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
张国芳先生: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2日连续
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您作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请自查并确认如下事项:
您作为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截至目前,是否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
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请予以回复.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关于《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2024年12月2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甘肃国芳工贸(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本人自查,回复
如下:
本人作为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贵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
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
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实际控制人:
张春芳
2024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