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丽君女士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4年,本人作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长沙银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相关规定,依法履职,勤勉尽责,按要求出席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要求组织召开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王丽君,担任长沙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于2022年12月加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于2023年3月注册成为合伙人。2024年,本人参加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举办的北京大学——UBI 杰出管理
者核心课程研修班,获得结业证书。
本人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在公司领取薪酬除外),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
1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公司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在职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诚信守法、恪尽职守、审慎高效地行使职权、严守秘密、履行义务,没有从事任何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活动。2024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2024年度个人履职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长沙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
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76项,听取报告或通报36项。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亲自出席率为100%。
本人在2024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前,认真研究各项议案,深入了解相关议题,为会议议事和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本人客观、审慎、专业地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战略执行、内部控制、财务审计、风险防控、关联交易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能独立和客观地对审议事项作出判断和决策。
本人认为,长沙银行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2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职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现场办公3次,
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通过的议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并主持召开了全部会议,亲自出席率为100%。会议听取或审议通过了26项议题,其中: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议案材料13份;通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有关监管
会谈意见、监管通报内容以及听取整改方案报告或整改情况
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13份。经审计委员会听取或审议的议案中,呈报董事会议案20份,在董事会代表审计委员会对10项议案发表委员会意见。2024年,审计委员会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定期审阅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及时跟进财务报告审计进展,密切关注经营管理和财务报告相关重点事项,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审前指导、审中监督及审后跟踪,认真审阅了长沙银行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长沙银行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长沙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3审计委员会审阅了长沙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督并促进长沙银行内部控制持续优化和完善。审计委员会认为,长沙银行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长沙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
指导和监督,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并提请董事会批准,督促内部审计计划实施,审阅内部审计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成果,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有力提升了长沙银行内部审计监督水平。
4、监督外部审计工作
长沙银行组织实施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工作,审计委员会对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长沙银行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将拟聘意见提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审计委员会通过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审计方案、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
重要审计发现等方面汇报,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强化重点领域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督促监管意见落实
长沙银行向审计委员会通报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湖南监管局相关监管文书及整改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相关文书、听取整改报告,针对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和
4意见督促长沙银行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加强整改力度,确
保监管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得到有效落实。
为推动上述工作的开展,本人利用在长沙银行现场办公的方式,听取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实施情况、2024年年报审计安排情况、内部审计项目开展情况等,为长沙银行业务开展、内外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为审计委员会召开及发表意见提供保障。
(三)担任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共召开9次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40项,呈报董事会审议和备案24份。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亲自出席率为100%。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8次,审议议案22项,对《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湖南皇爷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关于聘任邬胜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的议案》等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
(五)股东大会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出席2023年度
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两次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20项议案。
(六)审核审阅情况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阅读专业财经数据平台关于
5长沙银行的相关信息,银行业监管动态研究报告、A 股上市
银行业绩分析报告等,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最新监管政策、行业和资本市场热点问题等,全面掌握履职所需信息。认真审阅董事会、股东会文件,认真审阅审计委员会文件;仔细审阅外部审计师半年度、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掌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及进度。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独立、客观和专业的判断,对《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长沙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对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长沙银行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长沙银行均及时披露。2024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
6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对以下事项进行了
重点关注:
(一)关注本行战略规划的实施和可持续发展规划2024年,长沙银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议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战略评估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战略评估报告》。本人充分关注公司战略实施评估等内容,认为长沙银行的战略评估报告客观详实,通过对外部环境分析、同业情况对比分析,充分展示战略执行情况,展现了经营成绩并指出了下阶段的工作方向,确保经营层沿着董事会制定的战略规划有序推进。2024年度,长沙银行的经营发展与董事会制定的战略发展目标未发生重大偏差。
本人持续关注长沙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规划,通过现场办公形式,就科技金融、绿色金融、ESG 发展等方面与经营层开展座谈交流。本人认为,长沙银行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建设,积极履行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搭建了完善的治理架构,持续推动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二)关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长沙银行经过评估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长沙银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要求,所选择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行业排名处于领先地位。
(三)关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监管部门的监管报告与整改计划
72024年,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高级
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就内部控制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长沙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领域)存在重大缺陷。
2024年,长沙银行收到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管理层认
真对待监管部门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逐一调查发生原因并提出整改计划,内部审计部门积极跟进整改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监管。
(四)关注本行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报告期内,针对关联交易事项,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强化事前审核,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真实意图及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影响进行充分论证,着重关注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本行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有重
大影响、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
