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王琴)
各位股东:
本人王琴,现任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诚信、勤勉的履职尽责,客观、独立、公正的参与公司决策,努力发挥好独立董事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琴:女,1970年4月出生,香港永久居民,加拿大温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曾任职于香港中国旅行社、香港邮政,曾担任中华(海外)企业信誉协会副会长等职务,现任百年赤水(香港)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名牌科技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香港江苏社团总会副会长和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按照规定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自查报告。
本人确认未有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8次审核委员会、2次薪酬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和3次股东大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上述所有会议。在会议召开前及会议审议议案时,本人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全部议题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各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4年,本人会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对聘任外部审计师、提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事项
-1-发表了独立意见,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师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师沟通顺畅、交流充分,积极指导内部审计机构
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认真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师工作,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讨论,督促外部审计师独立客观开展工作,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及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能够站
稳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参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此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
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深入深圳北站、广州南站,搭乘公司列车了解公司客运业务开展情况,为公司提高客运服务水平、提升核心业务竞争优势建言献策。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定期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相关会议召开前认真准备并及时提供会议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与独立董事沟通渠道顺畅、信息对称,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公司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有发生需要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对于公司于2024年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本人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无此类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无此类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2024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境内外上市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相关准则按时编制了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经营结果和重要事项。本人作为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审议前通过参加审核委员会会议,会同其他委员对上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内部控制运行良好,全面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同意上述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无此类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无此类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无此类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公司股东大会先后选举陈少宏先生、蒋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少宏先
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武先生和杨意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审议前,会同提名委员会其他委员对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同意提名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组织薪酬委员会其他委员对《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修订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薪酬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了审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工作,认真、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在2024年给予我们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职责,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不辜负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期望。一是持续发挥参与决策作用,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二是持续发挥专业咨询作用,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三是持续发挥监督制衡作用,促进公司继续专注主业、-3-稳健经营、规范运作,高度关注关联交易,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琴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