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98证券简称:东兴证券公告编号:2024-06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18层
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3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2171328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762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李娟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锋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1518765735 99.8063 2676252 0.1758 271300 0.0179
4、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1517045117 99.6932 4266870 0.2803 401300 0.0265
5、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2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1519441135 99.8506 1943452 0.1277 328700 0.0217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2.01李娟151206089999.3656是
2.02牛南洁151476601699.5434是
2.03张军151472260899.5406是
2.04张芳151463390099.5347是
2.05李珊151480785799.5462是
2.06李鸣镝151514343999.5682是
2.07李崴151480141999.5457是
2.08张朝晖151482964499.5476是
2.09周亮151455645599.5296是
2.10张庆云151137161199.3203是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赖观荣151417674899.5047是
3.02朱青151470594899.5395是
3.03马光远151488284899.5511是
3.04瞿晓燕151497465699.5571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序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号(%)(%)(%)《关于东兴证券投资
16416525195.608026762523.98762713000.4044
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
3本的议案》
2.01李娟5746041585.6176
2.02牛南洁6016553289.6483
2.03张军6012212489.5836
2.04张芳6003341689.4515
2.05李珊6020737389.7107
2.06李鸣镝6054295590.2107
2.07李崴6020093589.7011
2.08张朝晖6022916089.7431
2.09周亮5995597189.3361
2.10张庆云5677112784.5906
3.01赖观荣5957626488.7703
3.02朱青6010546489.5588
3.03马光远6028236489.8224
3.04瞿晓燕6037417289.959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
4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6244463393.044242668706.35774013000.5981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4
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6484065196.614419434522.89573287000.4899议案》
注:本公告所有比例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算术结果与所列数字计算所得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雅娜、曹江玮
4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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