履行情况等方面,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在日常工作中及时了解和掌握关联授信项目情况,充分履行了关联交易事前审核和事后监督职责,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五)关注本行现金分红情况
长沙银行具有完备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注重股东回报,持续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
8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
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长沙银行审议通过了提名董事,聘任行长、副行长和首席信息官的议案。本人经审阅高管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等资料并审查提名程序,认为高管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审议程序依法合规,高管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担任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任职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关注本行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年,长沙银行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的信息披露原则,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报告的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本人积极履行了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八)关注本行重大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项目2024年,长沙银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抵债资产处置方案》《关于对相关破产重整方案进行投票的议案》《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祁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
9立分支机构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人认为,长沙银行资产
处置项目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有利于减少无效资本占用,持续改善资产质量,促进长沙银行稳健经营发展;对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和收购祁阳村镇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并设立分支机构,有利于扩大长沙银行的利润增长点,强化核心能力、丰富业务模式、有效提升经营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五、现场办公及其他履职情况本人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积极通过到行内现场办公、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在长沙银行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监管要求。一是去行内现场办公,与高管层交流沟通经营情况,就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规划与管理层座谈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二是去合肥调研,实地走访科大讯飞、蔚来等创新型企业,参观安徽创新馆,全面了解企业发展情况、经营成果。本人认为,在科技创新驱动下,长沙银行应加快推进金融科技生态建设,推动高质量转型。三是通过阅读长沙银行报送的月度报告,了解同业市场动态、投资者调研情况、股权变动情况以及资本市
场表现等,指导重点工作开展。四是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深入了解独立董事履职要求,强化自身履职能力。
六、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密切关注长沙银行
10聘任高管、可持续发展战略、风险控制、关联交易管理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专业特点,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时,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的科学决策水平。2025年,本人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一如既往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王丽君
2025年3月29日
11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易骆之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2024年,本人作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遵循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依法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长沙银行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和专业背景
本人易骆之,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副教授,担任长沙银行独立董事,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本人现任湖南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正处级组织员、硕士研究生导师。
曾任湖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二)独立性情况
1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4年,本人对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开展了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本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4年,出席股东大会1次;出席董事会会议11次(其中现场出席10次,书面传签1次),累计审议议案76项,听取报告或通报36项;组织召开并主持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
委员会会议9次,审议议案40项,将其中24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或备案,并在董事会会议上通报委员会意见9次;出席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议案和听取报告共11项,将其中1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召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8次,审议议案22项。
(二)发表意见和建议情况
本人依托从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审议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并得到及时反馈,为会议议事和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中客观、专业积极参与讨论,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审计、风险防控、关联交易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
2和建议,独立客观地对审议事项作出判断和决策,经审慎考
虑后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三)赴长沙银行现场办公及其他履职情况本人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积极通过到行内现场办公、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在长沙银行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监管要求。一是去行内现场办公,与高管层交流沟通经营情况,发展难点,并提出专业建议;依托本人专业背景,给全体董监高开展新《公司法》培训。二是去合肥调研,实地走访科大讯飞等科创型企业,深刻体验大数据带来的颠覆性变化,认为长沙银行应该继续坚定不移地推动金融科技生态建设,推动高质量转型。三是通过阅读长沙银行报送的月度报告,了解同业市场动态、投资者调研情况、股权变动情况以及资本市场表现等,指导重点工作开展。
四是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线
上线下培训,深刻解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强化履职能力。
(四)长沙银行配合履职情况
为保障独立董事权利,长沙银行积极配合,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会、以行长为代表的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本人沟通顺畅,关注本人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落实和反馈,从未出现拒绝、阻碍或隐瞒及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长沙银行为本人履职
3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予本人适当的津贴,并在长沙银
行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三、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作为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的主要职责聚焦于监督关联交易的合规性,防范公司重大风险及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审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商业逻辑、定价依据,保障符合市场公允原则。报告期内,针对关联交易事项,强化事前审核,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真实意图及对长沙银行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影响进行充分论证,着重关注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内部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在日常工作中及时了解和掌握关联授信项目情况,充分履行了关联交易事前审核和审慎监督职责,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2024年,长沙银行积极履行关联交易管理义务,稳步推
进关联交易管理的各项工作。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长沙银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
影响、是否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公司正
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等方面。长沙银行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符合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长沙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4为。
(二)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定期报告
本人重点关注长沙银行的财务稳健、会计政策与审计工作,认真审议长沙银行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以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积极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报告发表的意见,主动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交流,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年报工作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长沙银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长沙银行2024年度相关审计要求。长沙银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四)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长沙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有效实施,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本人高度关注长沙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与高级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就内部控制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审议并同意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
5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本人认为长沙银行已建立
