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11月5日晚间,东兴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于11月1日、11月4日、1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情形。
东兴证券表示,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东兴证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证券报 11-05 19:16
东兴证券 --%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11月5日晚间,东兴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于11月1日、11月4日、1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情形。
东兴证券表示,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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