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7证券简称:博威合金公告编号:临2025-005
债券代码:113069债券简称:博23转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7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9号)同意,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17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
17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13249056.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86750943.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754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4年11月30日,公司“博23转债”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单位:万元
序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拟使用募集累计使用募集投资进度
号额资金金额*资金金额*=*/*
3万吨特殊合金电子
1107000.00105675.0917330.9116.40%
材料带材扩产项目
2万吨特殊合金电子
239900.0039900.0018018.3545.16%
材料线材扩产项目
3 1GW 电池片扩产项目 23100.00 23100.00 23100.00 100.00%
合计170000.00168675.0958449.26/
注:1GW 电池片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节余资金 17.68 万元已转入公司的其他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月8日,募集资金专用证券账户余额为110860.21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本公告日,该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3)。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75000万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
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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