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长沙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未发现长沙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领域)存在重大缺陷。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薪酬情况
2024年,长沙银行董事会、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心高管2021-2023年年薪实施方案》,本人认为该方案系根据有权机关要求制定,符合行业监管规定。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6月20日,长沙银行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股息,每10股派现金股利
3.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528190千元。本人在审
核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充分听取股东意见和诉求,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决策过程中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本人认为长沙银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具有完备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既考虑了监管部门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债券发行情况
62024年,长沙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8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的
非资本类金融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共三项发债议案。本人经审阅相关资料,全面论证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认为发行资本类债券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发行金融债券有利于扩大中长期稳定资金来源,优化负债结构,增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八)长沙银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长沙银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积极督促长沙银行及股东履行承诺。本人重点关注主要股东资质情况、履行承诺事项情况、落实《公司章程》或协议条款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情况等。
(九)监管意见落实情况
长沙银行高度重视监管意见落实和监管问题整改,将监管文书在董事会上进行通报,压实管理层责任,董事会督促整改,要求管理层逐项汇报整改计划及进展。
(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长沙银行高度重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设立投资者专用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与回复,并及时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情况。同时长沙银行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在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栏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中小股东可通过书面或现场提问的方式,向
7长沙银行发表意见或提出问询,长沙银行积极组织反馈与答复。
(十一)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主动监督长沙银行信息披露事项,2024年长沙银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组织信息披露培训,筑牢信息披露基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内部制度对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依法合规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未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长沙银行全年发布临时公告66条,信息披露文件103则,实现零差错更正。
(十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年,长沙银行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需要发表独立意
见的相关议案,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监管要求,对重大关联交易、提名董事、聘任高管等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长沙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长沙银行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提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策质效,有力促进长沙银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长沙银行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8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
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围绕董事会工作重点,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恪尽职守、审慎独立,提高履职能力,发挥独立作用,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易骆之
2025年3月29日
9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颖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作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和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和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薪酬激励、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对2024年的履职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张颖,担任长沙银行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
委员会委员,本人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诚信守法、恪尽职守、审慎高效地行使职权、严守秘密、履行义务。公司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个人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和听取会议资料及报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出席11次;共
召开了7次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7次;共召开了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出席9次;共召开了8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8次;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出席3次。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了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议案,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长沙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任职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全部7次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和听取议案11项,议案内容包括核心高管2021-2023年年薪实施方案、2023年度总行综合
经营管理考核情况结果、2024年度总行综合经营管理考核办
法和提名董事、聘任高管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要求,本人积极履职,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一是指导长沙银行对董事、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健全董事、高管的选聘和监督机制;二是认真审查董事、高管的薪酬方案,认为此方案是结合相关规定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三是对董事、高管以及综合经营管理考核的标准提出建议,完善综合经营管理考核方案,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四)任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部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和听取通报或报告26项,议案内容包括财务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
划、理财业务、关联交易、资本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等专
项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积极履职,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指导督促长沙银行持续健全审计工作体制机制,优化审计工作流程,完善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3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保障。
(五)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关注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审议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战略评估报告》《2024年半年度战略评估报告》,听取了《2023年度行长工作报告》。本人认为,2024年作为新战略开局年,长沙银行积极聚焦“业务突破、能力提升、风险出清”,有效实现了经营指标的稳健增长。
2、关注和监督高级管理层的选聘
审议了聘任行长、副行长和首席信息官的议案,本人认为,长沙银行严格把关资格准入,对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初审,由党委会前置审议,作为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任免程序规范,符合监管要求。
3、关注资本管理和资本补充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听取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管理专项审计的报告》。本人认为,长沙银行根据监管要求积极应对政策改革,持续做好制度修订,不断完善资本管理体系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资本规划得到加强,确保了资本充足率稳定。在监管部门许可的条件下,长沙银行坚持内生资本补充为主、外源融资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多
4方式筹措资本来源,并通过资本补充和结构优化的并举,形
成科学合理的资本结构,有效提升了资本实力,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4、关注风险偏好、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务连续性管理专项审计的报告》等相关议案。本人认为,长沙银行风险偏好稳健,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完善,已建立责任清晰、运行高效、较为健全的风险与内部控制
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适合当前经营管理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5、关注重大关联交易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人认为,长沙银行2024年重大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经
5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符合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益输送、价格操纵、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关注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及执
行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行综合经营管理考核情况结果》《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行综合经营管理考核办法》等相关议案。本人认为,长沙银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核算本行核心高管人员的薪酬。核心高管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其主管工作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和绩效考核等情况挂钩,薪酬水平能够体现其管理水平与经营绩效。高管薪酬方案和高管经营考核坚持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关注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本人认为,长沙银行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既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关注洗钱风险管理
