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2024年11月19日)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公司全部三名独立董事
邱冠周先生、余劲松先生、陈远秀女士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2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公司所属三家分公司拟收购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扁定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委员会同意公司所属青海分公司、连城分公司、贵州分公
司通过协议方式以货币资金收购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铝高端制造)扁锭生产线相关资产,交易对价为该等资产经评
估后净值约人民币亿元.1.75
由于中铝高端制造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
铝集团)的附属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扁链资产的产能利用
率,实现所属企业电解铝和铝合金生产协同,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属公司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的交
易,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上述意见,委员会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拟终止向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附
属公司资产及股权的议案
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铝
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附属公司股权的议案》及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铝业
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附属公司资产及股权的议案》两项关联
交易事项,鉴于公司对相关拟转让资产和股权进行了重新规划和安排,
且各相关方截至目前尚未就前述资产及股权转让事项签署正式协议,相
关交易尚未开始实施,经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终止前述关联交易,不
再向中铝高端制造转让附属公司相关资产及股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本次拟终止的相关交易尚未正式实施,
且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对相关资产和股权进行了重新规划和布局,更
有利于推动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公司高质量持续发展.
基于上述意见,委员会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签字见下页)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签字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签字:
签署:
日期:2024年11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签字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签字:
签署:
日期: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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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签字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签字:
签署:9
日期: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