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88证券简称:怡球资源公告编号:2024-036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太仓市沪太新路38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0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520080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2.334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
会议董事长黄崇胜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高玉兰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1、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50367192 99.8575 1221218 0.1060 419640 0.0365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
18952710699.141612212180.63884196400.2196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周瑞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翟嘉彬、李雯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中国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