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秀萍)
我作为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王秀萍,女,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6年12月至2003年11月,任镇江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3年12月至2024年10月,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2024年8月,因本人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战
略决策委员会的相应职务。鉴于本人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因此辞职报告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本人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名独立董事,完成了公
司独立董事的更换。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对独立性进行了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24年度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
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我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会情况独立董以通讯是否连续两事姓名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方式出次未亲自出出席次数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席次数席会议王秀萍55300否2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我认真履行职责,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1次。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会计领域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我积极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在公司年度审计、审计机构评价及选聘、内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我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会议,沟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对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重大问题进行了询问,包括本年度公司及所处行业主要变化和风险应对化解情况、上年审计风险点、应对措施及公司整改措施等事项,并提出了重要风险领域与审计应对策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我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股
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
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我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线下参会、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我与内审部门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内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完备,财务信息真实,内控全面有效。我还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2024年度任期内,我参加了2次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漷县基地的建设进程及
在建项目规划,进一步体验公司企业文化面,了解业务模式、市场策略及技术创新等方面,为有效促进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积累经验。
在履职过程中,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积极协助本人履行职责,公司经营层也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每次会议召开前,能及时、全面提供审议事项的相关材料,同时本人与公司董监高交流、沟通渠道畅通,能有效保障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及时获取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等情况和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我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
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
3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我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执业规范,在履职的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及业务能力。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量了公司盈利水平、现金流情况及资金
需求等因素,分红标准清晰明确,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相关政策,体现了公司对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重视,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有效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我认真审阅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书锦先生的履历,在充分了解他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情况后,我认为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七)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
4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职期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
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本人因个人原因于2024年8月30日申请辞职,于2024年9月25日正式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公司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
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王秀萍(已离任)
2025年3月28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