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明确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新标准,利好真实反映保险公司资产质量,缓解投资端风险担忧,维持“增持”。
投资要点:
事件:11月29日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
点评:
《暂行办法》的目的在于调整完善保险资产风险分类监管规则,引导防范化解风险。2014 年10 月,原保监会发布关于试行《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近年来,随着保险资金可投资范围的拓宽,资产结构更加复杂,原《指引》逐步无法适应保险资金运用及监管的需要,亟需修订完善。此次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暂行办法》对原《指引》中保险资产风险分类监管规则进行调整,以真实反映资产质量,引导防范化解风险。
明确各类资产风险标准,推动压实风险主体。本次修订主要体现在:
1)扩大资产风险分类的覆盖范围,《指引》仅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之外的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办法》将除特殊情形外(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上市普通股票、公募基金、符合偿付能力监管规则豁免穿透条件的金融产品、自用性不动产等)的所有投资资产纳入分类范围。2)严格固收类资产风险要求,调整本金或利息的逾期天数、减值准备比例标准等与商业银行一致,强调穿透性要求,增加利益相关方风险管理状况、抵质押物质量等内容。3)调整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风险分类标准,由过去的五分类调整为正常类、次级类、损失类三分类(后两类合称不良资产),要求穿透识别被投资企业或不动产项目相关主体的风险状况。4)压实风险管理主体责任,明确保险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委托人与受托人职责,要求保险公司将资产风险分类情况纳入内外部审计范畴,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
金融资产质量更透明,利好险企提升利润及净资产稳定性。《暂行办法》明确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新标准,真实反映保险公司资产质量,引导保险公司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充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时采取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提升未来利润及净资产的长期稳定性。
投资建议:《暂行办法》利好行业防范化解风险,提升长期经营稳定性,缓解市场对保险公司投资端风险担忧,维持“增持”。建议增持中国人寿/新华保险/中国太保/中国平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
风险提示:权益市场波动;长端利率下行;信用违约风险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