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6证券简称:红塔证券公告编号:2024-01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称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首席合伙谭小青先生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5人人
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1656人
执业人员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超过660人数量师
2022年度业务收入总额39.35亿元
业务收入审计业务收入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89亿元客户家数366家
审计收费总额4.62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022年上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市公司审
涉及主要行业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计情况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何时开始何时成何时开项目组始从事为本公司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姓名为注册始在本成员上市公提供审计审计报告情况会计师所执业司审计服务项目合2001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李云虹2007年2011年2020年伙人年司超过3家。
项目质
2001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
量控制王贡勇2001年2009年2020年年司超过8家。
复核人签字注
2012
册会计杨伟明2012年2017年2020年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年师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人民币109万元,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7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
1.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2.根据前期评标结果,2024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09万元(含税)。
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