6审议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2023年度报告》,听取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反洗钱专项审计报告》。本人认为,长沙银行按照监管要求,防范风险案件,建立洗钱风险评估制度,强化信息系统,完善内部检查、审计、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把反洗钱工作与推进业务发展、强化风险防范、规范金融创新相结合,问题整改到位,反洗钱水平和洗钱风险防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9、关注重大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项目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抵债资产处置方案》《关于对相关破产重整方案进行投票的议案》《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祁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人认为,长沙银行重大对外投资决策和执行程序规范,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可行性研究分析准确,符合本行长期经营目标。资产处置项目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开透明,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持续改善资产质量,促进长沙银行稳健经营发展。
10、关注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计划》,听取了《关于长沙银行2023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情况的通报》。本人认为,长沙银行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积极推动监管问题整改,通过健全体制机制、优
7化服务水平、强化科技赋能和全流程管理等手段,全力提升
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
11、关注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议案》。本人认为,长沙银行依据监管要求结合内部数据条件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优化,符合《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规定,并提交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变更合法合理,不存在影响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六)现场办公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董事
和部分高管人员进行了多次现场交流,重点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高级管理层的选聘和监督、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重大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与公司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董事、高管人员及董事会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关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状况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了解,特别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等事项均进行了问询,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董事会会议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8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履行对年报编制
和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和核查,督导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披露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八)培训和调研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
协会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通过听取专业人士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解读,学习独立董事履职案例,持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在公司的组织下,全体董事前往合肥调研,走访科创型企业,洞悉“AI+金融”机会,为长沙银行金融科技生态建设提出专业建议。
三、2024年度履职情况自我评价
2024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和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诚信忠实、勤勉尽责。
独立董事:张颖
2025年3月29日
9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超愚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作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沙银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依法履职,勤勉尽责,按要求出席董事会、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郑超愚,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长沙银行独立董事。
二、出席会议和投票表决情况
2024年,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消
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长沙银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1(一)董事会
2024年,本人出席长沙银行董事会11次,审议议案76项,听取通报事项36项。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
本人认为,长沙银行2024年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不存在弃权或反对的情形,亦不存在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4年,本人召集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
通过议案11项,参加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会议7次,审议通过议案11项。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8次,审议议案22项,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
(四)股东大会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出席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16项议案,包括: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等重要议案。
三、发表独立意见和投票表决情况
2024年,根据本人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独立、客观和专业的判断,对各项董事会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和投票表决,具体内容详见长沙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前置审议,出具独立董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长沙银行的对外担保业务,除保函、信用证等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常规业务外,不存在为
第三方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上述常规担保业务均严格遵循
监管政策和公司制度,确保依法合规、风险管控到位,不存在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除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外,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高管人员聘任及薪酬情况
2024年,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行长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本人认为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被提名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的情形。同时,董事会根据《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心高管薪酬管理办法》及实际情况制定高管人员年薪实施方案,符合《商业银行稳健薪酬3监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定期报告
本人认真审议长沙银行《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
的法人资格,具备审计服务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长沙银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本人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过程中履职尽责,对长沙银行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出具独立意见。本人认为,长沙银行
具有完备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注重股东回报,持续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既满足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同时还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4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
作为长沙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建设情况、投资者交
流渠道的畅通性、投资者关系活动开展情况。同时,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管评价和积极督促问题整改。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对长沙银行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促使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认为,长沙银行及时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工作方案,在内部控制评估过程中未发现长沙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领域)存在重大缺陷。本人认为,长沙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成效显著。
(十)监管意见落实情况
长沙银行高度重视监管意见落实和监管问题整改,将监管文书在董事会上进行通报,压实管理层责任,董事会督促整改,要求管理层逐项汇报整改计划及进展。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无提议召开临时
5股东大会、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无独立聘请外
部审计机构和中介机构等情况。本人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积极通过到行内现场办公、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调研等多种途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在长沙银行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监管要求。一是去行内现场办公,与全体董监高一起学习新《公司法》,为长沙银行《公司章程》的修订提供专业意见。二是前往合肥开展现场调研学习,实地走访科大讯飞、安徽创新馆和蔚来合肥先进制造基地,全面了解科技创新新动态,体验科技创新新成果。三是通过阅读长沙银行报送的月度报告,了解同业市场动态、投资者调研情况、股权变动情况以及资本市场表现等,指导重点工作开展。四是通过现场与非现场结合的方式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活动,重点把握银行业最新政策导向和监管动态,加深对独立董事履职规范的理解与认识,研究分析近期中央经济金融政策,以增强自身专业化履职能力。
本人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和帮助。
独立董事:郑超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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