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598股票简称:中国外运编号:临2024-049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呈送议案资料。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截至2024年10月16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0票。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会议内容、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即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2.71亿元(含)- 5.42 亿元(含)的回购总金额回购公司 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上限为 7.43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同意公司在本次回购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董事会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回
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等;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6、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
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1项、第2项授权及其他法律法规、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具体处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
(四)同意将本议案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