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390公司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行情况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内控体系“逐级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工作要求,公司在总部和各子、分公司构建了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制定了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管理办法,内控制度已覆盖公司经营、生产、管理、控制等各个方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有据可依。同时,公司积极采取有效的控制活动,防范各类风险,确保生产经营有序运行。
202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交织叠加的风险挑战,公司上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国资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力攻坚“五抓一控”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抢抓各种有利条件,在高质量发展赛道上保持平稳运行。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强化内控管理,经济运行总体在控受控。2024年,公司参与完成的“港珠澳大桥跨海集群工程”等5项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33项工程入选第二十届詹天佑奖,其中“北京至张家口高速铁路工程”荣获本届詹天佑奖首设的特等奖,7项隧道工程入选全球隧道与地下工程领域50项标志性工程。
(一)企业层面内部控制建设运行情况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保障了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按照章程、基本制度、专项制度、配套制度四个层级,对现行有效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全年组织召开制度评审会9次,评审制度45项,形成了分层分类、规范清晰的规章制度体系。二是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国资委、证券监管机构最新要求及公司管理需要,修订了关联交易、董事会授权清单、董监高持股变动等5项公司治理制度,开发了母子董事会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了业务决策效率,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更趋完善。三是持续推进内控、风险、合规管理一体化建设。将内控与法律合规要求纳入风险防控措施,在内控管理工作中以风险为导向,将依法合规管理作为监督评价重点,统筹推进合规、风险、内控管理工作。四是持续深化“大监督”工作贯通协同。持续深化巡视、纪检、审计、业务部门监督的贯通协同,促进形成监督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共同督促落实的监督协同效应,强化管企治企合力。五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2024年,公司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扎实开展定点帮扶,闻汛而动、向险而行,奋战湖南华容县洞庭湖决堤、陕西柞水高速公路桥梁垮塌、西藏定日县地震等救援抢险一线,受到国务院领导,国资委、应急管理部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六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监督工作体系,围绕“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构建联合监督检查机制,深入境外项目加强监督,推动审慎稳妥防范处置风险。
(二)重要业务内部控制建设运行情况
2024年,公司锚定“效益提升、价值创造”主线,抓基层、抓改革、抓创新、抓形象、抓作风、控风险,推动企业不断提升经济运行质量。
1.抓牢抓实改革提升行动,深化改革迈向纵深。一是聚焦战略管理。2024年公司完成“十四五”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和修编工作,编制《中国中铁“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举措2024年任务清单》,围绕企业经营战略,向“富油区块”和经济发达地区新设公司56户。二是聚焦改革重点。围绕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292项改革举措完成189项,综合完成进度超过央企平均水平,所属6家企业获国资委“科改”“双百”行动考核标杆或优秀成绩。三是聚焦瘦身健体。全年压减境内法人企业35户、境外空转机构9户,撤销直属及议事协调机构50个,指导所属企业总部撤并机构95个、精简人员1566人,剥离“两非”企业5户。
2.聚焦大商务管理要求,提升增收创效能力。一是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推进财商法采“四融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财商法采“四融合”管理,全力打造统筹有序、协同高效的系统管理工作格局。二是持续深化亏损项目治理和久竣未结专项治理,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企业堵塞效益流失漏洞,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三是加强行业对话沟通,提升造价标准影响力,持续推动完善定额体系,通过争取源头合理定价,保障项目经营的源头效益。
3.持续优化财务管理体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司库管理、债券发
行管理办法,修订授信与融资、资金与资金集中等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了融资和资金业务管理。二是加强债务风险管控。按照预算对所属单位融资逐笔审批,严控超预算融资,持续压降融资担保规模。三是探索财务数智化转型升级。搭建财务数据层面的“一张网、一个库、一朵云”,通过全量财务数据入仓、实时交互,实现财务共享平台和司库业务平台深度融合。
4.坚持风险防控引领,构建法治合规防线。一是聚焦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制定了《中国中铁世界一流法治企业建设实施方案》,不断提高公司职工合规管理及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二是加大境外合规工作力度。持续开展境外法律合规风险排查,健全境外风险防控机制,定期跟踪多边开发银行执法动态,积极开展涉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培育合规文化。
5.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推动系统提升。一是部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国务院安
委会行动部署,将系统提升与治本攻坚行动有机结合,制定形成“十个能力提升”“三十项具体任务”,进一步压实系统责任,明确任务分工,推动系统管理问题查摆和系统漏洞堵塞。二是构建重点监管工作机制。发布实施了安全生产“吹哨”工作机制、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等系列文件,持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三是狠抓安全生产大检查及质量环保专项整治。成立检查组分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6.强化全生命周期管控,防范化解投资风险。一是持续健全制度体系。全年制定修订投资业务相
关各类制度办法及配套规范性文件8项,形成1项核心制度、8项主干制度和27项规范性配套文件,分类编制了高速公路、城轨交通、水务、城市管廊等业务板块运营管理指导手册,投资业务制度体系“四梁八柱”基本稳定。二是强化投资实施过程监管。关注项目投资总额控制,根据项目投融资模式、回报机制等不同情形,分类制定投资总额控制方案。关注融资成本控制,全面梳理存量项目融资成本,对融资成本较高的重点项目下发提示函,压降融资成本。三是推动存量项目风险化解。持续开展超投资、停缓建、合规性问题专项治理,建立预警、督导及约谈三级响应机制,严防投资风险。
7.围绕全链条管理,推动人力资源系统建设。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明确提出中国中铁干部人才
“12345+N”的工作思路和干部人才各有侧重的全链条管理方法,对全公司干部人才工作进行系统思考、总体布局、全面部署。二是强化制度引领。研究制定《优秀二级企业领导班子、优秀企业领导人员评选规定》等干部人才管理制度10余项,为加强干部人才建设、涉密人员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三是强化系统建设。实施人力资源“系统提升年”行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系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建立系统建设“五项工作机制”,推动建设“四个表率”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四是强化关键岗位监管。盯紧盯牢二级企业党委选人用人监督,逐步优化现场检查工作机制、问题反馈沟通机制和整改“回头看”再督导机制,综合运用各类干部监督成果。
8.强化协同创新驱动,促进产学研用结合。一是主动承担国家重大创新任务。参研的 29 项 CZ 铁
路国家级专项课题取得多项阶段性成果;先后突破复杂海域环境下桥梁施工平台及超大直径钻孔关键技术,攻克大倾角全断面斜井 TBM 成套装备研发等难题,163 项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202 项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二是强化信息化顶层设计。推进信息贯通2.0建设,开展司库等16项系统升级研发,国际业务统一管理平台实现“国别总览一张图、项目贯通一条线”,投资项目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投前、投中、投后全过程监管。三是加强知识产权能力建设。2024年公司新增授权专利8245件,授权发明 3122件,累计拥有有效专利 4万余件;国际标准编制成绩优异,获 5 项 ISO国际标准,创历史最好成绩。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程序和方法
