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证券变更主要股东、民生证券和民生基金变更实际控制人的申请反馈意见_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English
* 移动端|
* 微博|
* 微信|
* 无障碍
* 首页
* 机构概况
* 新闻发布
* 政务信息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统计信息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目录 > 按主题查看 > 证券经营机构监管 > 反馈意见
索 引 号bm56000001/2024-00014016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国联证券变更主要股东、民生证券和民生基金变更实际控制人的申请反馈意见
文 号 主 题 词
国联证券变更主要股东、民生证券和民生基金变更实际控制人的申请反馈意见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们在30个工作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我会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审核员。
一、请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服务指南有关要求,补充提供符合公募基金公司实际控制人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
二、请提交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新增5%以上股权实际控制人符合“不存在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的情形”“没有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调查”等条件的支撑材料。
【打印】 【关闭窗口】
链接: 中国政府网
行业相关网站 中国投资者网 中国资本市场标准网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站识别码:bm56000001 京ICP备 05035542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80号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归档数据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