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6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
1目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4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5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问题函.................................6
议案一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7
2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周三)14:00召开。本次会议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公司行政楼一楼汇报厅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淑文女士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到会股东人数及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宣布会议开始并致开幕词。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并组织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三、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股东对大会议案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五、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票数。
六、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股东发言,公司董事会回答股东提问。
八、休会,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与会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一、欢迎参加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登记。
三、已办理股权登记的股东请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天(2024年10月9日周三)至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公司行政楼一楼汇报厅报到,领取表决票和会议资料,并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报到时请出示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或委托代理手续原件,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四、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授
权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
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五、请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
六、请仔细阅读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和会议议案,正确填写表决票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七、因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故在合并
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期间,请各参会人员耐心等待。
八、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进
行摄像、录音、拍照。
4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采用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为:
一、截至2024年9月26日(周四)下午三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股东依照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四、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
填写《股东问题函》,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始得发言。股东在会议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的股份份额,并出具有效证明。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分钟。
五、提问回答结束后,股东行使表决权,请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
写表决票,禁用圆珠笔填写表决票。
六、对于非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的议案,股东及授权代表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应在相应栏处画“√”;对于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的议案,股东及授权代表可以填写具体股数。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股东及授权代表须在表决票上签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按时投票的,均按弃权处理。
七、现场表决投票结束后,按投票的股数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
八、会议推选两位股东代表进行计票,推举一名监事和见证律师进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九、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
序和会议议程进行见证,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5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问题函
致各位股东:
欢迎出席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盼望您能为公司的发展留下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书面提问方式。请将您的意见或建议及所提出的问题,填在下面空白处,并交由我们的工作人员,我们会及时将您的问题转交相关人员,以便更有针对性地解答您的问题。感谢您对公司一直以来的关注!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您的意见、建议及问题: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
意见、建议及问题:
6议案一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选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相关的审计工作。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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