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88证券简称:龙江交通公告编号:临2024-046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穗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甬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3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6%。
*本次穗甬控股持有的被司法冻结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4300000股
被解除司法冻结,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6.18%,占公司总股本的2.61%。
*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后,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50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3.82%,占公司总股本的0.38%;累计被司法标记的股份数量为0股。
2024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穗甬控股《关于部分股票被解除司法冻结的告知函》,获悉穗甬控股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4300000股于2024年8月20日被解除司法冻结。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情况穗甬控股持有的被司法冻结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4300000股被解
除司法冻结,司法冻结起始日为2024年4月1日,司法冻结解除日为
2024年8月20日,解除司法冻结申请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相1关案件涉及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等信息详见2024年4月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24-021号公告。
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穗甬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解除司法冻结股份数量3430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6.1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1%解除司法冻结时间2024年8月20日持股数量131000000股
持股比例9.96%剩余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5000000股
剩余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82%
剩余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8%剩余被司法标记股份数量0股
剩余被司法标记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
剩余被司法标记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
三、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穗甬控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6%;本次解除司法冻结343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6.18%,占公司总股本的2.61%。
2穗甬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本次解除质本次解除质占公司持股比占其所持持股数量押前累计质押后累计质总股本已质押未质押股东名称例股份比例已质押股未质押股
(股)押数量押数量比例股份中股份中
(%)(%)份中冻结份中冻结
(股)(股)(%)限售股限售股股份数量股份数量份数量份数量穗甬控股有限
1310000009.96917000009170000070.006.970005000000
公司广州辰崧投资合伙企业(有110900000.8400000000限合伙)
合计14209000010.80917000009170000064.546.970005000000
穗甬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股份情况:
累计被标记数量累计被冻结数量合计占其所持股合计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股)(股)份比例(%)本比例(%)穗甬控股有限
1310000009.96050000003.820.38
公司广州辰崧投资
合伙企业110900000.840000(有限合伙)
合计14209000010.80050000003.520.38
3四、备查文件
1.穗甬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票被解除司法冻结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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