、大型房屋建築、火力發電廠建設、礦山
資源開發、承包礦山生產、礦山建設、高速公路建設等業務。
基於中國華冶之經審計合併財務報表(經中國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中國華冶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除稅及非經常性項目前後的淨利潤如下:
截至二零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十一日止年度止年度(人民幣百萬元)(人民幣百萬元)
營業利潤282.03375.88
淨利潤133.14292.90
根據中國華冶評估報告,中國華冶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經審核資產淨值為人民幣3830.61百萬元。
五.訂立該等交易的理由及益處
本公司通過開展債轉股業務,引入長期權益性資金,全部增資款將用於償還標的公司以銀行貸款為主的存量債務。本次債轉股可以有效降低本集團資產負債率和帶息負債規模,調整優化資產負債結構。
本次債轉股完成後,本集團帶息負債減少,對本集團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積極影響,有利於提升本集團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健康發展能力。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投資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乃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但因該交易的性質而並非於本集團一般或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
–15–六.本次交易的財務影響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公司持有中國一冶、中冶建工、中國十九冶、中國二十二冶、上海寶冶以及中國華冶各自98.26%、100%、100%、
100%、98.73%和100%的股權,該等公司均為本公司的附屬公司。
投資協議下擬進行的交易完成後,本公司將分別持有中國一冶、中冶建工、中國十九冶、中國二十二冶、上海寶冶以及中國華冶各自
82.06%、85.75%、78.55%、81.93%、90.31%和78.77%的股權,該等公司
仍為本公司的附屬公司。因此,中國一冶、中冶建工、中國十九冶、中國二十二冶、上海寶冶以及中國華冶的財務業績及狀況仍將與本集團的財務報表合併計算。
預計本公司從建議增資中不會獲得收益或虧損,對本公司利潤表沒有影響。
本次交易所得款項預期將用於償還標的公司以銀行貸款為主的存量債務。
七.上市規則的涵義
進行建議增資後,本公司於標的公司的股權將被攤薄。因此,投資協議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下本公司的視作出售交易。
中國一冶投資協議已經於2024年9月20日簽署,由於最高可適用百分比率低於5%,所以該協議項下的交易(按單獨基準)不構成上市規
則第14章下的須予披露的交易。經考慮上市規則第14.22條及第14.23
條的涵義,本公司將投資協議下擬進行的交易按照交易對方進行合併計算(根據每個投資者進行合併計算)。由於經合併計算的最高可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與工銀投資、農銀投資各投資協議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一項須予披露的交易,須遵守上市
規則第14章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但可豁免遵守股東批准的規定。
由於中國一冶評估報告、中冶建工評估報告、中國十九冶評估報告、
中國二十二冶評估報告、上海寶冶評估報告及中國華冶評估報告採
用收益法,該等估值構成上市規則第14.61條項下的盈利預測。本公司將於本公告刊發後的15個營業日內,根據上市規則第14.60A條的規定另行刊發公告。
–16–八.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備以下涵義:
「農銀投資」指農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聯繫人」指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董事會」指本公司董事會
「中企華」指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一家中國合資格評估公司,受中國十九冶、中國二十二冶、中國華冶委聘評估其各自股權的價值
「中國一冶」指中國一冶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一冶投資協議」指本公司與中國一冶,武漢武鋼綠色城市技術發展有限公司及農銀投資於2024年9月20日簽署的增資協議
「中國華冶」指中國華冶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華冶投資協議」指本公司與中國華冶及農銀投資於
2024年9月23日簽署的增資協議
「中國五礦」指中國五礦集團有限公司,於中國設立的國有獨資企業,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直接控制,為本公司間接控股股東
–17–「中國五礦集團」指中國五礦及其附屬公司及聯繫人,包括中冶集團及其附屬公司,但不包括本集團
「中瑞世聯」指中瑞世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一家中國合資格評估公司,受中國一冶委聘評估其股權的價值
「中冶集團」指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設立的國有獨資企業,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東,為中國五礦的全資附屬公司
「本公司」指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於
2008年12月1日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A股和H股分別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和聯交所上市
「關連人士」指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控股股東」指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包括所有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香港」指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工銀投資」指工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18–「投資協議」指投資者、本公司、標的公司以及標
的公司其他股東(如有)於2024年9月
23日就建議增資事宜所簽署的中國
一冶投資協議、中冶建工投資協議、
中國十九冶投資協議、中國二十二
冶投資協議、上海寶冶投資協議、中
國華冶投資協議,以及就建議增資事宜所簽署的其他配套協議,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協議、賬戶監管協議
「投資者」指工銀投資、農銀投資「上市規則」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中國十九冶」指中國十九冶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十九冶投資指本公司與中國十九冶及工銀投資於
協議」2024年9月23日簽署的增資協議
「中國二十二冶」指中國二十二冶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二十二冶投資指本公司與中國二十二冶及工銀投資
協議」於2024年9月23日簽署的增資協議
「中冶建工」指中冶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中冶建工投資協議」指本公司與中冶建工及農銀投資於
2024年9月23日簽署的增資協議
–19–「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中國公認會計原則」指中國公認的會計準則
「建議增資」指投資者根據各自投資協議分別向中
國一冶、中冶建工、中國十九冶、中
國二十二冶、上海寶冶以及中國華冶作出之注資
「人民幣」指人民幣,中國的法定貨幣「上海寶冶」指上海寶冶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上海寶冶投資協議」指本公司與上海寶冶,中冶建築研究總院有限公司,上海寶恒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北京中冶和坤天冕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及工銀投資於2024年9月23日簽署的增資協議
「上海立信」指上海立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一家中國合資格評估公司,受上海寶冶委聘評估其股權的價值
「股東」指本公司股東
「股東協議」指投資者、本公司、標的公司以及標的
公司其他股東(如有)於2024年9月23日就建議增資事宜所簽署的股東協議
「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屬公司」指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20–「標的公司」指中國一冶、中冶建工、中國十九冶、
中國二十二冶、上海寶冶以及中國華冶
「標的股權」指投資者於建議增資完成後分別持有的標的公司股權
「評估基準日」指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沃克森」指沃克森(北京)國際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一家中國合資格評估公司,受中冶建工委聘評估其股權的價值
「%」指百分比承董事會命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王震聯席公司秘書北京,中國
2024年9月23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陳建光先生;非執行董事:郎加先生及閆愛中先生(職工代表董事);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周紀昌先生、劉力先生及吳嘉寧先生。
*僅供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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