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为明阳智
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上市公司”、“公司”)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对明阳智能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经明阳智能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2020年定增”)募投项目
10MW 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预计截至2024年10月末节余募集资金23462.83万元及该项目利息净额2184.72万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金额具体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6号《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3916713 股,每股发行价格 14.02 元。截至 2020 年 10 月 26日,公司实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0311.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06.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77204.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39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调整后募集募集资金承序号承诺投资项目投资总额资金投资总项目状态诺投资总额额
10MW 级海上漂浮式
172500.0061595.0061595.00本次拟结项
风机设计研发项目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已变更(注
2250000.00149951.4160840.21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1)程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
3单县东沟河一期42030.707065.537065.53已结项
(50MW)风电项目平乐白蔑风电场工程
449560.0038983.9838983.98已结项
项目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
539728.6532868.3132868.31已结项
项目
新县红柳 100MW 风
671305.0058132.0760184.88已结项
电项目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
765222.3958330.9656278.15已结项
口风电项目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已变更(注
850000.0039704.912579.69设项目2)
9偿还银行贷款-130572.56130572.56已结项
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
10公司明阳潢川68309.02-37125.22已结项
100MW 风电项目
明阳玉门新民堡10
1156703.86-20111.20建设中
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
12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121516.85-69000.00建设中
储一体化项目
注1:经公司2024年8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以及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原计划投入2020年定增募集资金项目中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
电产业园工程截至2024年7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9111.20万元及该项目利息净额2943.12万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具体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银行余额为准),变更用于投资建设玉门市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明阳玉门市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和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注2:经公司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以及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原计划投入2020年定增募集资金项目中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人民币 37125.22 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 100MW风电项目。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
截至目前,10MW 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已完成漂浮式风机及关键部件的设计与开发,漂浮式风机样机已完成整机并网调试工作,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 10MW 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10MW 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61595.00万元,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35449.82万元,尚未使用26145.18万元。公司计划2024年10月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该募投项目货款2682.35万元;预计截至2024年10月末,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3462.83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10MW 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29.9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全部归还至专户,余额为28000.00万元。
公司计划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全部转入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专户,金额具体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原因及其后续安排预计截至 2024 年 10 月末,10MW 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为23462.83万元,主要为:(1)按合同条款约定尚未到付款时点的金额合计为8391.53万元;(2)根据采购合同的支付条款,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款项10570.18万元;(3)通过自有资金电汇支付项目款项3908.57万元。
为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后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时点完成 10MW 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的尾款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 2020 年定增募投项目 10MW 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其他2020年定增募投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将按照相关项目合同的条款以自有资金支付 10MW 级海上漂浮式风
机设计研发项目的尾款;
3、在 10MW 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注销该项目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监事会的意见公司将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其他募投项目,是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相关事项在程序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部分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二)保荐机构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明阳智能将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在程序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拟将部分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