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证券简称:明阳智能公告编号:2024-07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遗漏。综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综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拟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