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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2-0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1136证券简称:首创证券公告编号:2024-041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首创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2024年7月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综合考虑当前市场信息、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实际审计需求,为充分保障年报审计安排等相关事项,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职国际、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天职国际已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和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大华创立于1985年,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大华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大华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1人。

大华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5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9.4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89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6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5.22亿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截至

2023年末,大华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

人民币8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2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

3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1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

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璐,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任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2:刘妍,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复核超过50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也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采取的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督管理措施;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1次监管警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2022年12月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警示,已经整改完毕,不影响目前执业。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由于作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上海证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

1李峻雄2022/12/22自律监管措施

交易所复核人,李峻雄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况,被采取监管警示。

3.独立性

3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大华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公司拟向大华支付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72万元(含税),其中年度审计费用64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8万元(含税),较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减少6万元,减少幅度约7.7%。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合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2023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职国际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曾于2024年7月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尚未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经综合考虑当前市场信息、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实际审计需求,为充分保障年报审计安排等相关事项,公司拟变更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职国际、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天职国际已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和投资者注意。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任及拟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4202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

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认为大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202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服务费72万元(含税),其中年度审计费用64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万元(含税);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合同。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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