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徐念沙、禾云、谭允芝、高春雷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结合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性确认函》《关于申报证券账户及持股情况的说与》等文件,以及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及持股等情况,董事会认为在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承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规定的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