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李宗义先生主持,会议为通讯方式,审计委员会成员李宗义、洪艳蓉、杨建兴三人均以通讯方式参加,应到委员三人,实到董事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
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及经营管理层及时沟通交流,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财务问题。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半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年度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半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下无正文,签字另页)