本次评价工作采用统一部署、分级实施,自我评价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评价程序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公司总部和所属各单位分级实施现场测试、初步认定内控缺陷、内控缺陷整改、
内控评价专项检查、汇总评价结果、最终确认缺陷以及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内部控制评价的总体方法是抽样法,并综合运用个别访谈、穿行测试、比较分析、专题讨论等方法。
针对公司层面和业务流程,按照业务发生频次及固有风险的高低,抽取一定比例的业务样本,对业务样本的符合性进行测试,得出测试的评价结论。
1.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分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和业务事项,制定合理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本次评价工作在全面评价基础上,突出重点,涵盖公司内部控制流程模块和主要制度,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各层级评价工作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2.组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
根据确定的评价范围及业务事项,考虑工作量、人员水平和独立性等因素,公司组建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评价工作组由审计部牵头,总部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并适当抽调所属公司内控业务人员参与。
评价工作组成员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评价实行回避制度。
3.实施现场测试
评价工作组根据本次评价工作的范围及具体业务事项,通过访谈、抽样、穿行测试等多种方法进行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及内控缺陷分析评估。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主要分为企业层面内部控制评价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两个方面。企业层面控制是指对企业控制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影响,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社会责任、全面预算和战略管理等直接相关的控制。业务层面控制是指企业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综合运用各种控制手段和方法,针对具体业务和事项实施的控制。
4.认定内部控制缺陷
评价工作组对初步认定的内控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对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风险程度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等级,并出具自我评价结论,上报内控评价领导小组。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工作组要求各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
5.抽查主要业务板块和重点单位内控评价结果
为保证评价质量,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评价工作专门成立了五个检查组,对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和重点单位的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和缺陷认定情况进行了抽查,评估其评价方法、工作底稿以及缺陷认定程序的合规性,督促评价工作有效开展。
6.编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工作组在汇总的评价结果和认定的内控缺陷基础上,综合内部控制整体情况和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情况,遵循客观、公正、完整的原则,组织编写《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以及基建板块、勘察设计咨询板块、工业板块、金融板
块、海外板块、房地产板块和矿产资源、基础设施投资等板块的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9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9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研
究与开发、担保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内部信息传递、财务管理、投资管
理、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等方面。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房地产投资风险、现金流风险、国际化经营风险、基础设施投资风险、债务风险。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错报≥税前利润5%税前利润3%≤错报﹤税前错报﹤税前利润3%
利润5%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3)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审机构对
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4)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重要缺陷(1)对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内控存在缺陷,并造成重要影响;(2)合规性管控职能存在缺陷,其中违反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它控制缺陷。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为: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情形时,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存在下列领域缺陷,并存在重大缺陷强烈迹象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对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内控存在缺陷,并造成重要影响;
(2)合规性管控职能存在缺陷,其中违反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错报≥税前利润5%税前利润3%≤错报﹤税前错报﹤税前利润3%
利润5%
说明: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根据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税前利润的比率来确定重要性水平。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重要业务制度缺失或者制度系统性失效;(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重要缺陷(1)反舞弊程序和控制程序存在缺陷;(2)内部审计职能或风险评估职能的内控
存在缺陷;(3)已向管理层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且经过合理期限后,重要缺陷仍未纠正。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它控制缺陷。
说明: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重要业务制度缺失或者制度系统性失效;
(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反舞弊程序和控制程序存在缺陷;
(2)内部审计职能或风险评估职能的内控存在缺陷;
(3)已向管理层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且经过合理期限后,重要缺陷仍未纠正。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但存在部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流程体系的持续完善和改进,针对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的一般缺陷,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要求总部部门和所属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整改。公司内控评价工作组和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共同分析缺陷背后的体制机制性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主责部门和人员,积极采取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并由评价工作组定期沟通整改进度和效果。目前,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一般缺陷已进行了整改。通过全面系统的整改,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提升了公司生产经营的依法合规性,增强了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文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