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燃气”)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深圳燃气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
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DAPENGPRINCESSLNG
SHIPPINGPTE.LTD.(以下简称“单船公司”).本次担保为深圳燃气全资子
公司深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燃国际”)为其控股子公司单船
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79,241,271.00
美元(565,045,731.12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9,241,271.00
美元元人民币,含本次).(565,045,731.12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
因业务发展需求,单船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79,241,271.00美元的银行融资贷款,融资期限15年.
深燃国际将单船公司51%股权质押给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即本次担保金额为
79,241,271.00美元.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单船公司股权质押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DAPENGPRINCESSLNGSHIPPINGPTE.LTD.
2.公司注册编号:202239165D
其他
3.企业性质: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5,128.80万美元
5.成立日期:2022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10ANSONROAD#12-14INTERNATIONALPLAZA
SINGAPORE079903
7.经营范围:货运、货运代理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根据单船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船公
司总资产为13,255.45万美元,净资产为5,383.73万美元,营业收入为1,574.61
万美元,净利润为万美元.254.93
根据单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
日,单船公司总资产为13,178.76万美元,净资产为5,637.15万美元,营业收入
为1,321.40万美元,净利润为162.86万美元.
9.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持股比例
1深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51%
2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公司49%
合计100%
(二)与上市公司关系
担保人深燃国际与被担保人单船公司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上述两
家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100%和51%.
(三)截至目前,单船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方式:股权质押担保
(二)主债务履行时间:15年
(三)出质人:深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四)质权人: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五)质押物:深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单船公司51%股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燃国际本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单船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
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
性.单船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公司,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深燃国际将单船公司51%
股权质押给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983亿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人民币9.98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63%.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深圳燃气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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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何浩武吴军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4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