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现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对监事人员构成和任职资格的要求,本年度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动。
本报告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为监事会主席杨超先生,股东监事史华女士、职工监事加依娜·叶尔扎提女士。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本报告期,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对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号
1.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4
12.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月10日
3.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3.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42.审议《关于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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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会议月25日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整合开发备战铁矿和察汉乌苏铁矿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8
3况的专项报告》;
第四次会议月19日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1042.审议《关于备战矿业签订尾矿库闭库补充协议暨关联
第五次会议月24日交易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具体情况如下:(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和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围绕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在执行公司职责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监督情况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与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状况规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财务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编
制财务报告,各期财务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定期报告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四)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切实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六)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
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或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行以及决策机构协调运作。监事会将
重点关注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公司战略的实施、重大经营风险、重大投资项目、
重大资产处置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行为予以监督。
(二)加强实施全覆盖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落实,加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增强监督的灵敏性,保障公司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合法合规运行。
(三)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增强防范经营风险意识。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在全面履行监事会职责的同时,不断探索监事会对企业风险防范的预警机制,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使公司规范运作,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2025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保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履行相关职
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